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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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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內側車道一樣可能有小客車或大型車 所以我以前就說過了,內側車道當然可以讓機車走,我沒意見 但是在台灣這種汽機車數量極多,道路資源只有一定的情況下,不會有甚麼太大的改變 內側車道當然可以讓機車走,但麻煩不要把這件事情講的好像是甚麼萬靈丹,更不是甚麼天經地義的事情,你騎進去可以啊,要不要負責呢 此文章於 2012-07-25 09:19 AM 被 limaik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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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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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重申 , 你們真的不懂交通規則 , 而只是愛辯 道安規則 第 98 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 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大型汽車在同向三車道以上之道路,除準備左轉彎外,不得在內側車 道行駛。 二、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 ,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行駛。 三、執行任務中之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內外側車道均 可行駛。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或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六、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不得占用轉彎專用車道。 汽車在調撥車道或雙向車道數不同之道路,除依第一項各款規定行駛外, 並應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行駛。 此文章於 2012-07-25 09:18 A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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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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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後面實在搞不懂這到底是討論交通管制規則,還是建築規範?
為什麼討論交通管制問題會有人拿建築規範名詞來套用? 在跟交通管制的的規則裡,根本沒有什麼混合車道、汽車道這些東西。 只有慢車道跟快車道。那些車道會禁行機車根本也不是因為那些車道 是設計給四輪以上車輛的關係。純粹是因為還活在30年前的官員, 還把機車當成以前那種在腳踏車上裝設輔助動力的機器腳踏車。 認為機車跟不上四輪以上車輛的速度,會擋路被撞,所以才禁行機車。 但是在回推到30年前,禁行機車的規劃根本也不是作為安全管制產生出 來的。那是當時擔任台北市長的阿輝伯要機車把路讓給公車想出來的政策。 結果就如同當初民生報編輯所預測,爽到的都是開小轎車的民眾。20年後, 禁行機車被包裝成安全措施,公車還開了專用道。然後禁行機車在毫無科學 研究基礎下,越來越變態。30年後才因為大型機車的關係讓部分人開始思考 是不是真的有必要這樣做?部分人所謂為汽車所設計的車道在幾何條件毫無 變更下,階段性的開放給550cc及250cc以上機車使用。台北市也慢慢的在 檢討部分路250cc以下機車的可行駛空間。不少主要道路也是在沒有變更幾何 條件下塗削了部分車道的禁行機車標誌。如果禁行機車道原始設計就是給四輪 以上汽車使用的,那麼為什麼在沒有變更任何條件下就可以給機車使用呢? 再說,什麼樣的設計規範是給汽車專用而機車不能用的?在什麼樣的設計規範 下才能給機車使用?要夠彎夠爛才能給機車用嘛? 此文章於 2012-07-25 09:21 AM 被 orea20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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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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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修正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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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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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內側」、「外側」先分清楚吧!??? 法規並無要求大型車只能開外側。 不要過度解讀 O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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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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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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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們這幾個 , 法條都貼出來了 , 還要凹什麼 ? 是我不懂中文 , 還是你無法閱讀 ? spotlight 幫你加上去 , 字體也幫你放大 , 這樣夠了嗎 ? 道安規則 第 98 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 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大型汽車在同向三車道以上之道路,除準備左轉彎外,不得在內側車 道行駛。 此文章於 2012-07-25 09:25 A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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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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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當然禁行機車根本就是荒謬的 但是我認為,依照台灣目前的情況,就算取消這個政策,機車族仍會面臨到和大型車與小客車混流,大家擠在一起,所謂的夾擊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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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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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不代表機車就一定不會遇到大型車啊 例如你法規寫了,除了準備左轉外,大型車還是會出現在內側車道 大型車不會憑空出現在內側車道,他一樣也是得從外側轉進內側 你覺得大型車有像機車一樣反應迅速,不會擋到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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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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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規明明只要求大型車在三線道以上之道路不能開在內側, 某人卻解讀成大型車只能開外側??? 這邏輯能力令人費解!! ![]() 思路不夠嚴謹,卻還不謙虛,可說犯了兵家大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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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此文章於 2012-07-25 09:31 AM 被 stro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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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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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已經多次說明 .. 1. 開放機車行駛內側 , 可以避開大型車 . 2. 既然開放機車行駛內側 , 與現在無異 , 而在相同數量 , 但是空間加大 , 密度就會降低 , 如此之下 , 彼此碰撞的情形將會減少 . 台北市忠孝東路 四段就是最好的例子 . 引用:
目前交通規則第99條 , 就是把機車跟大型車輛限制在同一空間 . 我們要求開放內側 , 如此就可以閃開大型車輛 . 別凹了 , 很難看 . 此文章於 2012-07-25 09:33 A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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