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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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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美國學校可以強迫犯錯學生進行社會服務,不然不給畢業 台灣不能效仿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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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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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長丁亞雯說,北市教育局已經在週一請督學到學校瞭解,依照「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察辦法」,學校的確不能將學生退學,應是輔導轉學。台北市長郝龍斌說,其實這件事發生,他已經積極與教育局聯繫,要求針對教育問題,提出通盤檢討。郝龍斌說,針對遊民的權益如何保障,也會進行相關研議,對於遭潑糞、受傷害的遊民,如何積極輔導,已經要求社會局每幾個小時回報一次,也會深自檢討,台北市應該是溫暖友善的社會。
誰會是下一間倒楣的學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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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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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啊, 先開放民眾可以購買槍枝, 抽大麻, ***不用馬賽克如何? (挖鼻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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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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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還有些大學校警是正式警察,具有司法管轄權,你要不要也仿效一下?校警可以開罰單,可以把人上手銬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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