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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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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你所謂 帶著一大桶氰化物到人群稀少的地方 如果這是用來反駁『有品』這句話的話 說實在你把核能電廠處置核能廢物的行為視若無賭的樣子 照這樣的話,那我放個屁是不是也代表我在地球製造有毒氣體? 我已經背上危害地球生物的原罪? 容我說明的清楚一點,法律上對於二手菸的定義是什麼? 我在家抽菸,家中沒有半個人,是否符合二手菸的定義? 在醫學觀點的認定上,是否會造成他人身體上的傷害? 請試證明之 此文章於 2005-05-25 06:54 PM 被 kog78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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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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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技術優良的闖紅燈者"定義為何?多次闖紅燈未肇事?還是可以在時速40的車陣中穿越橫向流動的車輛? 您提出這個詞之前必須要先證明所謂技術優良者與不優良者之間的差異。 因為前提是..."技術優良"吧?所謂技術優良由誰認定? 假設技術優良者是有規定與檢驗合格的,而且是被授權的,為什麼不可以闖紅燈? 問題是...被撞的人情何以堪?甘願被撞?怪駕駛技術不夠優良嗎?技術優良一定可以避免肇事撞上其他車輛嗎? 小弟覺得kog781網兄所提的二手菸,應該是所謂的二手菸害吧? 吸煙者一定會吐出煙霧,而吐出後的煙霧所含的有害物質比留在吸煙者肺部來得多,因此稱這團煙霧叫做二手菸吧? 至於這團煙霧裡的有害物質隨著空氣飄散後,由於味道被稀釋、濃度比原本低很多,因此不構成菸害,但是有害物質存在空氣中沒有消散也是事實。 因此apollo_749網兄所言全民買單一事,小弟認為是事實。 此文章於 2005-05-25 07:30 PM 被 n_akem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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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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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t=491860
剛好看到這一篇,真巧 喝白開水,絕對會讓人體比喝飲料更建康。 所以政府應該強迫全民,禁止喝飲料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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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碼頭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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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我實在看不懂你想表達些什麼... 還有.. 我沒辦法對核能電廠處置核能廢物的行為視若無賭.. 就跟我無法對製造二手菸的人視若無賭一樣.. 不過你把抽菸製造二手菸的人比喻成核能電廠處置核能廢物的例子相當棒 本人同意你到不行.. 引用:
如果老兄你的屁已經毒到危害地球生物的程度的話.. 我建議你最好去看醫生先.. 再還沒醫好之前如果想放屁..就最好躲在棉被裡自己慢慢享受. 引用:
容我解釋的清楚一點... 當抽菸的人吐出的有害物質被第二個人吸入時就符合二手菸的定義.. 你在家抽菸,家中沒有半個人..但空氣是流動的.. 你能保證不會有人呼吸到跟你同樣的空氣嗎?. 還有..如果你硬堅持二手菸不會造成他人身體上的傷害... 那麻煩...請試證明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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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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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關於這一點,要知道通常我們所吃的人工食品,都一定會含有對人體有害的人工添加物,差別只在於劑量的多寡。但要百分之百不含這些人工添加物,那幾乎是不太可能的,只不過政府會視人工添加物的多寡,來認定是否違法。 若是劑量低於法律規定的數值。法律會認定這樣劑量在容許範圍內,對人體的傷害等於零。 所以我們需要醫學報告,來檢視當一個人在家中抽菸,菸味消散在空氣當中,對人體的傷害,在法律的認定上,到底是不是在容許範圍內? 如果說把這所謂的劑量容許值完全排除不看的話,只要有香菸的有害物質存在於空氣中,就構成全民買單的定義,就代表事實的話,那我想有人放個屁,也同樣會造成空氣中多出了對人體有害的物質,那他也同樣是一人放屁,一人爽,全民買單了。因為放屁的有害物質的確存在於空氣中,把容許值排除不看的話,這點也同樣是事實。 至於說別的排除廢氣的行為,比如說車子,那就更不用說了。基本上我認為若這算全民買單的話,說實在話,沒有人這輩子是從未排放廢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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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碼頭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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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呵...n_akemi兄.. 我想你已經有答案了.. 因為二手菸而得肺癌的人情何以堪?甘願得肺癌?怪抽菸的人不夠有品嗎?抽菸有品一定可以避免二手菸害其他人得肺癌嗎? 駕駛技術優良一辭只是比喻...沒其他意思.. 如n_akemi兄覺得小弟比喻不當... 小弟在此抱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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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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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呢?那你該不該禁止核能電廠? 核能電廠排放的廢物,都有安全的防護設拖 在法律上這是容許的範圍內 就如同在家抽的菸一樣,對人類與地球的危害 也在法律的容許範圍內。 引用:
所以啦,如果你認為,菸的有害物質,在經過空氣的稀釋之後。 其嚴重性仍然能,毒到危害地球生物的程度的話,那該看醫生的是誰呢? 說實在話,我相信在家抽菸對地球的危害 跟我們平常使用的冷煤相比,其害處應該是小很多的。 引用:
前文已經解釋過了,你要看這個菸,在經過空氣的稀釋之後 對人的危害是否是在安全劑量範圍內? 如果在安全的劑量範圍內,雖然對人的傷害不是零,但法律的認定上還是零 因為如果說什麼有害物質都要這麼斤斤計較,他的存在與否的話 那身為文明世界的我們,幾乎已經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吃了 有那一個疏果是『百分百』沒有農藥的? 難道你要說果農為了賺錢讓全民買單嗎? 包括我們放的屁,也同樣是有害物質。 只要超出安全劑量,也同樣會傷害人體。 不信我把你關起來,然後放出大量的屁來燻你十二小時 看你會不會受到法律上定義的傷害 所以空氣中在安全劑量範圍以下的二手菸,法律上並不見得會對其認定為傷害。否則的話,那菸害防治法就不會只禁公眾場合的二手菸了。 此文章於 2005-05-25 07:59 PM 被 kog78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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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碼頭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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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電廠排放的廢物,都有安全的防護設施.. 抽菸的人的安全的防護設施在哪.. 法律上容許的範圍?.....是多少?.. 引用:
什麼問題...看醫生的當然是吸到二手菸的人... 呃...我想討論的是.. 抽菸對於自身及旁人的危害吧? 引用:
既然如此..身為文明世界的我們不就越該往零污染的境界發展嗎... 那你為什麼一直在為製造公害的事情背書呢?.. 引用:
你舉的例子不太好.... 喝水對人體有益..但連喝12小時也會死人.. 就我所知..屁的成份可經由人體吸收後代謝掉... 而菸所含的焦油及尼古丁卻是可長時間累積於人體造成體內器官病變的原因之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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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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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好像吸煙者呼出的分子,在無風狀態的空氣中,多少距離以上的飄散是可以被容忍的?在現行菸害防制法中並無規定。 那是否也該明定二手菸在空氣中多少濃度以下才是合法的?然後依時間增加而降低劑量?最後達到全面禁用? 這個結果應該很明顯,會如同廢氣排放永遠沒有下文...更何況現行並無這樣規定。 引用:
是的,放屁一例也是屬於全民買單的範圍(至少小弟這樣認為)。 禁止生理現象應該算違憲吧?而且人體自然排放的廢氣,雖有臭味但沒有生物毒性,二手菸呢?再說了...有多少人這輩子沒放過屁? 同理,這輩子沒抽過菸的人,可從來沒有呼出二手菸過,那也得幫抽煙者買單嗎? 引用:
關於上面引用您的那句...小弟認為正是不吸煙者所持反對的理由。 但同時就好像您所舉的例子,小弟回覆您只要能證明不同並合法,為什麼不能這樣做?這也是吸煙者所持的理由; 而:抽菸沒品的人導致二手菸害就可以犧牲有品的人嗎?因二手菸而得肺癌是必然的嗎?是吸煙者反駁的主力...這樣有比較清楚差異了嗎? 問題就在雙方都不能提出決定性的證明,因此一直都僵持不下。 此文章於 2005-05-25 08:59 PM 被 n_akem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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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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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與排放就無關了吧?那個關起來燻12小時的屁應該會違反其他法律。 引用:
根據小弟之前所舉的那兩則例子,單位時間與單位劑量上絕對是足以構成傷害的,因為那與當面吹出二手菸有同等效力,但是這部分現行法無規定。 既然提到了安全劑量,如果可以明文規定散佈在空氣中的劑量,應該可以解決很多問題吧? 此文章於 2005-05-25 09:22 PM 被 n_akem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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