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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7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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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7141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碼頭
文章: 6
引用:
作者kog781
否定

你的這個造樣造句跟超速會不會失事是同樣的道理。
闖紅燈沒有辨法跟抽菸互相類比

原因是因為,沒有任何闖紅證的人,會自願出車禍的,換句話說,沒有任何闖紅燈的人,能憑著自由意志而不出車禍,當闖紅燈而發生車禍的人,他沒有辨法憑著自由意志而去避免他。不要跟我說憑技術不出車禍這是自由意志。

所以法律要降低闖紅燈出車禍的機率,不可能不處罰闖紅燈,而去處罰闖紅燈出車禍的人,因為任何一個闖紅燈的人,都是靠自由意志而去闖,但是萬一他發生車禍時,則不可能靠自由意志去避免出車禍。

但是,抽菸的人,則可以憑著自由意志而不抽菸,也可以憑著自由意志,抽菸不製造二手菸,所以處份製造二手菸的人,可以達到喝止二手菸的目的。

所以若是法律只處份闖紅燈出車禍的人,跟本不可能達到喝止出車禍的目的。因為出車禍的人,他們也不是自願出車禍的,可是製造二手菸的人,則是自願製...

麻煩請k兄指教一下...
如何憑著自由意志,抽菸不製造二手菸..
     
      
舊 2005-05-25, 01:50 PM #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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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71415離線中  
ecafder
Advance Member
 
ecafd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丟臉丟到家
文章: 441
我不是來辯的...只是好奇想問一個問題..
請問我吃了很多中藥,然後那個出來的****有濃濃的中藥味,
以前也看到網友說有一天吃了很多草莓,他女友有吃到草莓口味的...一一a
那吸煙的人,他們的味道會有影響嗎?
 
舊 2005-05-25, 01:50 PM #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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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afder離線中  
P&W
Elite Member
 
P&W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引用:
作者kog781
否定,請舉證,抽菸的人『一定』會違反菸害防治法出來

是的,抽菸很多人都違反菸害防治法,所以該處份的人是違反菸害防制法的人,不是所有的抽菸人,因為你不能證明所有抽菸人都會違反菸害防制法。

是的,亂丟煙蒂的例子,不但違反了環境保護法,而且還可能觸犯公共危險罪,所這種人應該處份,但請不要牽托到合法抽菸的人

是的,亂丟煙蒂的狗,沒資格談人權,但是合法守規距的抽菸人,他們的人權,我們不能忽視。

請明察


我可沒有打一定,至少我某個朋友他就不是,另外如同前面所說,我沒有要求全面禁菸,只是希望癮君子自律,環境是要靠大家來保護的~~
__________________
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舊 2005-05-25, 02:02 PM #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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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離線中  
kog78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P&W
我可沒有打一定,至少我某個朋友他就不是,另外如同前面所說,我沒有要求全面禁菸,只是希望癮君子自律,環境是要靠大家來保護的~~

所以我才在最前面問你,你有沒有要求全面禁菸?

有?還是沒有?如果你要求全面禁菸,你的合理性在那裡?

真正可惡的是在公眾場合製造二手菸的人,不是在家守規距的合法抽菸人,再回到你意欲指正我的主題,菸會傷害人,為什麼不能當成禁止的理由?

是的,電視幅射會傷害眼睛造成近視。為什麼沒有禁止?因為人若是靠自由意志決定要看電視,不管對其造成的傷害,其它人沒有過問或禁止的權利,除非該行為會對他人產生傷害。

而抽菸要做到不會對他人產生傷害,這並不是做不到,雖然另外也有許多因為抽菸而造成他人傷害的行為,所以才會有菸害防治法,目的就是為了在禁止二手菸的同時,保障合法守規距的抽菸人的權利。

我們該做的是,加重與修改菸害防治法,讓此法更完善,更能達到降低菸害的效果,而不是因為菸害防治成效不彰,就直接通殺,全面禁菸,這是十分偷懶的做法,當然我不敢預知此惡法一定不會成立,但就算會成立,還是不改其不合理的惡法的事實。

引用:
作者summer71415
麻煩請k兄指教一下...
如何憑著自由意志,抽菸不製造二手菸..

建議你往前爬文,多注意我的文章,必有所獲。

我朋友就是那種,雖然抽菸,但是卻能做到不讓他人抽到二手菸的人,他是個有品的抽菸人,我在此就是申張他們的權益。

此文章於 2005-05-25 02:30 PM 被 kog781 編輯.
舊 2005-05-25, 02:27 PM #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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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離線中  
apollo_74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引用:
作者kog781
我要否定,至少我都有合理的理由

請問你要否定我,你的理在那裡?

還是說你認為否定不用講理?

講理的前提是.....對方會"講理",也"懂理"...

既然我什麼都不講,就否定你,那代表了什麼?
舊 2005-05-25, 04:08 PM #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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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llo_749離線中  
summer71415
New Member
 
summer7141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碼頭
文章: 6
引用:
作者kog781
建議你往前爬文,多注意我的文章,必有所獲。

我朋友就是那種,雖然抽菸,但是卻能做到不讓他人抽到二手菸的人,他是個有品的抽菸人,我在此就是申張他們的權益。

嘿嘿...
必有所獲?...
我還以為是多麼令人心服的觀點..
你朋友是到完全沒有人蹤獸跡的地方去抽菸嗎?...
要知道..吸菸這個動作所吐出的氣體對生物體來說..
就是"有害物質"
也就是說..你朋友正在製造毒氣....誰管你有品.沒品或是那該死的自由意識還是大宇宙意識
今天你沒吸到你朋友的二手菸是你運氣好.不代表別人不會吸到..
若照你老兄的觀點..我是不是可以帶著一大桶氰化物到人群稀少的地方做一個"有品"的下毒者

此文章於 2005-05-25 04:25 PM 被 summer71415 編輯.
舊 2005-05-25, 04:16 PM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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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71415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P&W
自己慢慢看,"行家要操控數值也並非沒有可能"這句話完全是臆測,你才有選擇性失明勒~~
嗯...那就是誤解了,雙方著眼點不同。
生物統計整個過程都是在操控數值,就連小弟都可以進行操控了...
不幸的是小弟不是專家,也沒有研究機構博士頭銜,因此不能代表這些人發言。

我的意思是:
一般學過生物統計的都可以操控數值,自然真正的專家"要"操控數值也"並非沒有可能"。
因為他們必定可以做,關鍵在於願不願意這樣做。

至於為什麼想要刻意去操控數值?因為可以將結果控制成他們想要的。
所以,通常需要有多份具公信力的機構提出報告共同支持,才會真正具備可信度。

好吧,小弟"臆測"這些專家"有可能"會為了結果呈現如預期而去進行操控數值。
小弟不是在"臆測"專家們可以不可以進行操控。

話說很多生統流病的報告在求學期間都被教授拿來作錯誤示範,但是一般大眾看得出來嗎?
只要這些操控在所謂"可接受"的範圍,又不違背可信度學理公式的檢驗,都還是有參考價值的,問題是答案是誰想要的?
如果是菸商做的報告,報告出來偏向反方會公佈嗎?不會~~~
如果是反對方做的報告,報告出來會恰巧符合需求的機會有多少?
小弟合理懷疑雙方報告皆有操控。

此文章於 2005-05-25 06:27 PM 被 n_akemi 編輯.
舊 2005-05-25, 05:58 PM #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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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kog78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allenl31
小吐一下
感覺有點扯太遠了....
醫生絕對不敢說每天跑3千一定健康,因為有很多人不適合跑步(重度心臟有毛病 腳有毛病等等)
這是有條件的
就像吸菸一樣
不吸菸的話,會比吸菸更建康
只要是其他條件都相等的話 這一定成立
或是更精確的說法:
不吸菸(或是沒常吸到二手菸)的話,肺部與呼吸道會比吸菸(或是常吸到二手菸)更建康


說實在話這個真的無所謂啦,都會有人誤認為

抽菸一定等於二手菸害,一定會讓其它人用健康陪他一起買單

那會有人誤以為,運動會讓所有人建康,說實在這也不過份呀
舊 2005-05-25, 06:31 PM #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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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離線中  
kog78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apollo_749
為辯而辯還不敢承認?
你這種不甘不願的認錯就省了吧,還值得你拿出來說嘴?
另外重申,禁菸的理由只是『現在』沒被接受而已,『將來』可不一定…

為辯而辯的是你,別忘了,你『現在』正在說服人禁菸。
我只是點醒你,你的禁菸論沒有理,沒有理的禁菸論,就是不講理
對於一個不講理的論點,你要如何去說服他人?
既然你堅持你的目標是將來,請你到將來再去說服人禁菸
現在你還是不改你沒有理的事實

引用:
我並沒批評什麼,我只是指出一個事實,如果你對任何事都只談法律,那麼你的道德觀念就是人類最低限度而已….(其實在逃兵那一則,我就知道你的道德水準了… )

要知道,法律是道德的最低限度,由此點可得證,這仍然還是有道德。
沒人有資格說他沒道德,既然他不是沒道德。
那跟本沒有道德水準的問題存在

至於逃兵那則,我只是舉證,合法逃兵在道德問題上的合理性
試問我朋友因為體重問題而不用當兵,他在申張他不用當兵的權利
敢問你有資格質疑他的道德水準嗎?

引用:
再說一次…
這種水準的問題你還好意思問?人家都不屑回答......而不是回答不出來…..


請不要用不屑回答掩飾你的醜態,回答不出來就是回答不出來。

再說一次…
『損壞的資位資料,跟完好的數位資料,兩者是不是完全相同?』
沒人能回答這個問題,就是證明我在那一篇沒輸的證據
有本事就回答我的問題呀,回答不了的話,那誰是誰非一目了然



引用:
不用查了,你自己都早就證明菸會傷害人了….

事實擺在眼前
『傷害』對被害者來說成立,但對加害者來說不成立。
是故二手菸不構成法律上的傷害罪。


引用:
我的確沒有資格強迫他人的自由意志,而且我也從來不曾這樣做,那是你抹黑我的….
但是,我絕對有資格提倡禁菸….你能否認嗎?

所以你所謂的提倡禁菸,先決條件是你要有合理的理由,如果你沒有,那就代表你只能用強迫他人的方式來禁止。這就是為什麼這麼多人反你的原因。

引用:
我的意圖不是『我』要強迫別人,你還是搞不懂….
再說一次,這是要交給『將來的法律』去執行的…..有資格的是『將來的法律』,不是我…

前面說過了,『強迫』的資格不在我,別又搞混了…
不是我想立法,是希望『禁菸共識』來立法,我只是宣導而已,而我有資格宣導,這是我的自由…..

但我並不是說『你』要強迫別人,而是你沒有『資格』強迫別人,你還是搞不懂
而將來的法律要強迫別人,那必需要有合理的理由
才能達成『禁菸共識』來立法,如果你沒有合理的理由。
說服他人禁菸是合理的,那法律不會聽你的話

如果你沒有合理的理由,而法律還是聽你的話去禁菸的話
那就代表這個法律是惡法
仍然還是不改你沒有合理的理由的事實
我的目的就是要宣達,禁菸不合理,這樣的事給他人知道

引用:
我知道不可能讓你心服口服………..因為,鴨子的嘴…..(你害我又哈拉了

已經說過了,菸害不構成法律上的傷害罪,這是事實
你又哈啦,證明了你已經詞窮無話可說了。


引用:
你要是說沒感覺,就代表你國文程度真的很差……或者….你比較麻木不仁…

詞窮理虧了就開始人身攻擊?這就是你的水準?
不要跟我說,國文程度很差不算人身攻擊呀

引用:
你的認知,也跟已經存在的事實無關,對吧…
誰被吐,應該是顯而易見的,不是你出一張嘴就能改變…

否定,這不是我的認知,這是不可改變的事實
不服氣就證明出來,證明不出來就代表這是事實。

引用:
說不出來又不敢承認………你選擇逃避問題來掩飾你的無知,真是辛苦你了….

你說『你只靠可樂,能否則不進食他物的狀況下存活?』
人家說不行……..你這樣就能證明『垃圾食品不能維持生命的基本所需』?
真是太幼稚了…

那只靠一種『非垃圾食品』就能過活嗎?難道你也要說『非垃圾食品不能維持生命的基本所需』?
邏輯請加強後,再和人家談吧,否則只是一再鬧笑話…….害我又想哈拉了….


否定,你的遊戲規則我不必陪你玩。
所以我當然不必回答你的問題。
我從未說過『非垃圾食品可以維持生命的基本所需』
這樣的話,請明察。

是的
所以說垃圾食品或是非垃圾食品的價值
並不是靠他能不能維持生命基本所需,來決定它的價值
或是決定它有沒有必要存在
就如同香菸,也不是靠它能不能維持生命基本所需
來決定它的價值,與它存在的必要性與否的。
兩者毫無關連。


引用:
不是不需要告我,是你根本告不了我……因為我說的是事實….而且我沒又泛指所有吸菸者,我指的是『為了自己爽,讓不吸菸的人用健康陪他一起買單』的人啊~你還沒搞懂?

另外,你因不了解我的文意,曲解後妄自對我下『自私自利』的結論,你才構成了毀謗罪…
但是,你也無需緊張的拼命解釋,因為我寬宏大量,不會和你計較的….


否定,你說你並沒有泛指所有的吸菸者,你現在企圖用這句話來為你一時的失言脫罪。

但事實上你有宣揚全面禁菸,因為你認為吸菸等於二手菸,這是證據一

我們在討論抽菸的價值與抽菸的好處,抽菸的其中一項好處就是自已爽

所以為了自己爽的好處而抽菸,我們討論的範圍,就是泛指所有吸菸者

除非你能證明,不是所有的吸菸者,都是為了自已爽而吸菸
還要進一步證明,合法守規距的抽菸人,絕對不會得到自已爽的好處
所以你所謂的『為了自己爽,讓不吸菸的人用健康陪他一起買單』
就是泛指所有吸菸者的證據,這是證據二

當然我相信你一定會說,重點是『讓不吸菸的人用健康陪他一起買單的人』這句話
而不是指說『為了自己爽』這句話,用來當成你脫罪的理由,所以我把連結貼出來。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8&page=42&pp=10
在那一段上,我們在討論,抽菸有沒有好處,不是在討論二手菸有沒有好處
所以討論的範圍包括所有的抽菸者,不管有無製造二手菸都有包含在內
所以如果你所謂自私自利不是泛指所有的抽菸者。
那你跟本不該在這段討論裡插這句話進來。
因為我們討論的是所有的抽菸者,不是單指二手菸製造者
這是證據三

而你在這一篇上,有這樣的一句話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8&page=45&pp=10
『為了自己爽,讓不吸菸的人用健康陪他一起買單,這的確是自私自利,不是毀謗.......除非吸菸者不吐出煙....』

事實上任何一個吸菸者,不管他有沒有製造二手菸。
他都一定要吐菸的,但會吐菸不代表他一定會讓別人吸到他的菸
所以你所謂『除非吸菸者不吐出煙』,反過來說,也就是只要會吐菸的吸菸者
都包含在你所謂的『自私自利』,『讓他人用健康陪他一起買單的』範圍內
所以這是你的批評,包含所有吸菸者的證據四

以上四個證據,都在證明你在批評,『所有的吸菸者』
都在讓不吸菸的人用健康陪他一起買單
但事實上並不是所有的吸菸者都會害人受到菸害
所以你在毀謗事實已成立,請明察

引用:
你確定是這樣?
你要不要查清楚數據再說啊…..不然等一下又要『不甘不願的道歉了』

那請問你又如何確定不是?
如果不同意,就請證明『那不是原因』給我看

引用:
你不是說我一直都不能反駁你嗎?
現在又變成『部分』了?
其實,真相是『你的謬論,全部被我反駁了』….請回顧並好好欣賞….

所以我才說了,如果你確定你能反駁我,請證明給我看
你若確實證明是我的錯,我絕對會認錯。
我是來戰的,不像你是來打嘴炮的。
只要你能光明正大證明我的錯,我一定會承認。

我對於我已經證明是你的錯的部份
很遺憾你沒有認錯的雅量
這就是我跟你氣度上的不同。

引用:
不用否定了,事實上你最後真的只證明出『禁車子是不可能的』....而沒證明出你想證明的『禁菸是不可能的』這件事…..

否定,我沒有權利替原始人決定車子該不該坐,所以禁車子不可能
同理可證,你沒有權利替抽菸人決定,該不該禁菸,所以禁菸不可能
所以我已證明出來,禁菸跟禁車子都不可能,請明察

引用:
嗯~你這段話果然又證明了『你很自大,而且而很愚蠢』….這點,的確是你我之間的差別….

這段話證明了你已經詞窮理虧了,所以開始人身攻擊了
早說了,不同意我就證明我錯了,讓我心服口服。
你現在說這些話,對於證明我錯了一點也沒幫助
反而證明你理虧的事實。

引用:
我前面說過了,你不感覺到,代表…..(自己往前看 )

對了,教你的邏輯(若P --> Q是正確的, 則 –Q --> -P也是正確的 ),看懂了嗎?
看了你的回文…..你應該是沒看懂……

若我的邏輯是正確的,所以證明『免得跟你相同水準』
這不是人身攻擊。
反到是你在辱罵我的國文程度很『差』
括號內絕對是人身攻擊,請明查。

引用:
講得那麼好聽,『不想跟你一般見識』?
是你故意只提出對你有利的部分,蓄意把對你不利的部分忽略掉…..


但是不想跟你一般見識,的確是事實。
現在是因為你在誣賴我比你先人身攻擊,所以我才把這一段挖出來的
請明察
引用:
你要證明我對你『人身攻擊』的部分,已經失敗….
唯一要我道歉的理由,只剩下你是否能證明『自己不是火星人』,如果你不證明,就沒機會了喔~證不證明隨便你啦~

沒有失敗,你已經回答不了我的問題了
請不要逃避,還是那句老話,照你的邏輯。
如果火星人不是辱罵,不是人身攻擊,那我是不是能說你是火星人?
能?還是不能?

引用:
說你邏輯差你就是不承認….

你說的這兩點,『1. 每天早上跑三千,會比不跑更建康2. 不吸菸的話,會比吸菸更建康』,
1是跑步作了會加分,2是不吸菸不會扣分,哪裡一樣了,邏輯極差的人…..

舉例說明好了,不跑步不吸菸80分,跑步加10分,吸菸扣10分….
若法律不強迫跑步,則人頂多不加分還有80分,跑步了會得90分…
若法律不強迫禁菸,則人不吸菸頂多80分,吸了菸剩70分….

請問邏輯極差的人,你懂了嗎?

另外,你那個每天跑三千會較健康且較長壽的證據呢?
請提出證據,別只是一句『你去問問醫生,每天跑三千公尺,會不會更建康,他敢不敢否認?』來逃避…..

真正邏輯差的是你

舉例說明好了,不跑步但吸菸70分,
不跑步不吸菸80分,所以多了10分
有跑步不吸菸90分,又再多了10分

同樣是增加分數,當然是愈多愈好,
請問邏輯極差的人,你懂了嗎?

其實我說跑步太陝隘了,該說是運動才對
運動會使人建康,但建康不會阻止人因為衰老而死
只不過不管是運動,還是不抽菸,都會減慢建康扣分的速度
都會減慢人衰老的時間。這是事實。
所以為了讓建康的扣分減慢,
強迫全民運動這是必需的
以上是假設我有強迫人的權利的狀況下

事實證明,醫生的確不敢反對,每天運動,,這是事實。
不信請證明出來,有那個醫生敢反對這點的?
證明出來呀!

如果你堅持一定要醫學報告的話
說實在把定義廣大到運動,隨便搜尋就找的到一大堆了
所以政府該強迫全民運動,這樣應該不過份吧
當然這是指假設我有強迫全民運動的權利為前提。
舊 2005-05-25, 06:44 PM #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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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離線中  
kog78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apollo_749
講理的前提是.....對方會"講理",也"懂理"...

既然我什麼都不講,就否定你,那代表了什麼?

否定,早說了,只要你有理能讓我心服口服,我就會認錯,事實證明我做到了,所以你所謂我不懂理的說法是錯誤的。

你什麼都不講,這只證明一件事,就是你蠻不講理。
舊 2005-05-25, 06:46 PM #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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