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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 引用: 
           你都說記者是在捕風捉影了! 那這種寫心得文的職業又有什麼好當的呢? 我倒是希望記者能正經一點,要不然一直這樣吐槽還挺膩的! | ||||||||
|  2011-11-18, 10:41 AM
			
			
	#41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39
					
				 | 引用: 
 我說捕風捉影,你就當事實在發言?為何不出來示範什麼叫記者專業?沒有高人來當記者,剩下的次等貨肯當,只有被嫌的份。 | |||
|  2011-11-18, 10:57 AM
			
			
	#42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 引用: 
 不知道有沒有記者看到這篇?   這句話不知道打死多少記者? 我雖然吐槽記者,但是還不敢這麼權威的說這種話.... 這下一竿子全打成次等貨! 還真是看不出來你這麼討厭記者....   你知道PCDVD發言超過時間是不能改的嗎?   其實我在你身上已經看到目前的新聞專業了!   我想你的職業應該不是記者吧?  | |
|  2011-11-18, 11:06 AM
			
			
	#4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39
					
				 | 引用: 
 又嫌記者,又說不全是次等貨,真矛盾。 我不嫌記者,怎會討厭記者,是說記者無法在第一時間就完全正確知道真相,但仍有時間壓力,必須報導。 真會扭曲別人的論點,思維尤典汴太。 | |
|  2011-11-18, 11:14 AM
			
			
	#44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 引用: 
       你連你自己說過的話都不承認了....我怎麼會奢望你懂我的無奈呢? | |
|  2011-11-18, 01:18 PM
			
			
	#45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39
					
				 | http://www.ttv.com.tw/100/11/100111...1194933003L.htm 新泰醫院揮刀 嫌與女友燒炭尋短 花蓮汽旅燒炭 女友身亡嫌犯命危 週五晚入住 今午退房發現異狀 現場留有遺書 盼家人代辦冥婚 2011/11/19 顏喬偉 報導-------------------------------------------------------------------------------- 新北市日前發生駭人的醫院兇殺案,黃姓嫌犯持刀闖入醫院對涉嫌性侵他女友的楊姓經理猛砍六刀,之後經理轉院治療,嫌犯則是帶著他的女友逃到花蓮,下午兩個人在汽車旅館內燒碳自殺,救護人員到達案發場後,發現吳姓女子已經沒有生命跡象,而黃姓嫌犯送醫後,目前生命垂危。 警方小心翼翼將遺體抬出,花蓮這家汽車旅館傳出一對情侶燒炭自殺,其中女子被發現時已經沒有生命跡象,警方到場勘驗後,發現自殺男子就是日前闖入新北市醫院持刀砍傷食品公司經理的嫌犯,旅館人員表示,中午應該是退房的時間,不過他們卻遲遲沒有回應,等到上門查看,看現門縫都被毛巾塞住,知道出了事。 晚間十點多,黃姓嫌犯帶著女友投宿汽車旅館後,就在房間裡燒碳自殺,等到房務人員進門,女子已經趴在地上沒有了氣息,而男子躺在床上,送醫後生命垂危。 因為女友遭到公司經理性侵,黃姓嫌犯為了爭一口氣,11月16號先是打傷楊性經理,再闖進醫院持刀對他砍了六刀,事後帶著吳姓女友逃逸,18號租車投宿花蓮汽車旅館,等到隔天退房時間,被發現兩人燒碳自殺。 警方在現場發現遺書,上面寫著:「兩個人不知該怎麼辦,所以選擇這條路,希望在死後,家屬能為兩人辦理冥婚。」原本警方還透過嫌犯家人,想要策動嫌犯出面投案,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悲劇,目前黃姓嫌犯還在加護病房觀察中,情況相當不樂觀。 只是到底是畏罪,還是另有原因,警方還要進一步調查。 | 
|  2011-11-20, 08:17 AM
			
			
	#46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27
					
				 | 結局已經出來了,卻是最糟糕的 衝動的代價是如此之大 | 
|  2011-11-20, 10:40 AM
			
			
	#47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168
					
				 | 可惜壞人沒一起上路..... | 
|  2011-11-20, 10:52 AM
			
			
	#48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39
					
				 | 侵犯別人的人,曠日廢時的審判後,判刑常覺得太輕,執行又常假釋,七折八扣的犯罪成本實在便宜,善良的受害人親自執行反擊,最後又常受不了法律追訴的煎熬自裁,真是兩難。 | 
|  2011-11-20, 11:44 AM
			
			
	#49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8
					
				 | 死無對証了如果那個經理沒死話隨他說了... | 
|  2011-11-20, 11:54 AM
			
			
	#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