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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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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但是偵查還是只有檢察官可以作,律師可以幫你去看一下採證有沒有作確實,起訴書漏載的可以幫你寫書狀,打贏了後面還有民事部分可以繼續委託。 起訴檢察官不會蒞庭,蒞庭的都是公訴檢察官也就是單位中的菜鳥,有沒有搞清楚案情跟證據只有天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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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1 您的住址: 寰瀛一隅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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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應該是說,檢察官也是鄉民考進去的,而鄉民是以為公務員很爽才去考的, 以想享福為前提而錄取,事後擺爛的機率有多高就用不著統計數據了。 以此邏輯推論,要想要求公務員積極,除非各個鄉民都是秉持『為民服務』 的精神去考去當的,但這機率有多高?就跟連中十期樂透頭彩一樣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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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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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話你跟司法院長講吧。現在的法官享受的福利根本不是公務員可以比的,有憲法保障終身職這塊免死金牌,只要自己別犯罪,當得再爛都OK。要真的是公務員的話,恐龍法官早就死光光了。 檢察官呢?所有的檢察官都希望納入司法官這一個溫暖的大家庭,好一起享受憲法賦予終身職的保障,反正現在的法令,公務人員這種小帽子,司法官是絕不肯戴的。 你討厭法官所以說他們是公務員,我討厭恐龍法官是因為他們沒辦法適用公務員法令來辦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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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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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有帶套證據被毀屍滅跡
另受害人昏迷,也無法陳述事情經過 故強制****罪,無法舉證,只能判無罪 就算有請律師,也很難勝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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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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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把官司交在他手上,
你只能自求多福! 有事先求全身而退...本案請了六位律師,一位一庭算六萬,花了36萬擺平,划算! 再來說檢察官擺爛正不正常比較實際!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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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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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們立場一樣,
實際經歷之後我對台灣的司法完全沒有信心. 所以我認為 丐幫幫主只是乞丐+幫主,頂多是高級乞丐; 法官只是公務員+免死金牌,頂多只是高級公務員。 不用把他們想的多高尚多有能力。 與其靠他們伸張正義(本案原告), 還不如學本案被告找六位律師。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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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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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很想同情女方, 但是除非比對那個微量精液的DNA, 證實是這三人,
不然要是判了性侵罪, 這個法官應該會被多數人轟到死. 想想江國慶怎麼死的? 不就是證據不足的情況下被逼認罪嗎? 要是今天你跟一個不太熟的妹去唱KTV, 中間她拿出K他命出來吸到high, 還自己褲子脫得精光, 你一時好奇拿手機出來拍照留念, 之後還好心攙扶她離開KTV, 她回去之後被男友****, 結果隔天憑****告你性侵, 你會希望法官判你性侵嗎? 此文章於 2011-06-03 05:31 PM 被 sazabiji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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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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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的心態就是判決不如己意就是亂判、恐龍法官、司法不公,
合己意就是還我清白,正義伸張; 沒證據是要怎麼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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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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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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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用一堆不可能的巧合情境去護航恐龍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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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9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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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你因擁有別人裸照被控性侵 你能接受嗎? 可以,請跟法官聯絡 法官絕對會從輕量刑(依自首條例) 法官如果沒証據判刑 那跟江國慶冤案不就一樣 直接依直覺不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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