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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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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法律來說是等價的,那其他遺產放棄要算父母自願的。 既然持有者不願意換成現金,其他人應該沒有干預的權利。 如果您是站在個人立場想幫老人家爭取"紀念"... 只能跟遺孀溝通看看願不願意等價交換。 也就是說,其中一定有人得認賠,找房子要時間... 一個滿意舒適的房子不好找,這點要算進去。 但若是牽扯到雙方的"紀念價值",就像前面提到的電影...建議您別插手比較好。 此文章於 2011-12-03 04:28 PM 被 n_akem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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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墓仔埔旁的樹上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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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嚴格講是能分...一半妻子拿去 剩下妻子,父,母...三人再分.... 1200萬..父,母應該能拿到400萬 要這麼搞...房屋價值認定也是個問題... 大慨都得上法院... 最後..是父母給妻子800萬 還是妻子給父母400萬---法院應該會這樣判.... 最後...房子還是拿不回來...是能拿一筆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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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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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怎麼還沒開始賣簡章~~~~
支持不婚教~~~~ 沒遺產繼承問題~~~~ 沒結婚前買房子問題~~~~ (看過女方等到女方家長自己出錢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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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TAICHUNG
文章: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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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嘿阿 搞得我兒子都生了但還是不敢跟他媽去註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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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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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私生子、遺腹子、兄弟姊妹、親朋好友、父母離異等等... ![]() 引用:
![]() ![]() ![]() ![]() ![]() ![]() 此文章於 2011-12-03 04:39 PM 被 n_akem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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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TAICHUNG
文章: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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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妻子分一次600萬阿 怎麼是分兩次? 父母應拿回600萬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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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紐開普市
文章: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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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恭喜SUNDEATH KID當選為不婚教楷模 獲得不婚教的真諦 兒子、女兒都能生 但不結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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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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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這解答只focus在解決妻子問題= =++ 畢竟時代在變 立法時代結婚 跟現代人結婚 目的想法改變了多少 引用:
投票好男人!! 此文章於 2011-12-03 04:51 PM 被 d942319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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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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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請教你, 你懂什麼叫做愛屋及烏嗎? 你好友希望他的老婆沒房子住孤苦無依嗎? 今天要是女方的爸媽也有留房子給她, 她這樣就很貪 問題是當初她嫁給你好友的目地當然是希望有個穩定的生活 如果她家也沒有容她的地方可以住, 譬如說她跟她家人感情不好 或者是她家人比較傳統, 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點點點 最後我想說的是你好友的爸媽顯然沒把她當成媳婦看待 所以兒子死了這個女的就只是一個陌生人, 當然所有東西都要還回來 身為一個女人真的很可憐, 要對公公婆婆好, 但是得到的回饋呢? 慘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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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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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裡面有提到~~~ 朋友婚後產生出來的遺產 父母都不要 只要那房子 所以妻子自然有得到結婚後的收入 但是房子本來就是父母買的阿 而且也有提到 一在北,一在南 一年見不上幾次 何來要對公公婆婆好 何必拿傳統觀念套近來 難道女生下定志向終生守寡嗎 傳統觀念不允寡婦再婚,使寡婦半輩子生活於物質艱困,精神空虛的環境中。 此文章於 2011-12-03 05:08 PM 被 d942319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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