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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的上面..
文章: 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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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地價=>好條件??? ![]() 看到正義這兩個字眼.. 不自覺地笑起來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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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Taiwan
文章: 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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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篇有點偏激 不過你可以參考一下 http://ethias.blogspot.com/2010/08/blog-post_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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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BLOGG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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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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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是覺得,即然看上人家的地,就要釋出部份利益來回饋,
假設我的地目前公告地價只值100萬,未來開發完成會有1億的價值, 你好歹也給個1000萬吧 若是要強搶的話,我就在自家的地下埋個炸彈,反正房子到時也是被拆, 不如炸死你們這群王八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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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豬窩
文章: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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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是看了,所以不懂. (文中說:農民多要利益並沒錯) 所以只要條件給得夠好,政府財團怎樣惡搞,農民無所謂? (文中又痛訴:都更種種利益輸送關鍵) 這是表示絕不妥協,反對都更? 又或整篇文什麼都扯一點,摻在一起變撒尿丸子,於是就正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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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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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認清1,誰是台灣最大最有武力最有組織的幫派?--全島的人都要聽他統治,由他定規矩收保護費,由他自個定價錢收買你的財產(不用跟你商量價錢),不聽話,武力就會上場了。
2,資本主義社會,會進入富可敵國的財團(錢),請最有用的頭腦(知識),再聯手最有力的幫派(武力),結合金錢武力知識三者,對百姓巧奪豪取,可憐百姓就是任宰割的羔羊。 3,伊拉克利比亞無罪,有油其罪,趙人無罪懷璧其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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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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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決心的話,
用個激烈一點的手段吧, 看是要學白米炸彈客還是衝撞總統府, 沒有這種決心的話, 那就不要談什麼自身權益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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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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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農民身為當事者 當然首先要捍衛自己的自身權益 至於都更的種種利益輸送 是每個人都可以幹譙的 請問你為什麼要把兩件事摻在一起變撒尿丸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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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豬窩
文章: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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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文章中所說的: 農民要爭取更多利益. 對於土地難以捨棄的深厚感情. 政府及財團的黑暗. 我都讚同啊. 但所有東西在同一篇文章... 到底是要錢,還是要情感? 如果農民自已都不介意,只是價錢談不攏,那文章裡言詞這麼激動 是只為呼口號,正義萬歲嗎? 此文章於 2011-07-21 09:36 PM 被 酢醬麵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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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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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的點在這:把你公告現值地價100元/坪的農地劃為可蓋別墅房子的地後,可賣10萬/坪,那我先用公告現值地價加四成,也就是140元把你的農地買下,再劃為可蓋別墅的地,那我就可賺得爽歪歪。
政府為何不用農地重劃的方式?政府分得50%,原農民取回50%,這樣政府其實也賺很大,農民怨恨也不會那麼大,(好處他們兩人分,壞處--由其他人民承受:又失去一原野地,失去到這裡海邊看的權益,多了一私人的水泥叢林)。 問題為何不用重劃的方式?原因自已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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