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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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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djbobo
我反對啥了
老是叫人不要腦補替你發言
這種事你卻常幹啊


立場決定是非 .
     
      
舊 2012-07-25, 11:09 AM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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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離線中  
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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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太古
一個是法律、一個是規範(連法律都不是,不知道要算什麼)
這樣要用誰的名詞比較精準很明顯吧~


不同法源,不同主管機關,

有「誰該聽誰」的問題嗎!?

內政部如果要聽交通部的訓話,那就完全亂了套 .....

像這種平行溝通的問題,

最多最多就是兩造主事者出來協調,

協調出一個折衷方案共同遵守,

絕不是某人一口咬定某一方錯誤,

硬要吃下某人認為對自己有利的說法,

這種莫名的堅持完全建立在自己的幻想空間裡,

一點也不實際!!
 

此文章於 2012-07-25 11:14 AM 被 strong 編輯.
舊 2012-07-25, 11:10 AM #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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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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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引用:
作者漲 停
立場決定是非 .

原來你是這樣處理別人的發言?

別人跟你立場不同,他就是錯的?

早說嘛,浪費大家時間
舊 2012-07-25, 11:11 AM #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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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離線中  
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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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太古
機車已經無差別格鬥了不是嗎?而且還沒地方閃!
提高車流速度,是提高汽車的吧!那機車呢?我遇到公車、龜車,只能跟在後面,沒地方超,這樣很好嗎?若是遇到辦喪事的,是不是要等他們辦完了我才能過去...


沒地方閃!?

我以前也常覺得我遇到大車就沒地方閃...

大車的操控較難~且死角多~體諒一下對方~看到大型車輛讓一下不就好了

現在問題那麼多~不就一堆人認為「為何我要讓」

那有種就別讓~跟他們拼啊~
舊 2012-07-25, 11:11 AM #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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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bobo
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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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7
引用:
作者limaike.
原來你是這樣處理別人的發言?

別人跟你立場不同,他就是錯的?

早說嘛,浪費大家時間


我之前就說過他是分門別類的高手

不回答你的問題
直接把你"歸類"問題就解決囉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2-07-25, 11:14 AM #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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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男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二手市場
文章: 89
引用:
作者漲 停
你被他牽走了 !

道路設計規範中的混合車道允許腳踏車跟資源回收推車使用 ,
中間車道真的可以這樣被使用 ?

交通部的定義最清楚

那叫快車道 , 所有慢車都不能行駛 .
而內側為禁行機車道 , 白牌綠牌機車不能使用 .
夠清楚了 .





在我的認知下一手冊上的混合車道.
在2線道以上外側車道有畫設快慢車道分隔線的(快車道+慢車道才是混合車道)這樣就能解釋他畫的斷面為什麼會有機車加汽車.
在雙向各單一線道上車道寬跟混合車道規定一樣.或有畫路面標線的.才會符合設計規範的斷面圖.因為夠寬所以汽機車可以並行.
所以我覺得台北市的說法有問題.
可是有拿出證明來.扶持自己的說法.先不管官員說得對不對.至少有依據.
至於官員說的
跟手冊裡的混合車道名詞有相違背(因為法規是快車道.)(這要交通部內政部各至為政嗎 )
有沒有錯.可以再來討論.

此文章於 2012-07-25 11:19 AM 被 二手男 編輯.
舊 2012-07-25, 11:14 AM #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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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男離線中  
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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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limaike.
原來你是這樣處理別人的發言?

別人跟你立場不同,他就是錯的?

早說嘛,浪費大家時間


其實,只要讓某人現出原形,

跳下來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
舊 2012-07-25, 11:17 AM #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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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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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二手男
所以台北市這樣規範也是有問題的 我不知道喔.官有2張嘴喔.
在我的認知下一手冊上的混合車道.
在2線道以上外側車道有畫設快慢車道分隔線的(快車道+慢車道才是混合車道)這樣就能解釋他畫的斷面為什麼會有機車加汽車.
在雙向各單一線道上車道寬跟混合車道規定一樣.或有畫路面標線的.才會符合設計規範的斷面圖.因為夠寬所以汽機車可以並行.
所以我覺得台北市的說法有問題.
可是有拿出證明來.扶持自己的說法.先不管官員說得對不對.至少有依據.
至於官員說的有沒有錯.可以再來討論.


我就請你想想看 , 交通部的道安規則 , 說那個中間車道是快車道 , 所有慢車不能行駛
. 而營建署的設計規範確定義成混合車道 , 允許腳踏車使用 .
你說誰錯 .

你大概忘了看到混合車道的定義 , 汽車 + 機車 + 人力車
舊 2012-07-25, 11:19 AM #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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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strong
其實,只要讓某人現出原形,

跳下來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



最終操作手段就是忽略掉不對的錯誤 , 然後把議題操作到 "人"
, 一直以來都是這樣不是嗎 !

你一直避談混合車道可以讓腳踏車等的人力車可以使用的問題 ,
也不敢談規範中沒有 "快車道" 的定義 .

反正推給 "人" 就解決了 ..

引用:
作者limaike.
原來你是這樣處理別人的發言?

別人跟你立場不同,他就是錯的?

早說嘛,浪費大家時間



我歡迎你回到上個星期那種抓狂的樣子 .
這樣我的確就不用浪費時間一直回覆以前跟你說過的事情 .

此文章於 2012-07-25 11:23 A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2-07-25, 11:21 AM #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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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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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中間車道真的可以讓腳踏車跟資源回收推車使用嗎 ?
舊 2012-07-25, 11:24 AM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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