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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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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條子也不知在幹嗎 用妨礙公務一起抓回警局啊 這種新聞真是無奈 以後到現在一直沒少過 為什麼沒有政府官員要修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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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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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陣子不才有立委撞死人...大概也是有喝吧... 這種情況下~要他們自發性的修法有難度... 真要修的話~還是需要人民自己走出來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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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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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好激動喔.... 我的回文, 有 "肯定" 他說謊嗎? 你自己腦內要補完, 關我屁事... 你回頭看看我打的, 我有 "指控" 他嗎? 不要給我莫需有的罪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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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第七層
文章: 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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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問題還是酒駕肇事者 ,100%的錯 新聞一直針對沒交管,就算有交管,酒駕的看的到指揮,能及時做出正確判斷嗎? 說不一定交管時撞上的可能是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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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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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到香煙實在有點遠,一碼歸一碼。
不過我相信大部份人都同意,酒駕、肇事實在罰的太輕。 一罰下去幾乎傾家蕩產,即使脫產,每個月扣三分之一的薪水扣他個十幾二十年,這樣重罰才能有效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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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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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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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酒駕肇事致人傷殘或死亡一律判刑
不凖易科罰金。 且建議開一條「新中横」或「新南横」 全由酒駕者徒手挖掘。每天工作8小時, 服刑多久就挖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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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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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怕有交管,駕駛會擔心酒駕受檢而加速衝撞,那就不只女消防員要截肢。 應該立法,台灣有關酒駕的罰責還是太輕,應比較: 美國加州,酒駕致死者,以二級謀殺罪起訴,最高可處15年至終身監禁。 法國酒駕致死,十年刑期,罰款15萬歐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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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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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有去訪問撞人的男子
男子說沒看到交通管制所以撞上去 但不管怎麼說酒駕就輸了 其他的辯解都是多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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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天龍國
文章: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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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的,印度阿三酒駕撞死人還不是照樣逍遙法外
,更別提那個那個簡肇逃了 撞傷五萬,撞死十萬,立委比較有錢要20萬,迦丟係呆完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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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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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新聞還在那邊辯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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