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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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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參與菸害防治法的公聽會,而會後也為這法規以民間單位的代表來背書。
基本上在公眾場所全部禁菸,僅有特別設置的吸菸區,才能在該處抽菸。 所以主辦單位沒禁止抽菸已經違法。 而這要由現場負責人來扛責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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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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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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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在舉辦大型活動前,政府應該要求活動單位將活動內容及流程交由持有專業証照的工安人員或技師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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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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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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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請的大概都工讀生等級吧
就燒傷還給人沖強力水柱,結果傷的更嚴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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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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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罹難人數會慢慢浮現出來
![]() 一個只想賺錢的王八蛋一個晚上就毀了多少家庭 但法律對他的制裁卻是有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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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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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魯想舉個例子請問各位:
今天你將房子出租給人 , 房客舉辦 party 卻發生重大意外 請問身為房東的你認為自己需要負責任嗎 ? 我只是就邏輯方面思考 八仙樂園 本身是否真的要負相關過失 PS: 個人意見 , 主辦單位才是最需要負責任的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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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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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你有賣門票,房東有抽成 你覺得房東要不要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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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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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大範圍燒傷,超過50%以上都有生命危險....
真的不樂觀,罹難人數恐怕還會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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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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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房客租屋時有說會在房間裡開趴 會噴粉 來的朋友什麼款的都有 我絕對不會租給他 別的房東敢租就要敢負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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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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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理解 ~~~ 倘若 八仙樂園 僅就場地出租給這次的主辦單位的話 , 是不是就沒有相關刑責 ? 雙方簽訂的合約內容會不會是究責的關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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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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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那些血水河,會不會有ai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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