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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1073
Golden Member
 
ff107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2,600
怪了! 昨天中選會主委張博雅明明在新聞說,只要是有亮票,不管是投票所內還是外拍照,
確定違法,現在又變成不違法,法律是因人而異阿?
     
      
舊 2012-01-15, 03:56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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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1073現在在線上  
d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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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引用:
作者ff1073
怪了! 昨天中選會主委張博雅明明在新聞說,只要是有亮票,不管是投票所內還是外拍照,
確定違法,現在又變成不違法,法律是因人而異阿?


反正要辦不要辦都有理由。

若沒有辦到底的決心的話,還是趕快找個台階收兵吧,免得說要辦,結果辦到一半被罵小題大作而縮手了,那更沒面子。
 
舊 2012-01-15, 04:07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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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離線中  
twu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4
引用:
作者ff1073
怪了! 昨天中選會主委張博雅明明在新聞說,只要是有亮票,不管是投票所內還是外拍照,
確定違法,現在又變成不違法,法律是因人而異阿?

亮票違法是在 "蓋投票章" 後亮票才違法.
如果是進去蓋之前, 是不違法的. (每個人拿的都一樣, 那時並不能知道拿到的是投給誰)

依照目前看到的說法, 似乎不是蓋好章才亮票, 所以不違法.
__________________

Tommy 碎碎念...
舊 2012-01-15, 04:08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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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u2離線中  
labman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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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81
引用:
作者len0211
你猜錯了....


他根本沒有C....


這種內行人一看就知道


以前也有節目說他是扁奶


看形狀就知道不是娘給的...花錢來的自信...熟女最後的賭注...

哇∼我也變內行了
舊 2012-01-15, 04:40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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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bman離線中  
BLUESKYVFX-
Senior Member
 
BLUESKYVF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80
引用:
作者labman
看形狀就知道不是娘給的...花錢來的自信...熟女最後的賭注...

哇∼我也變內行了



媽呀..這是呷奶嗎..
__________________
Q9550
Intel X38
4GB ram
Quadro M2000
2TB HDD X 2 + 512 SSD

台達 260W
舊 2012-01-15, 05:14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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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KYVFX-離線中  
diolin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18
她以前演過住左邊住右邊

那時還不錯啦

第一次投票嗎?
舊 2012-01-16, 10:38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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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olin離線中  
ben_chien
Elite Member
 
ben_chi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另一個地球
文章: 4,558
引用:
作者diolin
第一次投票嗎?

會不會這是最後一次她去投票搞新聞還有人注意的???????
請注意,上面這句話是問句

老實說我完全不知道她是誰...
__________________
大家快來加入World Community Grid(BOINC for Android)與Folding@home(Folding@Home for Android)的行列,一同找出重大疾病(愛滋、癌症、帕金森氏症...等)的解決方案
[YOUTUBE]PPc7gsZIk24[/YOUTUBE]
網路果然很危險,動不動就會被告...
發現自己越來越痴漢了...
舊 2012-01-16, 10:54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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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_chien離線中  
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楊千霈亮選票 無犯罪故意不起訴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2月15日 下午5:40

藝人楊千霈在今年初的正、副總統以及立委大選時,因為將當天投票的照片上傳臉書,被檢舉涉嫌觸犯選罷法中的違反投開票所秩序罪嫌。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檢方認為,楊千霈沒有故意犯罪行為,今天對楊千霈以及幫她拍照的父親做出不起訴處分。
舊 2012-02-16, 09:34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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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forumus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小建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2月15日 下午5:40

藝人楊千霈在今年初的正、副總統以及立委大選時,因為將當天投票的照片上傳臉書,被檢舉涉嫌觸犯選罷法中的違反投開票所秩序罪嫌。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檢方認為,楊千霈沒有故意犯罪行為,今天對楊千霈以及幫她拍照的父親做出不起訴處分。

上次林青霞也不是故意的
舊 2012-02-16, 02:15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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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umus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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