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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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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發現現場只有你一個人去爭, 然後別人還是拿22K, 你失業 你應該會後悔跳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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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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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不就是典型的台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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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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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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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文章: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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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贊成rayschang2000網友的觀點,如果是上面的人所逼...,那她出來說清楚也沒啥不 好啊!屆時民眾還是會一樣挺她甚至反對那個要她撤告的上級,而且我記得當時行政院長 都出來說話了(至於院長是不是有幕後主使我不知道,就算有的話不是剛好可以利用回將 一軍:confused ,表明要力挺她的所有決定不可能要她撤告...,既然如此,如果院長沒說謊沒逼她,那有院長挺為啥要撤告 如果院長說謊,不是又可以利用這機會揭穿假面,全民應該還是會挺她的吧!但是結果卻是令人失望.... 撤告如果訴訟費用是她全部自己出的,她不說明我也沒意見,用到了公家資源幫她打官 司出錢,我就覺得沒道理用大家的錢還可以不用交代清楚。如果這道理是可以成立的, 那政府單位要做啥花人民的錢其實也都不用交代了不是嗎? 而且如果站在當時同樣都是踢跆拳的國手立場上,我的同伴到底作弊與否自己都沒說清楚, 結果還得到國家給的一堆好處,這些人情何以堪 ![]() 以現下來說,誰敢拍胸脯說她一定有作弊或是一定沒有作弊,因為連她自己都不說清楚不 是嗎 身為國家代表在比賽時發生這樣重大的爭議可以不用交代清楚嗎?訴訟都決定撤告結束了,應該沒有啥案件偵辦中不便公開這種理由吧... ![]() 此文章於 2011-10-25 10:20 PM 被 Gary197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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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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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的我不說,一隻小蝦米+萬人響應一人到場的鄉民嘴砲對抗整個黨國機器, 誰想試試?除非你有辦法先移民,不然移民離開台灣前我想....沒人敢試. 此文章於 2011-10-25 10:42 PM 被 20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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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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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作弊失格的選手我是不會再相信她說的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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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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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國家代表作弊可不是小事, 已經不是個人問題. 事已至此, 趙磊作過什麼已經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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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討論也要找能溝通的, 跟狂吠的狗溝通只是浪費時間. 每日一句 : 很多不等於多數,也不等於少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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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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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笨的人永遠無法預知聰明人在想什麼,所以終究一事無成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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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文章: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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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基本上行政院長都站出來力挺的情況下...其實是可以打蛇隨棍上的~ 很多事情不試的結果到頭來也不會知道成功不成功... 等時機過了事後才來懊悔也無濟於事了。 之前反ETC遊行一堆人在網路上也是喊支持,但是現場真的有去參加的也沒多少人(小弟有 發文支持同樣也現場參加包含寫了聯署書),起碼我對自己的行為是問心無愧...不是在網路 上說一套要拿行動時又龜縮了...我敢站出來說是因為起碼我不是只會寫寫而已,如果做不 到的話就乾脆閉嘴旁觀也行。做人基本道理是說到要做到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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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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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她拿的那300萬跟訴訟的費用都是由我們繳納的稅金來的, 這樣都不能罵?凡事都要比爛嗎? 而且也給她一個教職讓她後顧無憂了, 政府做的這樣已經跟拿金牌回來差不多了, 更何況楊淑君不被婊掉也不一定拿的到第一. 沒想到現在為了能繼續參加比賽賺獎金, 把政府跟人民的好意放在地上踩, 我們的代表隊也只能永遠背著一個作弊的記錄, 楊淑君這個人再我心中只有一個爛字可形容, 還有人格的話,把當初拿到的福利都吐出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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