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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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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沒兒子,但有兩個小女兒 看到這篇,手癢想回一下 以後女兒長大,真的是同性戀,那時我想的不會是打死她... 而是會想到,社會上這麼多的阻礙,會有多辛苦 不管他是同性戀或異性戀,我一樣的愛她們,也不可能會想打死她... 所以在我有能力的範圍,儘量的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 因此我非常支持同性婚姻,也支持同性入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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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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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愛情和婚姻的關係 參考書藉很多 或許各有各的看法和聯想 我尊重你的想法 語句的對比加上莞爾(微笑貌)這一笑的出發點為何 就當是個謎 收養的部分如果不流於揣測與想像 不妨參考相關較大量樣本的研究和調查: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9274 多一些人來照顧台灣每年數千個需要被收養的小孩 還有每年上千個被終止收養的小孩 事實上不會製造社會問題 而是能夠解決社會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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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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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這麼開明的父母(家長) 我們就不用擔心自己的小孩到學校 到社會上會被歧視 會有多少不必要的辛苦和眼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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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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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各種出發點都有它的參考價值 平等、自由、愛情等 並不是說以愛情為出發點就不行 我知道你的意思 當然或許是講道理太生硬 也容易陷入無止盡的論戰 所以該大法官就用比較感性的宣言來發布 (這不代表他們背後的考量和決定,就只因為愛情) 此文章於 2016-11-21 12:04 PM 被 dkjfs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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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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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說過這是討論, 不是辯論, 我不全然站在你的對立立場, 只是說說看你的看法或許會有哪些不同見解. 單身即可領養, 無須組成家庭也可以, 所以這跟同志婚姻倒是無關 至於能不能解決社會問題是要看領養人對於孩童照顧的能力, 主要也跟同婚無關 但說不會製造問題而言很難說, 未來很有可能透過表皮或骨隨等細胞就可以造精 女女是具備子宮和精卵可以自行生下, 男男則需要代理孕母 另外研究中取1977年至2013年與同性戀父母相關的1萬9000份研究報告, 但問題是取樣的比例能有多大? (以美國目前百萬對同婚伴侶而言, 約佔1/50或以下?) 是不是會因為願意接受調查者多數都是成功案例(失敗而不成立因此沒有被採樣)而有所影響? 同婚是兩個具備判斷能力的成年人所作的結論, 領養涉及的則不只是雙方而已, 多了一個孩童對性別認同的問題, 所以前面講會涉及第三者的問題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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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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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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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正因為單身也可收養小孩 所以禁止同婚收養小孩 實務上並無意義 而不論異性戀或同性戀 都一樣會面臨到您所提到對照顧孩童能力的問題 這個部分有些是相處後才會發現 在事前有收養機構和法院做把關及考核 異性戀收養小孩 也不見得是尊重小孩(第三個人)的意願 這個部分國家有把關 若都真為小孩想 寧可錯殺 也要預防同性戀者收養小孩那未知的影響與變數 國家是否應規定有前科者不得生小孩 或是單親或任何刻板標籤下的人都不能生小孩 智力測驗或考試沒一百的 也不能有小孩 因為同樣的邏輯 我怎知道他會不會影響到小孩 關於研究調查的部分 因為我們不是上帝 只能相信學者考察出來的相關證據 而目前也有很多研究說明同性戀扶養的小孩 不會就因此變成同性戀者 而代理生孕等相關問題 也是現在很多不孕夫妻需要面臨的困難 這些是可以處理的'問題' 不是社會上的麻煩的那種'問題' 不好意思手機看和回覆 若排版不好或語意不連貫或其它不周請包涵 此文章於 2016-11-21 12:53 PM 被 dkjfs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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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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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沒有人貼過?
[YOUTUBE]4AS_OKUwKlU[/YOUTUBE] 影片只有單方面的論述.立場難免偏頗.但仍值得一看! 以下個人看法: 1.尊重任何人選擇的生活方式.但是要修法改變婚姻制度.我反對!後續的影響非常深遠且巨大.. 2.極度厭惡..幾近霸凌的網路社群圍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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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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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看幾段看不出內容有什麼好震驚的
不過我能理解那種思維和說法 (youtube裡面也有很多留言可以看) 節選一句,不懂這個有什麼好令人不安的(不就合法化後,保單的收益人配偶為同性不是理所當然嗎?): 此文章於 2016-11-21 01:42 PM 被 dkjfs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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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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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沒看過, 感謝分享。 法律過度的干涉真的會出大問題。 堅決反對修法改變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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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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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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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沒兒子嘛,講都很㑹講..... 那個也是你的帳號?帳號會不會太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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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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