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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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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辭退什麼理由都嘛掰得出來!而且絕大多數都是資方說了算...
所以重點只在於資遣費有沒有照給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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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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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否請解釋一下,什麼叫做二審要沿用一審的判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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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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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江南styl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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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您的住址: 肛肛好有限公司
文章: 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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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簡單啊 ,就一句古話 "官官相護"...... ![]() 就算是屎也要閉著眼吞下去 這是鬼島,人也是鬼,官也是鬼.....所謂正義只是鄉民們喊個兩句就自己爽歪歪 ![]() 此文章於 2012-09-09 01:52 PM 被 cue9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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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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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說『不要相信』勞動法令能保護勞工 而不是說『勞動法令不能保護勞工』 要不要相信,那是看個人 我只能說,法令再怎麼訂定 都不能完全偏向勞方或資方,不然就會導致投資衰退或社會仇富 雙方都在替自己爭取權益,但是事實上總是資方略勝一籌 例如勞退新制推行,就致使很多雇主數年不再加薪或大幅縮減紅利 雇主總是有辦法變相的規避 引用:
二審判決逆轉的案件實在多到數不清 總之法院就是講證據的地方 法官鮮少會聽信一面之詞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那位小姐本身的Style是不能當作證據的 要嘛要有證人,不然就是證物 如果都沒有,資方(被告)又提出合情合力的解僱理由與合法證明 原告要贏的機率... 很小啦 引用:
年輕人,就你這兩句話 我就告訴你 有少數法官和法匠沒有兩樣,甚至已經完全背離一般常識的判決 不然也不會有法官在庭上打電話問老公該怎麼判的離譜事情 法律只會保護懂法律的人 希望你會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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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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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例有說到
"微軟當初一名資深業務經理患重病,才請人力銀行派遣人力支援,後來因這名經理需延長治療,微軟決定招募正式員工,於是資遣趙女。" 所以其實這樣看就很明顯了 不只他 另一名留職停薪的也丟了飯碗了QQ http://tw.news.yahoo.com/%E6%8E%A7%...901.html?_esi=1 另外 "104在協調時也曾提供趙女其他工作機會,但趙女堅持月薪不得少於7萬元,並非104不願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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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您的住址: 肛肛好有限公司
文章: 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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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鄉民是不懂事情經過的
只要胸大穿得辣....就給他讚下去了 管他是非黑白林北爽就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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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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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人力派遣應該會有期限
也就是可能只是階段性的任務 好比你去當某人的代課老師 某人或許是因為當兵或請產假 當當兵或產假的條件不在時當然也就是你階段任務結束的時候 我覺得這個判決沒什麼問題 至於裙子短不短或許是刻意炒作的話題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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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天堂
文章: 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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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些人就是喜歡佔地為王或就地合法 只要一句自己是弱勢就無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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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學者的無知在於未學,學者的無知在於學後... 你曾經愛過的人使你失望之後, 他看起來就似乎有了許多缺點。 Schultz 人格理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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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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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幹嘛?倚老賣老有比較高明嗎? 你這幾句話我幾乎完全同意,但是我放的重點卻不在這 而是在於標黃字的部份,我覺得這才是重點 天底下沒有任何事是絕對的 離譜法官絕對有,但那是少數 可是不懂裝懂的鄉民,卻是佔大多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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