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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World of Tanks
文章: 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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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法庭攻防嗎? 除非很確定沒被錄音、影 不然在庭上這樣說,可能會被一槍斃命 ![]() 此文章於 2012-07-03 10:29 PM 被 Willi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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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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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算現場有錄音錄影.. 刺青師拿圖給樓主看,樓主表示要考慮,刺青師也同意他們考慮.... 那.. 事情發生的過程不是這樣嗎? 也只有當事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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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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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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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
剛看大家給小弟的建言
真的很感恩... 我想 這件事來來去去 我一定有不對 有處理不當的地方 我壓根也不會想要在這件事爭一個對錯 那位師傅也是 都畫了圖 也討論要如何刺 後來我們畢竟沒跟他捧場 天氣那麼熱 大家可能火都上來 我有小辮子讓他抓到 有理由請我去派出所 我無話可說 也謝謝大家耐心看這篇文 我想 低調是一定要的 傍晚我也撥了電話 跟他道歉 (很誠懇的) 如果他也不接受 上了檢察官 偵查庭 我想 我會把來龍去脈 絕對不加任何油醋表達清楚 畢竟 今天那位師傅在派出所 有些話是他自己加油添醋的(這就不多說了) 變成 警察問了我身份證號 查出我有前科 警察態度就驟變 這點我心裡真的好委屈 要是我有後台 會這樣嗎??? 真的要上到檢察官 法院這個階段 我一定把事實完完全全100%講清楚 唯一錯的點 我把他畫的圖順手拿走 其他 加油添醋的 我會請教有法律素養的人 該怎麼處理 謝謝大家囉 祝大家平安 !!!順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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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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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你既然不喜歡他修改後的圖 我也不懂你拿走他的圖要幹嘛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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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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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覆一下
我的意思在上面有說的了
我不說假話 我上過法庭 瞭解那種壓力 今天 我沒有要拿他修過的圖去幹什麼 去賣 去別間刺青 去做什麼 我根本沒想到這點 在那個時間點 我女友喝了那罐等等要刺青怕會痛當做麻醉劑的啤酒 紙壓在底下 稍微沾濕了紙 然後看到那個修過的圖 真的沒有很理想 當下 要離開 我跟女友有個共識 不要留垃圾在那邊 因為啤酒是跟紙壓在一起的 我就很直接想 這算是我們製造的垃圾 要帶走 因為不刺了 再留垃圾 人家會更幹的 沒有想到這是師傅改的 有關他的智慧財產 這方面的問題 我們在差不多下午兩點半離開 天氣很熱(前面有詳細提到時間點) 我四點半回到那家店 上樓將刺青草稿歸還 爭吵.. 從新北市到西門叮這樣的路程 來回約兩個小時 一路上氣氛已經極差了 就這樣 事情一發不可收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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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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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 竊盜罪見解為 趁人不知
強奪罪見解為 趁人不備 強盜罪見解為 使之不能抗拒 你覺得你是哪一個? 而且犯罪成立不是光看法條 再來看犯罪三階理論 構成要件(客、主觀要件) 違法性(客、主觀要件) 罪責(責任能力、法敵對、期待性..等) 構成要件來說 主觀要件再分成故意或過失 刑法故意定義1.明知且有意使其發生 2.預見其發生而發其發生不違背其本意。 簡單說你知道你自己的這個行為會造成什麼結果嗎? (雖然這樣解釋不是很精準,不過比較容易看懂) 故意不成立 過失呢? 刑 320 竊盜罪 不罰過失 綜上...(略) 法院都有法律諮詢可以先GOOGLE 律師一小時都5000起跳 此文章於 2012-07-03 11:07 PM 被 胖胖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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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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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之前的案子. 有判緩刑期嗎?
不曉得現在是否還在樓主的緩刑期內? 如果已經脫離緩刑期. 又沒犯其他的案子 你又跟刺青師傅和解. 那檢察官很有可能是不起訴 如果沒和解. 大概是給你緩起訴 這兩種情況. 都是案子還沒到法官那邊. 就結束了 此文章於 2012-07-03 11:07 PM 被 格得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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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TW
文章: 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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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幫樓主QUOTE這篇 請"字字句句"斟酌其中含意 其他前面的回文大部分可以直接無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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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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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是樓主在這總情況下我會花三千塊把那張圖買下,
比起日後要跑法院所花的時間成本比起來,三千塊算是小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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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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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
這麼熱心的回答
我的前科 是在好多年之前 那時候判刑 然後緩刑兩年 目前已經過了緩刑期 很久很久了 今天 在派出所講的時候 警察其實也很無奈 共有ABC三位 因為 他們也無法論斷這到底算不算竊盜 後來 當中一位問了我身分證(我沒帶在身上 因為只是出門去刺個青 就在家附近) 查了 知道我有前科 警察的臉色馬上變 真的 我發誓 馬上變了 A.B 就走到旁邊討論一下 對我的口氣就跟問小偷那樣口吻 本來要把我當現行犯留在那邊做後續處理的動作 後來一個看起來資深的 就過來說不需要了 留了彼此聯絡電話 交待過幾天做筆錄要來 ok 我帶走了那張紙 我理虧 但是 我真的很委屈 我清清楚楚看到警察是這樣對待有前科的我 當下真的眼淚想噴出來 現在想到 真的 無語問蒼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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