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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scalar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光碟托盤
文章: 1,495
引用:
作者VOLTES
法律絕對不是法官律玩弄的工具,要符合社會的價值觀念不能超越社會之上,
不符合社會價值觀念的法律就概廢掉


問題是
這一次的判決 用那個 "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 clause
就已經變成不適用法律來判斷 而是自由心證了
所以說是哪三位法官 先讓法從這個案子裡消失
要講法理情 就不該用任何的自由心證
用判例
用嚴格的條文解釋都可以

第一審的法官 認為是巧合 無因果關係 也是這樣來的
看看過程哪裡有瑕疵可以發回更審吧
     
      
舊 2005-08-27, 03:18 PM #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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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scalar離線中  
雲影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043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溺水會死的機率,絕對比不背人會死的機率,大太多了

你這個資料是刑事部分供詞,所以刑事部份可以免責

但民事的部份,就不見得了。


但是只要不要去碰...就不甘我的事嗎

應該是救人造成的意外致死...跟背人造成的意外致死吧...
為啥不說...背人所造成的意外小於救人所造成的意外(但是這無法客觀認定)

--
民事部分訴訟...是為了公理正義啊
那...檢察官大概都是混吃等死的吧
 
舊 2005-08-27, 03:21 PM #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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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影離線中  
雲影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043
引用:
作者dolphus
1.被告陳易靖竟以嬉鬧或硬推之手段,不顧被害人之反對,即控制被害人之輪椅欲攜同下樓,<<傳真

2.所以才開口徵求顏同學答應~讓陳帶顏到地下室ㄉ體育館上課~

隔天....
顏爸到我們班上來~跟我們說,當天在救護車上~顏同學跟他說:
「請不要怪陳同學,是他關心我~所以才會提議帶我到地下室去」
顏爸爸也在講台上,跟我們說:「謝謝大家這一年多來的幫忙」

3.一審地方法院法官說的好,我們怎麼能苛責陳同學,你們可以做的很多,但是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當初如果你們能勸顏家聽他兒子臨終遺言「請不要怪陳同學,是他關心我~所以才會提議帶我到地下室去」顏家不告陳同學,我們打什麼不平!

你要相信哪一個?1.顏家單方面的說法 2.全班的人聽到 3.輔助證2


這好玩了...
陳是不是考慮控告顏家誣告跟毀謗
舊 2005-08-27, 03:25 PM #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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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影離線中  
黃金騎士-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0
引用:
作者雲影
第二個版本是否有證人...還是顏家的說詞

另外第一版為何當初被採信

--
判決書中提到...顏父曾延誤顏的送醫時間...
與顏家的說詞也不符

嚴格的說起來,第一個版本是誰說的也沒什麼人去查證呀

而且嚴家的說詞被告等人卻僅輕描淡寫的告知告訴人胞弟(即被害人)在學校「跌倒」,這有可能是顏父當時才知會他不用送醫,等他趕到再送到顏父指定醫院的原因。當然這只是顏家說法,信不信就看個人了。

此文章於 2005-08-27 03:31 PM 被 黃金騎士- 編輯.
舊 2005-08-27, 03:25 PM #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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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騎士-離線中  
c_g_h1121
Major Member
 
c_g_h112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文章: 105
Smile

引用:
作者沉穩
溫耀源是發言人


謝謝指正,我更正我的錯誤。
__________________


「這世上不可能會有完全犯罪,因為只要是人做的,就一定會有破綻。」

                                我是古畑任三郎。
-----
My Blog
舊 2005-08-27, 03:26 PM #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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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g_h1121離線中  
雲影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043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嚴格的說起來,第一個版本是誰說的也沒什麼人去查證呀


沒查證法官會採信...

--
但是卻沒有第二項說詞證據
舊 2005-08-27, 03:27 PM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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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影離線中  
黃金騎士-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0
引用:
作者雲影
沒查證法官會採信...

--
但是卻沒有第二項說詞證據

那只是一審的法官採信,二審就不見得了。
舊 2005-08-27, 03:30 PM #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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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騎士-離線中  
dolphu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76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嚴格的說起來,第一個版本是誰說的也沒什麼人去查證呀

而且嚴家的說詞被告等人卻僅輕描淡寫的告知告訴人胞弟(即被害人)在學校「跌倒」,這有可能是顏父當時才知會他不用送醫,等他趕到再送到顏父指定醫院的原因。當然這只是顏家說法,信不信就看個人了。


你是不是忘了說當初顏爸是說十分鐘內到學校自己送醫,

結果過了50分鐘後才到.......

一直單方面聽顏家的說法 又自由心證
舊 2005-08-27, 03:33 PM #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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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phus離線中  
dolphu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76
引用:
作者雲影
沒查證法官會採信...

--
但是卻沒有第二項說詞證據



第2個說法很容易採證的,只要將班上的學生傳幾個來問就行了∼

但是顏爸的說法,就只有他們家的人聽到
舊 2005-08-27, 03:35 PM #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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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phus離線中  
雲影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043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那只是一審的法官採信,二審就不見得了。


OK...那在教室的同學是石頭
完全不知是強行擄�**椄O徵得同意...

一審地方法院法官說謊...還是全班同學作偽證

--
另外...家屬應該相當瞭解成骨不全摔倒會有什麼後果(顏家都不知道...其他非專業人士會比顏家清楚後果)
這會被列為推託之詞

顏的死...顏父也有相當大的責任
舊 2005-08-27, 03:38 PM #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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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影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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