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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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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見野狗擋路,不需暫停思考然後決定繞道而行吧? 我只有過在心情不好時,曾停下來想過要不要打狗出氣,要不然選擇迴避都是第一反應。 被一個比你弱小的人霸凌,要換挺身面對嗎?被一個比你壯的人霸凌,要持武器挺身面對嗎?被十個人結夥霸凌,要學詠春打十個的拳法,然後挺身面對嗎? 不管遇上什麼狀況,轉身就跑應該是最單純,而且最能一體應付的方法吧! 話說回來,想打贏十個絕對比跑贏十個要難;葉問電影中也有這說法。 再推而論之,要跑贏一個人所需付出的代價,絕對比打贏(或殺死)一個人要小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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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10 您的住址: 馬口鐵罐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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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廟 事不關己的時候講的很輕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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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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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野狗只需繞路即可。它們並不會搞埋伏,找藉口堵你勒索你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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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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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理想主義者... 打架還會算跑跟打的代價的人叫葉問,或許還要再加上眾法官們 並不是云云大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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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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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好 + 1 好
沒事去欺負人幹嘛阿? 自食惡果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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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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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是任天堂遊戲, 無法暫停或重來, 自己的安全要自己捍衛, 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不要過於期待他人而去等, 你要等警察是因為你能安全的等, 或是你無能為力只能等. 這裡可能很老套, 但請去看蝙蝠俠開戰時刻可學到兩件重要的事情. 該有動作就要有動作的意志力(行使力量), 但不要演變成過度行使而去凌辱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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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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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若10個人追 2個用百米 2個用200M 2個用400M 2個用800M 2個用1600M的跑法 請問單兵該如何處置? 此文章於 2012-01-14 06:24 PM 被 藍色&憂鬱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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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蒿棘居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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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四根 ![]() ![]() 用食指指人的話,是三根 難不成現在都流行用拇指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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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很長,夢卻難圓 如果可以,我想縮短天空和大地的距離,夢想和現實的差距... 此文章於 2012-01-14 06:34 PM 被 ^D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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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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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講這類假設性的不如就主題來討論就好, 因為假設可以找太多理由, 甚至可以扯歪理, 譬如說我告訴你那隻野狗很弱所以我本來打算喝止一下就好, 哪曉得狗自己嚇死了. 很強詞奪理對不對? 那你還要假設什麼? 你編個問題, 我就不能編個過程甚至結尾? 人人都可說故事. 老實說, 不是什麼代價或什麼的, 如果要理想, 做惡就要有制裁, 不然法律根本就不必存在了. 制裁可能來自於公權力, 但公權力還沒到而你不能安全或悠哉的等, 那就先處理吧. 不要被咬了一邊哭鬧怎麼警察不趕快來, 它不會因此咬小力一點或放你走, 不然一開始就不會咬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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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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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怪怪的,拿霸凌跟野狗來比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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