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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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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期貨,若保證金玩到沒了應該就自然斷頭了
哪會賠個脫褲子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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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金銀寶庫
文章: 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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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誰要慈善機構來還?? 投機--也要有誘因及動機,誰那麼厲害天生就知道要做期貨投機?? 慈善機構沒有那個義務為祂還!! 但是你可以適時有方法的介入,最終還是祂要自食其力來償還債務,而不是一死了之.. 我個人的觀點還是 : 最能輕易起死回生的不就是這些財團,其實他們也算是"企業",一個以救世濟人為起點的"企業",這樣龐大的企業裡沒有法務人才?社福人才?會計人才?金融人才? 財務人才? 說過了,我也是78區的廢物一個,但是我真得沒有資源,要是有這個財產資源! 我會救! 但不是替祂還清的救,那會是害祂不是救祂... 前提請先假設我是慈濟的董事一員; 那我的作法是,先了解祂可以做甚麼? 有何職業專長或謀生技能? 足以穩定的提供日後家庭生活正常下去(必要時跟宣布破產的做法一樣,除正常生活必須,結餘部分可共償債),若當事者無法滿足這條件,給於職訓 / 輔導強制需要一技之長! 慈濟人裡面各行各業的老闆都有吧!? 要怎麼用怎麼敘薪? 相信他們會有作用吧! 再來法務/財務/會計先結算祂的財務負債結構,找出有法理可以"更生"的部分先處理! 至於地下錢莊的借錢!? 我想慈濟人裡面也有專業的吧!! 這樣做完至少可以止血.. 這時即使還是負債一億, 也是可以控管的一億, 慈濟甚至只要貸給祂一筆2~5年期的無息貸款(慈濟自己一年的銀行利息收入是以"億"在記的吧!) 只要1%的貸款貸給祂(請注意不是不必償還!). 先能邊償債務邊專心於正職工作-心不安,工作做不好債也償不了!! 這時慈濟的社福/財務人才可以介入關心(名為關心,實為監管,防止祂有其它不正常的經濟行為),慈濟的大愛台裡有太多的淺移默化向善的戲劇例子,(真實案例,除非那是假的!!) 這樣夫妻同心協力還過不了關嗎!? 慈濟會發費一部份的社會善心人士捐款的成本,如果當事人夠長命祂所能回饋的必會比花在祂身上的更多..這是人性本善! 若說人性本惡祂第二關就過不了了,因為更生的部分債權銀行會更關心的,(合法的吸血鬼!) 這時再來談抓起來關到死!! 至少不會一家同赴黃泉! 此文章於 2012-12-22 05:57 PM 被 Geforce-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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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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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房子沒賣掉前,有地方借錢,再輸,再借.......,最後還不起,賣掉房子也不夠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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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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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這種想法的人最後都會變成站在天上灑黃金的人,而且是拿自己的黃金 ![]() 還有不要輕易有全職操作的想法,尤其在你沒有長期穩定的報酬之前,這樣做 好比去餐廳端了三個月的盤子就想開業,這除了不切實際之外也形同自我毀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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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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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惋惜地說,孫安妮是家庭主婦,每天接送小孩上下課,母女感情很不錯,「如果不投資期貨,一家4口生活無虞,沒必要自殺的。」孫家親戚也說,孫父對女兒、女婿相當照顧,知道女婿投資不順曾詢問是否需要幫助,但女婿總是回答:「沒事,我們可以解決的。」不料全家最後因債務走上絕路。
>>>說實在的 個人完全不贊成這種投機 (個人解讀 投資是付出勞動換取報酬 對整體社會包括自己有益 投機是錢滾錢的數字遊戲 衍生性金融商品 看官覺得是"投資" "投機" "賭博"?) 更何況 本來的生活無虞 只是想要更多錢 貪心罷了 對此,中華民國兒童人權協會理事長賴勁麟指出,許多攜子女自殺的父母普遍將孩子當作自己的附屬品,又怕死後孩子無人照料,因而剝奪孩子生存權,這種觀念非常錯誤,政府及媒體應加強宣導,導正父母觀念。 >>>華人社會的通病 只要活得夠久 孫子也是附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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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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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我國法律真的是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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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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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金銀寶庫
文章: 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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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喔,忘了兩個大前提 ; 1-. 慈善團體目前還沒有看到這樣的前例,至少是沒宣傳!! 2-. 也要當事人自己能找上重生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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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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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賠億元 夫妻摟2幼女燒炭 全家4死
真是一步挫 兩步錯 步步錯
自己欠錢 自殺不應該 也不該帶小孩子上黃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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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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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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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欠錢如果不是欠地下錢莊的話應該還好不至於過不下去,只是每個人的臉皮厚薄不同,不想一輩子活在別人的冷嘲熱諷中或是過的太辛苦吧
這種時候太知恥算是一種罪過還是應當? 難怪外國會發明所謂破產法,不希望有人為了欠錢活不下去 像曹啟泰之類的人能欠那麼多錢又大復活真的是太了不起了。阿B和前B嫂好像也欠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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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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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應該是玩地下期貨賠的,不然按照現有機制不太可能虧到6千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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