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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el_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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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el_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3
豐田車頭切入後才注意到BMW,所以停住,想讓BMW先過,
不過BMW車速超快,雖然聽到煞車聲,但顯然太慢發現豐田,太慢煞車減速,
大概司機恍神,所以只來得及急煞,沒來得及打方向盤。
(就算打方向盤閃過豐田,這種速度不是自撞就是其他車倒楣)

從時間看來,如果豐田不停下來禮讓,直接過去,應該剛好閃過
     
      
舊 2016-07-03, 10:51 PM #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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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el_K離線中  
570
Power Member
 
5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649
個人認定一碼歸一碼比照絕對路權才對

米漿若有超速,就罰超速部分

神車需負上全部責任
 
舊 2016-07-03, 11:37 PM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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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離線中  
7788168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Usa
文章: 211
引用:
作者PioneerELITE
我覺得一個女性駕駛會這樣開 非常的合常理

因為三寶根本就沒有判斷動態的能力 看都沒看 反正慢慢嚕過去就對了
以前都沒事 是因為人家都讓他 這回遇到反應不急的 就剛好上路惹

你要不要去看清楚, 這次兩輛車的駕駛好像都是男的喔, 這樣不分青紅皂白地亂罵一通個人是覺得比三寶還不如啦!
舊 2016-07-04, 12:09 AM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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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8168離線中  
referee_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不好意思,本來在另一串討論,但為了不影響站友的觀[奶]樂趣,故移師此串,反正此串本來就是是非之地啊!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同義複詞,來看看月旦法學雜誌第210期的說法,你臉夠不夠腫?
至於你上段解釋,犯了多少邏輯矛盾你知不知道?
對了,你心目中那個正確的"ㄈㄨˋ"呢?

https://books.google.com.tw/books?i...8%A9%9E&f=false

自己找連結打自己的臉,這還真是少見啊!

看在你低下的程度,我就行行好教你一下.
1.[詞]是傳達意義的最小單位,可分為[單詞]和[複詞].
2.[單詞]就是一個音節組成的詞,因為中文一個字就是一個音節,不像英文一個字可以有好幾個音節,所以,一個[單詞]就是一個字.
3.由兩個[單詞]所組成的詞稱為[複詞].
(另有一說,說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詞所組成的詞叫作[複詞],不過實用上,幾乎沒看過不是兩個[單詞]組成的[複詞])
4.[同義複詞]是由兩個(或以上)相同意義的[單詞]所組成的詞.

請注意,[同義複詞]必須是相同意義的[單詞]所組成.
你那句[肯定100%]中,請問[肯][定][1][0][0][%]都是同義?
別說我欺負你寫阿拉伯數字和符號,沒關係,幫你換成中文--[肯定百分之百].
請問, [肯][定][百][分][之][百]這幾個字都同義?
當然不是.

這也就是我前面講的,[肯定]和[100%]絕對不會是[同義複詞].
[肯定]和[100%]是同義詞,但絕不是[同義複詞].

而你同時用了[肯定]和[100%]這兩個同義詞來修飾[贏],那就是用了贅詞,我說了,這就是中文太差才會犯的毛病.

另外,我真佩服你的臉皮,我上一次回文中早就寫出[同義複詞]這幾個字了,你還問我心目中的正確的"ㄈㄨˋ"是哪個字?
你是怕人家不知道你中文差,邏輯更差嗎?
太好笑了.

對了,中文沒有你所謂的[同義詞],不要自作聰明自創名詞.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我們就來看看整個發文脈絡和邏輯,看其中的"他"和"這"這兩個字.這個代名詞,能不能追溯出個明確的對象,也就是這個代名詞所代稱的對象,以下是事發後的整個發文脈絡:

這回文是一脈相承,一名網友針對一名網友的回文接續下去,因此文中的"他"和"這"這兩個代名詞具有一脈相承的相同針對性,就是針對Sioux,去扯"球"足見你根本不知道構成公然侮辱的條件

[這廝]的確是指Sioux,這沒爭議,我也不用迴避.
不過,若真的檢察官或法官問我[這小狗]是不是指Sioux,那我肯定可以解釋.
而且如果檢察官和法官不是恐龍或白癡的話,他們一定也會同意.
怎麼說呢?再教教你,學著點.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是嗎?

這廝亂咬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還真以為自己是柯南福爾摩斯咧~
在我看來,不過跟用兩隻腳走路,主人和路人頻頻誇牠好棒的小狗沒兩樣.

我先預言一下,我這球丟出去,這小狗馬上又會邊搖尾巴,邊跑著把球刁回來!



先看第一句[這廝亂咬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還真以為自己是柯南福爾摩斯咧~在我看來,不過跟用兩隻腳走路,主人和路人頻頻誇牠好棒的小狗沒兩樣.].
這裡講的是兩者[表現出來的行為]的類同.
同時已經把[這廝]和[小狗]區分為異類,才會有[表現出來的行為類同]的說法.
也就是我並非把[這廝]和[小狗]指為同類.

再來,看下面這一句[我先預言一下,我這球丟出去,這小狗馬上又會邊搖尾巴,邊跑著把球刁回來!]
小狗會用兩隻腳走路被誇好棒,所以我預言若丟球出去,[這小狗]也可能會把球刁回來.
[這小狗]指的是句中會用兩隻腳走路的小狗,這非常符合邏輯.
如果我說我把球丟出去,[這廝]會把球刁回來,因為小狗會把球刁回來,[這廝]也會,那就表示我把[這廝]和[小狗]視為同類,這才構成你所謂的侮辱人格權.

懂了嗎?小朋友.
不要什麼都不懂,只會靠自己的想像,真實的世界沒有你想像的那麼簡單.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這是我的認定沒錯,但不代表其他人不會這樣論定,因為這不是個具有公認意義的詞彙,
我問了Line群組內的法律專業人士,沒人知道"七八咖朱"什麼意思,更別說侮辱了,
"餵食"這詞如果你要當它是個侮辱的詞彙,好吧,你的自由,但我不認為其他人尤其是法官會這樣認為,你所謂的他用連結指明是你? 是引用你的連結來回文,還是指名道姓的說你? 如果是引用你的連結但並未使用"你""他"...等等代名詞來指定某人,甚至連指稱的對象都沒有,你要怎麼說服法官說他是在針對你? 但是你卻有用"他"和"這"來指定污辱特定的人士

你到底有沒有進入狀況?
你所謂的法律專業人士,沒頭沒尾當然不知道什麼叫作[七八咖朱],這你也能拿來說嘴?
我很懷疑你智慧有沒有跟得上年紀的增長?
怎麼表現得像個小學生一樣呢?

而且要和人嘴砲也不作好功課,現在還在不認為該仁兄的回應是指名我?
你的閱讀能力到底是有什麼問題?

看下面連結,該仁兄在別人和我討論時,引他的言,回應[勿餵食七八咖朱快樂...]然後貼上我在PCDVD發的主題連結,這個應該腦袋沒問題的人都看得出來吧?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85&postcount=10

再來討論那句[勿餵食七八咖朱快樂...]到底算不算侮辱?

首先,先問你個問題?你知道[峱]本身沒有罵人的意思,但是罵人[峱]也判罰嗎?
#384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9&postcount=384
不是一定要用正確的字才構成侮辱,[峱]和[孬]發音接近,參照前後文意,知道是在罵人,就可以判罰.

雖然他故意用不正確的字[七八咖朱],但對照[餵食],可以知道他的文意是[七八咖豬].
[七八咖豬]是什麼?
你應該聽過[綜藝咖]吧?
[咖]是台語翻過來的,就是[咖校(音譯)],指的是人.
[七八咖]指的是常在七八區出沒的人.
[七八咖豬]就是罵某個常在七八區出沒的人是豬.

整句加上連結的意思,就是叫他所引言的那位網友,不要餵食我這隻混在七八區的豬.
懂了嗎?
如果真要追究,這可是無恥到極點!
你程度差不懂,我可以原諒你,但是現在已經詳細分析給你聽了,你若仍執迷不悟,那麼,很可能是有特定目的來為該帳號護航?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表態的部分,喔你給我機會表態喔?
哇你當你高高在上喔?
我告訴你為甚麼你被撻伐而其他人沒被撻伐,
網路上筆戰每天都在發生,但是大家都有個尺度在,
最多就是擦邊球,同樣都是唇槍舌劍,但大部分人都謹守著不越"法律"這紅線的標準,
但是你逾越這條紅線了,明確的對象,明確的汙辱,明確的公開,所以你被撻伐,
如果是像他人那樣擦邊球,那你就不會落得這把柄給別人

同上,你因為程度差不懂,現在已經分析給你聽,應該懂了吧?
我再給你最後一次機會表態,好好把握機會.
當然,如果你要讓PCDVD的網友知道你擁有這種是非不分,選擇性正義的人格特質,我也樂觀其成.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如果我能找個人收買來假扮Sioux,那你同樣也可以收買這個人,要這個人公布說其實他是我花錢買來假扮Sioux的,給我致命一擊,
別腦補什麼逼出我隱藏的本性了,
我人如其文,不必隱藏
你所謂"逼出我隱藏的本性"不過就是一種掩飾你不敢接受賭注,不敢出來驗證我是否是Sioux的說法罷了,你以為這樣子就可以掩飾你的心虛嗎? 還真會腦補咧,前面講過為什麼是你被撻伐而不是別人,原因還是那個,因為你越過法律這條紅線,什麼逼出我隱藏的本性,還真會腦補

我同樣也可以收買這個人?

我實在不知道你是真笨還是裝傻?
我前文應該講得很清楚了,沒關係,配合你低落的程度,我講得更白一點,讓你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

如果用你的方法驗證你和Sioux是不是同一個人,但你和Sioux根本就是同一個人,你只要找個好朋友,宣稱是他是Sioux就好,請問要如何辨別他是不是Sioux?
我要如何收買你的朋友?
那你就算和Sioux是同一個人,你也必定贏得賭注,這樣你懂了嗎?

所以我說你的提議很蠢,想法真是單純到可笑的地步.

另外,你就是言行不一.
別人被該仁兄誣指為他人分身,你完全不痛不癢,反正沒你的事;
等到我依樣畫葫蘆來測試你,你馬上露出真面目,還大動作想了個蠢方法想證明自己不是分身,真是太可笑了吧,言行不一的小朋友.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是啦,像你這種邏輯和語文程度最聰明,
前後文的脈絡及邏輯和"他"及"這"等代名詞所指定的對象搞懂沒?
月旦法學雜誌第210期關於同義複詞的解釋看懂沒?
你認為"我以為你的發文是在說我? 所以我跳出來回擊"
你也幫幫忙,我從頭到尾都在幫Sioux,你到現在還看不出來?
我前面講過你公然侮辱的是Siou而不是我,所以我沒辦法告你,這樣你還可以認為是"我誤以為你反擊Sioux的發文是在說我",你這邏輯無敵了,
你這種解讀事物的能力真是有夠聰明的,你臉夠不夠腫?

你到底又在扯什麼?
解文能力真的差到令人難以置信!
我什麼時候說你[以為我的發文是在說你? 所以你跳出來回擊]
真是太扯了!
好吧,為了你低落的中文和邏輯程度,我再講更白一點.

我說的是武俠小說那一段,指的是:
別人攻擊我,我回擊時,他不敢告我,因為怕被我告回去,因為會被我回擊的,一定是先攻擊我的.

至於你貼的那個打你自己臉的連結,你看懂了嗎?
什麼叫作[同義複詞],別再自作聰明胡扯了喔~



結論,小朋友,加油點,程度這麼差,是要怎麼跟人打筆仗?
你繳的健保費都沒浪費吧?是不是常常被打腫臉看醫生呢?

你今天算是運氣好,遇到我肯教你,你算是有收穫了,也不枉此趟被打臉打得這麼慘!
舊 2016-07-04, 02:07 PM #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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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e_c離線中  
referee_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Toluba
恭請大師回來釋疑
怕大師覺得我問得不夠嚴謹,又找其他理由開脫
我重新問一次
請問大師『無照駕駛“汽機車”行駛在一般道路上,在什麼情況下,屬於合法駕駛』?

這位仁兄只會依自己很爛的邏輯來解釋,現在你臉打這麼重,他怎麼敢再跳出來?
所以我幫你一把,在這裡回他的文.

如果他回我的文而沒回你的文,那就是怕了你.
我看,也就算了,不用再窮追猛打.
我怕他自尊心受損太嚴重,就不來七八區,那麼,不就少了個可以打臉的人了?
舊 2016-07-04, 02:27 PM #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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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e_c離線中  
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referee_c
這位仁兄只會依自己很爛的邏輯來解釋,現在你臉打這麼重,他怎麼敢再跳出來?
所以我幫你一把,在這裡回他的文.

如果他回我的文而沒回你的文,那就是怕了你.
我看,也就算了,不用再窮追猛打.
我怕他自尊心受損太嚴重,就不來七八區,那麼,不就少了個可以打臉的人了?

依他的個性,他一定會回應,而且還會繼續跳針
本來想說這串他已經不回應,我也就算了
沒想到竟然還自認為是給我台階下
我一點都不需要阿
舊 2016-07-04, 05:51 PM #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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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離線中  
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1. 非法取得的xx為非法
2. 一件事情若僅僅只是違反一堆法律中的一個條款,則此事即為非法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無照駕駛算不算"合法行駛"要看"甚麼情況/條件"你怎麼看/解讀無照行駛,
你其他再怎麼講都廢話,不必浪費時間


這兩句話都是大師親自打的
因此我才會問
『無照駕駛“汽機車”行駛在一般道路上,在什麼情況下,屬於合法駕駛』?

想耍無賴逃避問題啊?

ps.我講一下前因後果
大師在前幾篇文章提出這樣的邏輯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1. 非法取得的xx為非法
2. 一件事情若僅僅只是違反一堆法律中的一個條款,則此事即為非法

得出:超速行駛為非法取得路權,所以超速行駛沒有路權

於是我反問,那無照駕駛有路權嗎?(事實上無照駕駛也有路權,我刻意提問,為的就是要讓他自相矛盾)

接著大師就開始使出各種閃躲,因為花樣太多就不一一列舉了
總之大師最後還是講不出無照駕駛如何變成合法駕駛並取得路權


此文章於 2016-07-04 06:09 PM 被 Toluba 編輯.
舊 2016-07-04, 06:00 PM #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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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離線中  
Sioux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6,087
舊 2016-07-04, 06:04 PM #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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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oux離線中  
6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616
舊 2016-07-05, 10:44 AM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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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s+離線中  
TrueAkuma
Junior Member
 
TrueAkum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83
這主因應該還是轉彎車的錯,這樣米漿就算超速就是負三成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服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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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ery G80-1800 LG OPTIMUS G PRO好讚阿!
DELL2707WFP 超大視野感動中!
舊 2016-07-05, 11:09 AM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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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eAkuma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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