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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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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憑信仰, 因為聖經中沒有這樣的教導, 那是「人」的錯誤解讀. 這樣若是他犯了罪卻沒有迴轉歸向神, 一樣無法得救. 因為他信錯了. 明白的說, 得救的唯一途徑唯有接受耶穌代替我們接受地獄的刑罰,使我們得以被稱為「無罪」,不是我們真的無罪,是因為有人(耶穌)替我們受了刑,所以我們可以無罪釋放。因此,只要我們相信耶穌來,代替我們承受了我們本來該受的刑罰,我們就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我們的罪,也因為耶穌的代贖而一筆勾消了。這是因「信」稱義的意義。 因信稱義, 才是唯一解, 其他做好事跟得救無關. 但一個因信稱義的人, 因已重生得救, 所以他會自動自發的去行善. 這是一個順序的問題. 得救>>>行善, 而非行善才得救. 行善不是進天堂的門票, 行善是進天堂會經過的道路. 若是沒有門票, 就算走到了門口, 也是進不去的. 所以我這邊一直提到「歸正神學」, 不斷修正信仰的道路, 將信仰的準星時時調整對準上帝, 回歸聖經的教導, 這才是正確的信仰. 此文章於 2011-02-20 10:46 PM 被 FIREFALC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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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入日期: Nov 2010 您的住址: 宅男領域
文章: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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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一部嘲諷西方基督教文明的小說,主角因為自殺所以被送進地獄。他在地獄裡面看見了很多人,有些人在臉上被刻了"無"代表是無神論者,"懷"是懷疑論者。 還有一些人的待遇比較好些,這些人比較不會受到惡魔的折磨還可以去幫助其他罪人,臉上則刻著梵文..這群人雖然是信徒但不是敗唯一真神所以還是得下地獄 最重要的是..地獄世界中還有一塊區域像是大型的侏羅記公園。那是給在耶穌誕生前(或者說在某教創立前)沒辦法讓耶穌代贖的原始人居住的 ![]() 說了這麼多看的出來我想指的是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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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寒星佈滿天,紅塵涉足不知年。 流雲片片歸何處,人生幕幕愁相連。 此文章於 2011-02-20 10:58 PM 被 斯圖亞特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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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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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能說, 那是人的想像,是小說. 我無法加以評論. 另外, 如果你想表達的是「在耶穌以前的人怎麼辦」... 這就是上帝之所以派耶穌來到世上的目的, 因為在舊約時代神用了許多方法, 世人仍然背棄祂. 神只能將這些人拒絕於天國之外. 這是很殘忍, 看似很不公平. 但聖經在舊約時代就已經有提過, 人若犯了罪, 要向耶和華獻上贖罪祭. 但那時的世人仍然背棄神, 覺得「我覺得, 我想要, 上帝應該...」, 選擇倚靠自己, 如同我強調可能超過50次, 上帝不是爛好人. 所以將這些人拒於天國之外. 所以, 也許以後你有其他機會接觸福音, 說不定那時你有不同的人生經歷, 希望你能有機會更加認識這份救恩. 此文章於 2011-02-20 11:10 PM 被 FIREFALC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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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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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羅素認為,現今的宗教既不真實,而且又有害。我個人倒是沒他那麼肯定啦。 來到這串,我個人倒覺得頗有收獲。拜這串所賜,對新教的一些派別,比以前稍為清楚了點。而且感受到羅素所批判的弊害,絕大部份都是馬丁路德之前的宗教搞的(那為何新教還是視他為頭號大敵,就令人難以索解了)。 或者我們這麼說吧,新教目前為止,還看不出有太大的過犯,對人類文明到底是有增益還是阻礙,我個人是覺得,目前還看不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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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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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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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這裡的每一篇之後,請恕我在此開一次地圖砲,
這帖幾乎所有人都一樣,喜歡評論自己幾乎完全不了解的事物, 我仔細的看了五位在此帖發言較頻繁的會員,發現你們所評論的, 其實都是自己所"幻想"的基督教,而所謂的討論也流於"打稻草人", 甚至是純粹的"狂言"與"嘴砲",我之所以一直引用聖經,並且下面 會註解該段包含上下文的摘要含意,是因為我真的謹慎讀過聖經, 在此我特別要點名FIREFALCON,別人沒仔細讀過聖經是因為他們 並非信徒,你身為信徒竟然跟非信徒一樣,還敢跳出來以信徒身分, 在那邊侃侃而談,如果你連你所說的"真理"聖經都沒熟讀, 怎麼還敢講得自己已經完全了解似的,還是你認為聖經並不重要, 只要信就可以了 ![]() 其實這一篇已經漸漸變成純粹的吵嘴了,不是質疑別人的"邏輯", 就是談論自己的"幻想",反而我引經據典煞費思量的論據沒人理睬 ![]() 這樣的"討論"還真是奇了。 對了,我雖然沒"信"宗教,但瞭解的還算可以,以前還在混知識家時, 因為有接觸過佛經,曾經和佛教徒"大談一番"過,因為接觸過可蘭經, 所以曾經和回教徒"用心論證"過,至於道教徒好像比較懶得討論教義, 所以一直沒機會"深談",天主教徒則是比較包容其他宗教,不熱衷論辯, 其實各種宗教都有有趣的地方,大家應該多認識,而非急著駁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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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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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10 您的住址: 宅男領域
文章: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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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小說卻也抨擊了很多基督教的一些論點,這些論點也不是他所捏造的啊.. 依據信耶穌才能救贖這點來看,其實不光是耶穌出世前的人無法獲得救贖,智能不足以認識神或是沒辦法接觸到福音的人通通都無法被救贖?這樣的救贖論點真的公平? 何況依照我看過的資料,舊約時期神就只與猶太民族立約救贖,不曉得用了哪些方法去讓其他民族接受,而新約的開始則是因為猶太人的背棄,神才以耶穌之死作為新約的企端不是嗎 如果在耶穌之前,要獲得救贖是只要接受神好,那為何因為耶穌之後我們得接受耶穌為我們代贖才能獲得救贖?這樣條件縮小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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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寒星佈滿天,紅塵涉足不知年。 流雲片片歸何處,人生幕幕愁相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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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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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了這麼久,發現所謂「因信稱義、因信得救」的運作方式似乎有點像是奧修講的「開悟」或「臣服」,雖然兩者的本質內涵是不一樣的東西。 引用:
奧修的說法我能夠欣然接受,至於「因信得救」則是難以認同。 節錄一段奧修的問答錄如下: 問:似乎有些人認為無條件地信任一個師父是一種宗教狂熱。是否能夠請你解釋那個差別? 答:那個差別非常小,但卻是無比地重要。如果那份對師父的無條件信任在你裡面產生,而它沒有被要求或被索求,那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但是如果師父要求:你要無條件地臣服於我,那麼一開始他就不是一個師父。再來,如果你臣服於這樣的一個人,你是臣服於奴役。當臣服出自愛,而那個信任是由你的經驗所產生出來的,沒有人要求它,它是在你裡面成長出來的,那麼它是真實的,它不會造成心靈的奴役,它會帶來心靈的自由,所以那個差別是很小的,但那個隱含的意義是非常大的。永遠不要臣服於一個要求的人,因為唯有一個不信任他自己和他的成道的人,才會要求臣服和信任。一個知道他自己和他最終高峰的人同時知道有一天你將會感覺到那個無與倫比的拉力,隨著你的成長,感激、信任、和愛將會出現。當愛成長而成為臣服,而沒有被要求或被索求,它具有它本身的美。 ∼奧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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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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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歸正神學提到一個很重要的部分 重視總原則解經(重視全本聖經) 歸正神學反對斷章取義的解經,而事實上,太多信徒的解經,都是這種斷章取義型的。 很多人強調『以經解經』。 但是,如果第一節經文解錯,那後面的一連串經文也都會解錯。 所以,『總原則解經』,依然是以經解經,但強調必須先抓住聖經整體原則之後,才能解個別的經文,這樣才不會亂解錯解。 所以, 參雜著實話的謊言, 是最容易讓人受騙上當的. 耶和華為何只揀選以色列這萬國中最小的, 前面我有提過, 請麻煩辛苦一點找一下. 節錄自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glb/....php?GLID=03606 馬太福音第五章十七節:“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1. “成全”原文和羅馬書第十三章八節的“完全了”同字根,有“應驗”,“使完全”,“實行”和“填滿”等意。英譯常作 fulfill,fill,complete等。全節的意思是說:祂來不但不是要廢掉律法,反倒是要把律法和先知未完滿的部份完全顯明,把律法的最高意義活現出來。那些法利賽人只知拘泥律法的禮儀和字句,忽略了它的精義,倒真是背乎神設立律法的目的,那才是真正廢掉律法呢! 2. 誰成全律法和先知──“律法和先知”實際上指整個舊約,不是單指律法。全舊約的中心是要把基督舉薦出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着義”(羅一○:4)。所以基督來正是要成全律法和先知所要成就的。 注意:是祂來成全律法,不是祂來叫我們去成全,也不是來幫助我們去成全,而是祂成全了律法的一點一畫。祂全都“填滿”了律法和先知。 a. 成全先知──指基督的事蹟都應驗舊約先知的預言和應許。 b. 成全律法──指祂的一生行事遵守了全律法,不論禮儀和道德方面都未違背。 所以,“成全律法…”不是說祂要為我們作榜樣,使我們也要去遵守全律法以求稱義,而是說祂已經“成全”,不需要我們再“成全”了。當祂在十架上說“成了”時(約一九:30),律法對人所要求的一切責任和刑罰都已經由祂“成全”了。 「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他說:「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馬可福音第十二章:28-31節 =========================================================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馬書第十三章:8-10節 ∼律法中的精意、總綱,就是愛,愛神自然行律法,也會愛神所造的人。 所以得救的確具從來都沒有變===>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因為愛神, 所以遵行神的律法. 因而得救. 只是因為人的軟弱, 不斷的犯罪, 甚至如我之前說過很多次 保羅在羅馬書裡,已經論述得很清楚「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所以按著我們的行為,沒有一個人是能「稱義」的,每個人都要下地獄,沒有人能上天堂。 神從來都是用一樣的標準來衡量人是否能進天堂. 但人靠「人自己」的力量卻是永遠沒辦法達到那樣的標準. 神從舊約時代就表明「唯有迴轉歸向神, 才能得救恩」, 只是人不聽. 所以到最後, 上帝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獨生愛子, 也要讓世人可以因信稱義, 迴轉歸回上帝. 因而得救. 這當中的重點就是「人總是以為可以靠自己」, 所以不斷的碰壁, 不斷的失敗, 卻還不死心. 因此上帝讓耶穌成為世上的光, 帶領世人回到上帝的恩典. 只是要不要跟隨這光, 上帝仍給人選擇的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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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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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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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讀經,讀經讀的不夠透徹,就不能參予討論嗎?我倒不這麼覺得。
那麼相對的,不信教的人是否也可以要求信徒們讀一讀尼釆、羅素…稍為理解一下我們不信的源由呢? 是有些朋友,在相互交流中口氣較差啦。不過在我求學時代,跟教友同學爭辯到辭窮,就翻臉不跟我說話了(他說要保持自己的信心完整?),跟那相比這還算不了什麼。 F大涵養很好,大部份情況都耐著性子跟我們解說,這點值得讚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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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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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指標性的幾個宗教大概沒什麼問題, 我倒也不是為了反宗教而批判, 不過真的是很明顯的有極少數的一些團體, 直接打著宗教信仰的旗幟,事實上還在各國引起不少的爭議, 甚至在加入之初,他們就拼命的宣告"自己受到多次檢調搜索調查"而沒發現不法事證, 那到底有沒有不法?我覺的真的要去接觸到才最能感同身受, 我自己親身身邊的例子,我有家人,被拉攏進那個宗教, 該宗教,三不五時就在推要購買東西和課程,當然啦 所有的金錢全都是"奉獻名義", 知道買的東西或課程都多少錢嗎? 動輒1~20萬 甚至有些高達5~60、7~80萬..... 至於我是不是畫唬爛?..我自己也蠻希望我是在唬爛的..... 引用:
沒有不理呀.. 我覺的 vircgd兄真的是很用心,相信許多看到的版友也是這樣覺的, 太專業,深怕自己粗簡的文字玷污了它, 且這棟樓真的太高了, 自己文字表達能力有限 不想用太多那種..好呀... 認同等等 的東西灌樓... 我自己發言倒不一定是期待有人非得要回應, 只是盡力把自己想表達的東西表達出來,如果有人看到,有讓他們去想 或許認同 或許不恥,也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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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1-02-21 01:20 AM 被 EAC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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