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黃金騎士-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0
引用:
作者c_g_h1121
其實細心一點的網友看看前面已經PO出的,當時陳同學和另一位幫忙拿輪椅的同學的證詞就已經可以很清楚的知道,當時當大部分同學都已經移動到地下室準備上體育課時,而教室裡就只有五個人而已,即分別是顏同學、陳同學、幫忙拿輪椅的同學,和另外兩個同樣行動不便的女同學。換言之,當時陳同學出於熱心建議顏同學到地下室上體育課並獲得其同意時,就已經考慮到"應該多找幾個同學一起幫忙"的問題,否則他怎麼不會想自己連人帶輪椅的抬顏同學去地下室就好,還要另外再找一個同學幫忙拿輪椅?當時班上在場能幫忙的同學也就只有另外那個後來幫忙拿輪椅的同學而已,難道還要叫另外那兩個同樣行動也不方便的女同學幫忙嗎,還是要去找個八人大橋來抬顏同學,最好是前面再帶支樂隊開路?
我之前也提出尤達兄所舉例子的問題了,就是當一個溺水的人在呼救,而碰巧岸邊有人看到便見義勇為的跳下水想去救人,但最後兩人卻...

這個例子舉的很不好,溺水的人救失敗也是死,不救也是死
但背人下樓,不背他沒事,背了撁到,如果不是玻離娃娃,頂多受傷,但若是玻離娃娃,那可就不見得了。

今天判決書的證詞上,一直在強調老師與同學是不是『知道』他是玻離娃娃,可能是控方認為這是關鍵所在。更何況當天天雨路滑,所以就你的問題來回答,很遺憾應該是的。就算不用找個八人大橋來抬顏同學,至少也要兩∼三人,當時四個人,一個拿輪椅,另外兩人行動不便,真正能夠幫忙出力抬人的,仍然還是只有一個。
     
      
舊 2005-08-27, 02:53 PM #5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黃金騎士-離線中  
dolphu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76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自己去看: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305082520069

還有

顏家於今天傳真給媒體的說明書
http://www.ettoday.com/2005/08/26/138-1836455.htm


 
舊 2005-08-27, 02:56 PM #5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olphus離線中  
黃金騎士-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0
引用:
作者dolphus

早就看過了,在這一篇上的說法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305082520069

當時的狀況就有兩種不同的版本
一個說陳同學有徵求顏同學的同意背他下樓

另一個版本
陳姓同學卻強行推著旭男的輪椅要下活動中心,
且未經旭男同意就抱起他下樓,卻讓弟弟摔倒
舊 2005-08-27, 03:00 PM #5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黃金騎士-離線中  
雲影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043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這個例子舉的很不好,溺水的人救失敗也是死,不救也是死
但背人下樓,不背他沒事,背了撁到,如果不是玻離娃娃,頂多受傷,但若是玻離娃娃,那可就不見得了。

今天判決書的證詞上,一直在強調老師與同學是不是『知道』他是玻離娃娃,可能是控方認為這是關鍵所在。更何況當天天雨路滑,所以就你的問題來回答,很遺憾應該是的。就算不用找個八人大橋來抬顏同學,至少也要兩∼三人,當時四個人,一個拿輪椅,另外兩人行動不便,真正能夠幫忙出力抬人的,仍然還是只有一個。


只要是意外就有可能致死...
溺水沒救成也不一定會死吧

--
在刑事部分的供詞...被告並不瞭解顏的詳細情況(只當作一般殘障人士)
也被採信...

引用:
作者高院判決書
緊急傷病處理辦法無故刪除「任課教師」一節,且教師楊明峰擔任甲OO之導師
一年餘,核准甲OO之病假一百多小時,卻不知甲OO之身心障礙狀況,學生乙
OO、丙OO因「長期照護甲OO」記大功敘獎表揚,卻諉稱不知甲OO之身心
障礙狀況,甚至表示班上自入學迄案發之一年之間,並無自我介紹之課程,同學
間閒談之際亦未曾言及甲OO之身心障礙狀況等情,均顯與常情不符,有說謊之
虞云云,均無非推測理想之詞,尚不足據為不利於被告之認定。綜上所述,公訴
人提起上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舊 2005-08-27, 03:07 PM #5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雲影離線中  
雲影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043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早就看過了,在這一篇上的說法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305082520069

當時的狀況就有兩種不同的版本
一個說陳同學有徵求顏同學的同意背他下樓

另一個版本
陳姓同學卻強行推著旭男的輪椅要下活動中心,
且未經旭男同意就抱起他下樓,卻讓弟弟摔倒


第二個版本是否有證人...還是顏家的說詞

另外第一版為何當初被採信

--
判決書中提到...顏父曾延誤顏的送醫時間...
與顏家的說詞也不符
舊 2005-08-27, 03:10 PM #5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雲影離線中  
alan0888
Advance Member
 
alan088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381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早就看過了,在這一篇上的說法
另一個版本
陳姓同學卻強行推著旭男的輪椅要下活動中心,
且未經旭男同意就抱起他下樓,卻讓弟弟摔倒


這個版本來自那裡?
舊 2005-08-27, 03:12 PM #5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lan0888離線中  
黃金騎士-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0
引用:
作者雲影
只要是意外就有可能致死...
溺水沒救成也不一定會死吧

--
在刑事部分的供詞...被告並不瞭解顏的詳細情況(只當作一般殘障人士)
也被採信...

溺水會死的機率,絕對比不背人,讓他孤單在教室,會死的機率,大太多了

你這個資料是刑事部分供詞,所以刑事部份可以免責

但民事的部份,就不見得了。
舊 2005-08-27, 03:12 PM #5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黃金騎士-離線中  
BMG
Junior Member
 
BM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引用:
作者dolphus
自己去看: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305082520069

還有

顏家於今天傳真給媒體的說明書
http://www.ettoday.com/2005/08/26/138-1836455.htm



顏家給媒體的說明書怎麼前後差那麼多
前面說只要一個道歉
後面說是蓄意殺人
舊 2005-08-27, 03:12 PM #5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MG離線中  
dolphu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76
1.被告陳易靖竟以嬉鬧或硬推之手段,不顧被害人之反對,即控制被害人之輪椅欲攜同下樓,<<傳真

2.所以才開口徵求顏同學答應~讓陳帶顏到地下室ㄉ體育館上課~

隔天....
顏爸到我們班上來~跟我們說,當天在救護車上~顏同學跟他說:
「請不要怪陳同學,是他關心我~所以才會提議帶我到地下室去」
顏爸爸也在講台上,跟我們說:「謝謝大家這一年多來的幫忙」

3.一審地方法院法官說的好,我們怎麼能苛責陳同學,你們可以做的很多,但是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當初如果你們能勸顏家聽他兒子臨終遺言「請不要怪陳同學,是他關心我~所以才會提議帶我到地下室去」顏家不告陳同學,我們打什麼不平!

你要相信哪一個?1.顏家單方面的說法 2.全班的人聽到 3.輔助證2
舊 2005-08-27, 03:14 PM #5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olphus離線中  
黃金騎士-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0
引用:
作者BMG
顏家給媒體的說明書怎麼前後差那麼多
前面說只要一個道歉
後面說是蓄意殺人


被告陳易靖竟以嬉鬧或硬推之手段.....
失手導致被害人自高處跌落樓梯數階....
被告陳亦靖為因自己行為致有造成被害人發生死亡結果危險之人

這些都不構成蓄意殺人的條件吧
舊 2005-08-27, 03:18 PM #5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黃金騎士-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08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