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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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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讓我想到李明依的官司 然則李付出了全部 但還是得自己撫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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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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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自己的面子問題
連累晚輩 現在不都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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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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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日拒嫁 判賠9萬
感覺男方 有手段性的棄婚罷了
事後男方另娶他人 讓人相信不是預謀 我也不太相信 也好啦 結婚前看清對方 總比婚後 那就太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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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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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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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或錯,這不在我討論的範圍之內,因為他是"新聞"。 就像某位網友講的..."寫的真棒,水果日報應該叫我去寫" 不管是不是反諷,這都只是"新聞",不是"真相"。 在這要先強調一點,喪事是我舉例,原文男方是怎麼想的我不知道。 每個人對新聞看到的點都不同,我只看到了"面子"問題。 今天如果要討論這個婚事,就"文章"來推論。 男、女雙方父母都沒有要娶媳、嫁女的準備,兩方可能都認為這只是在談戀愛,還不到終身的問題。沒想到的是,男生把女生肚子搞大了,這....能說不娶、不嫁嗎?? 當男生聽到女友懷孕時,他第一個想法就是那就娶阿,一種很隨便的感覺,才會在後面講出:「結婚是我們兩個人的事情。」,這代表他根本還沒想清楚,結婚! 是兩個家庭的事。 當你為人父母時,你兒子說他把人家女兒的肚子搞大了 或 你女兒說他有了,而你根本對對方還不夠瞭解,換句話說就算知道對方,可是還沒有心理準備把對方看做可能的未來女婿 或 媳婦時,這! 問題就來了,因為 女兒的男友 跟 女婿,這標準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也就在心中埋下衝突的種子,才讓一個酒席的問題成為引爆點。 你也知道,所以才會說: 「酒席人數早就要確定的, 那有前兩天才把人數砍到1成的, 講好的就是講好的, 雙方又不熟 哪有臨時變卦的酒席人數早就要確定的。」 至於你說的女方的觀點,我可以認同。 會寫出那樣的男方觀點,是建立在「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觀點之上 也可以說是對這社會「女人會懷孕,所以是弱者」,這個認知的一個反擊。 有傷害到某些人,說聲對不起,個人會這樣是被一個看似弱者的公主病患者傷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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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內各勢力百分比( 2012年雷擊修復後 ): ![]() Intel: 10% ![]() ASRock: 10% ![]() Kingston: 20% ![]() Hitachi: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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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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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怎麼沒有寫六桌改成六人的原因哩
![]() 我只想知道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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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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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歸寧宴男方會去6桌 就真的是見鬼了 6人算很多了,10人可能要請臨時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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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編輯過掏保代拍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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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寧不都是新郎伴郎自家兄弟陪著而已嗎?
甚麼時候歸寧男方要出動六十人警戒? 有人會搶媳婦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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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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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句話有問題,將就要看情形,不然你們只會製造出更多的公主 ![]() 只會將就女人的男人,一輩子都是小李子 ![]() 此文章於 2011-04-29 02:13 PM 被 20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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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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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先不看新聞本身,對這句話真的很反彈,如果女人事事要人將就,別人不將就他,就打他個『不是男人』的罪名,那女人的競爭力跟功用是什麼,『人間將就機』嗎。 新聞裡不就做了最好的例證,沒得將就了,那就各自找可以將就的人,哪有什麼誰的問題比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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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1 您的住址: 寰瀛一隅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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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這才算是喜事啊,在結婚前夕發現雙方無可妥協的觀念歧異, 及時踩住煞車,沒有進一步釀成兩家甚至下一代的不幸, 可喜可賀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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