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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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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聽說新款的七龍豬台客版.要收集到七隻豬黑豬才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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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550 Intel X38 4GB ram Quadro M2000 2TB HDD X 2 + 512 SSD 台達 260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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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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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你引我這幾句話時 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回你了說 我想...你的程度大家應該都能了解了.... 你還是去打棒球好了...... 你的法學邏輯真的異於常人..... 此文章於 2010-03-24 09:56 PM 被 amd214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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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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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不算又愛說說不停
那到底說的是笑話還是屁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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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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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剛還沒仔細去看他引用你發言的部分是不是有引言到某人 結果..... ![]() ![]() ![]() 講這麼多....還是回去打棒球吧 ![]() 這叫具體事證?!真的是笑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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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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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pcdvd 被某先生告的那一串 , 有幾個人直接直接寫上名字的 ?
有不少只是在那一串直接回覆文章而已 , 就上榜了 ! 你看了判決書嗎 ? 檢察官不起訴的原因 , 是因為沒有直接寫上人名所以沒有公然侮辱 的問題嗎 ? 不是吧 ! 沒有直接引言 , 就不會有公然侮辱的問題嗎 ? 如果有鄉民告訴你沒關係 , 你就盡量做 , 不會有問題 . 而到時候出問題了 , 鄉民會幫你負責嗎 ? 還是就躲起來 , 裝做沒他的事 ? 我的程度如何不要緊 , 因為你不會遇到我當你的審判長 . 而你如果出事 , 遇到什麼樣子的審判長 , 才是你的命 . 我的發言只希望你盡量不要出事 , 不要做出令你會後悔的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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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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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喜歡喜鵲 , 不喜歡烏鴉 , 這種心態我了解 .
是人都喜歡聽好聽話 ! 所以圍成了一個小圈圈 , 只喜歡自己人進來 , 怎麼說都開心 . 遇到有人持不同意見靠近 , 則是想盡辦法嬉笑 , 嘲諷 , 鞭數十驅之別院 . 只怕發言當中 , 過於偏向己方 , 卻讓事情被某種 程度的蒙蔽了起來 . 就本串中 , 大家喜歡的 r. , 他連風俗如果要告 s. 的話 , 應該用公然侮辱或者誹謗罪都給弄錯了 , 還要人家只看標題就好 , 不用對內容研究的這種 離譜的事情 , 大家都沒意見了 , 那我這個團體以 外的人, 又能如何 ? 網路上虛擬 id 一定沒有人格權 ? 一定 ? 那這幾年出現的幾個判決 , 還真是被這個小學弟 給笑死了 . 當然啦 , 你們不喜歡聽 , 我懂 , 所以我也不會說 太多(當然有人認為我已經講太多了 ![]() 後續我是會持續關注此一事件 , 講過的事情我不 會再重複(當然也不要再重複問我) . 如果有新的發展 , 我再視情況而定 . 看清楚喔 , 我沒有說要退出此串喔 , 別再有人誤會咧 ps. 自我感覺良好 ? 隨便啦 ![]() ![]() ![]() ![]() ![]() 反正酸來酸去很正常 , 鄉民不酸 , 就不叫鄉民了 ps2. 給 s. , 網路上的發言 , 不用太計較 , 又沒人 知道你是誰 , 換個 id 就過去了 , 不用告來告去的 . 浪費生命而已 . 改天說不定我也來註冊個 b rod , k rod 什麼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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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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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然不能信囉!!! 不過那個打棒球的大概會信吧!! 引用:
這個或許就是導致蓋大樓的原因了 ... 這樣回文 打棒球的不知道會不會也來勸告我! 說話小心阿!! 免得被告 ![]() 我記得當兵時本隊有一個超機車的"士頭" 經常被要退伍的老兵勸說.....出去走路小心阿! 免得路上被打 聽起來好相像 ![]() ![]() ![]() 這些勸說,聽起來也好像威脅....這大概也是一種事證 誰說沒有引言,就不算威脅???? 看來,人人都可以效法樓主跟打棒球的 .... 只要你努力,人人都是法學天才 ![]() ![]() ![]() ![]() ![]() 此文章於 2010-03-25 12:25 AM 被 Axel_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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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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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問今年的季後賽表現還會跟往常一樣一條蟲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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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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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拉偏架的 一直覺得自己大公無私..好妙喔
還可以一直說 反對的人和質疑他的人立場不公正 這就是做賊的喊抓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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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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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講得再深入你也只會抱著你看到的起訴書跟判決當神主牌 難聽的話我就不多說了,KEYWORD是構成要件&不法性 &有些法官、檢察官在正式的公文書裡面是不寫法理的 不起訴處分是給兩造看的,如果雙方都沒有雇用律師 請問檢察官長篇大論寫了一堆法理,要給誰看? ![]() 你以為法官愛怎樣採用怎樣的簡解就能怎樣裁定? 多的是有法官與律師之間對見解產生蹉齬的狀況 律師對法官的裁定不能接受,是可以提出抗告的 法官必須對此作出正式公文的回應 所以我前面才說,那個被判敗訴的CASE 我不曉得被告有沒有找律師,有沒有對這點提出抗告 有跟沒有之間的差異很大!! 此文章於 2010-03-25 01:04 A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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