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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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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你也可以上街頭上電視,說小健的立場不代表你的立場啊! 繼續重申:會吵的人有糖吃。 我們這種只會在網路上嘴砲的,是不可能影響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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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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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假設一千五百萬機車族,我說他不代表我,那他會改口說我代表一千四百九十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位機車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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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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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曾向桃園縣政府檢舉蘆竹大竹路路邊違規停車佔用機車唯一一線道的問題,結果第一個月我可以不用騎上寫著禁行機車的第二線車道,第二個月我還是回歸以往,被迫騎上寫著禁行機車的第二線車道了 對於汽車佔用車道違規停車的問題,警察就是勸導、驅離而已,而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或是騎上禁行機車道,則是列為重大違規,一定會處理!! 引用:
只有一線道可騎車,還得更路邊違規停車的汽車共享車道,如果有個白木開了車門,對騎機車的人真的安全?? 別說99條規定有幾線道可以騎,那是給台北遵守的。離開台北,沒有一個地方政府會甩中央法規的!交通不也不想管的! 此文章於 2011-12-29 10:59 PM 被 semm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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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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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交通部道安會宣導機車騎乘動線的宣導影片 http://youtu.be/G9EE590GHJY 正確的騎法,是把機車當成汽車,騎在車道中間,就跟大型重機的騎法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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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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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要恢復道路面積, 給機車道足夠寬度以及通暢度, 那我贊成, 其餘的.. 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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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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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白木機車騎士換開汽車就會對其他用路人比較安全?到底是人的問題,還是車的問題? 引用:
多了兩顆輪子果然高人一等,只有我能對侵犯別人的利益,別人就是不能阻擋我的流暢 總統已經簽字讓紅、黃牌機車騎在禁行車道上,看來一定會阻礙到你的車行順暢,你要怎麼辦?用你的車身同車道驅離人家嗎?有些汽車駕駛倒是常對白牌機車這麼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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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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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錯的 . 道路應該是全民共享 , 目前只限汽車(含紅牌機車)使用 , 則是 被不當的政策給扭曲了 . 長久下來 , 汽車族就會以為這是他們的專有權利 , 開放給機車 則是被侵害權益 ! 就算是現在開放給紅牌機車行駛 , 汽車對於紅牌機車的逼車事件 也是屢見不鮮 . 汽車族應該建立起正確的用路觀念 , 只要是在路 上領有正常車牌的車輛 , 他就是一輛車 , 地位不分高低 , 路權不 分大小 . 道路順暢與否 , 跟車種沒有關係 , 有正相關的則是用路人的駕駛觀念 . 你可以看高速公路的行車狀況 , 當有龜速車行駛在最內側車道 , 或者有 並行的情形 , 絕對會影響高速公路的車流速度 , 甚至常常行成一個 擾人的車陣 ! 假日我習慣開在外側車道 , 因為假日會有很多龜速車上高速公路 , 而一上去就是往內側鑽 , 所以往往造成外側車道的車流速度高於 內側車道 . 所以還是請大家建立一個觀念 , 道路狀況是否混亂或者順暢 , 跟車種無關 , 而跟用路人有最大的關係 ! 此文章於 2011-12-30 09:43 A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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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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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把現有機車行駛的車道空間還給機車族, 本來就是道路管理機關應該做的, 機車黨主席一開始如從這個角度切入, 鞭策主管機關改善車道被佔用、規劃空間不足的亂象, 相信贏得多數用路人的支持絕對沒問題, 做出成績之後或許可以引起連鎖的支持效應, 可惜機車黨主席的策略捨本逐末, 不從解決亂象開始,反而去觸動另一個可能引發交通亂象疑慮的主張,例如:行之多年的「禁行機車」、「二階段左轉」。 因為新的疑慮產生, 原本的同情者反而站在反方, 「政策面主張」更會激起檢討機車管理的聲浪, 例如:機車的停車管理與收費、機車的總量管制 ... 把訴求議題複雜化、無限上綱化(例如:訴求憲法層次的人權), 註定未來徒勞無功的窘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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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此文章於 2011-12-30 10:02 AM 被 stro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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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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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車道占用,警察根本不開罰單,反而是把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列為重大違規 交通部訂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機車有二線道可走,但地方政府打著地方自治知名,可以憑自我感覺不甩99條規定,只給機車一線道,交通部也不想管 很多公務人員的心態,就是打著消滅代表落後國家的機車,要全民開車才是代表我的縣市、國家成為先進城市,怎麼還會依法還你機車該有的路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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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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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提的「車道占用,警察根本不開罰單」就是很好的訴求, 可惜沒有好好利用 ... ![]() 至於「把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列為重大違規」,主管機關列為重點取締, 那是 政策執行面 輕重緩急 的 抉擇, 如果你上路時完全遵守交通法規, 那麼跟你一點關係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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