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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路過圍觀
不不不
一定要簽和解書

現在車禍請警察處理,喬的結果要和解
警方也會拿和解書讓兩造雙方簽署

那是甲乙兩造請公正第三人出來才有和解書吧?
不然誰在車上還會刻意放和解書的?
都馬是覺得賠多少賠一賠就好
因為有時候叫警察來一開始就會開單(妨礙交通)
如果你本身證件沒齊備這些也要罰
這些東西加總起來人都是會算哪邊比較有利的吧
     
      
舊 2011-04-05, 05:51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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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離線中  
piggu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路過圍觀
不不不
一定要簽和解書

現在車禍請警察處理,喬的結果要和解
警方也會拿和解書讓兩造雙方簽署

請先通知保險公司叫人來,代表保險公司在和解書上也簽字(比較保險),不然保險公司有權不賠。
 
舊 2011-04-05, 05:52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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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ggun離線中  
路過圍觀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16
引用:
作者notee
那是甲乙兩造請公正第三人出來才有和解書吧?
不然誰在車上還會刻意放和解書的?
都馬是覺得賠多少賠一賠就好
因為有時候叫警察來一開始就會開單(妨礙交通)
如果你本身證件沒齊備這些也要罰
這些東西加總起來人都是會算哪邊比較有利的吧



謝震武律師有放
有次看節目剛好看到他在討論車禍的處理
他說車上有放和解書
我才知道文具店有賣這種東西
舊 2011-04-05, 05:58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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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圍觀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路過圍觀
謝震武律師有放
有次看節目剛好看到他在討論車禍的處理
他說車上有放和解書
我才知道文具店有賣這種東西

是有賣
但一般人不太會放
拿我上面的例子來講
機車駕照未帶罰三百
行照未帶罰三百
妨礙交通我不知道多少
那如果對方只跟你要個五百你覺得會不會有人比較傾向私下和解?
從律師的觀點當然是文件比較要緊
但一般人不見得會照表去操課
舊 2011-04-05, 06:01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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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piggun
保險公司是這樣玩的,車禍,事後無法証責任誰負,那以雙方責任相等(法律上只能這樣看,雙方公平),所以,我撞你機車,你機車的損害我賠你,你撞我轎車,我轎車的損害你賠我-->公平,(法律是這樣看的)。

本例,我轎車撞你機車,已賠你了(和解了給你二千元),你撞我轎的錢還沒賠,所以上法院向你要-->台灣的法律是不會看"當時雙方和解時的意思是轎車賠我兩千元,此後已兩不相干,這車禍雙方賠償的事都已解決了"
所以難怪之前那個開賓士的一元可以那麼跩?!
舊 2011-04-05, 06:21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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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離線中  
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法治社會就是照著遊戲規則走,吃虧的還是這些基本構成份子
真希望自己不要有走投無路的這麼一天,不然只能殺一個賺一個了
舊 2011-04-05, 06:24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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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離線中  
acetyl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36
和解書不用一定要帶

白紙黑字都行

沒簽和解就給對方錢太沒保障了

只是賠錢幾萬塊還好

萬一事後對方又拿傷害來提告.......更糟(有和解沒和解會影響法官心證)

口頭和解當然也有效..不過如何舉證.........?
舊 2011-04-05, 07:04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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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tyl離線中  
piggu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solosbye
法治社會就是照著遊戲規則走,吃虧的還是這些基本構成份子
真希望自己不要有走投無路的這麼一天,不然只能殺一個賺一個了

台灣的法律是保護懂的人,不是保護良善的好人。

如你熟讀法律並加以排列組合,可設計出一套其實你是侵害者(也就是壞人),而受害者(所謂的好人)在法律上反而會被判敗,還要賠償你,如同刑事上有謀殺案,在民事上也可設計謀殺案。
舊 2011-04-05, 07:05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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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ggun離線中  
江譽謬
Regular Member
 
江譽謬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52
引用:
作者piggun
台灣的法律是保護懂的人,不是保護良善的好人。

如你熟讀法律並加以排列組合,可設計出一套其實你是侵害者(也就是壞人),而受害者(所謂的好人)在法律上反而會被判敗,還要賠償你,如同刑事上有謀殺案,在民事上也可設計謀殺案。

=口= 好可怕的世界
__________________
今雖..破功
舊 2011-04-05, 07:13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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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譽謬離線中  
arbu
Amateur Member
 
arb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0
引用:
作者piggun
台灣的法律是保護懂的人,不是保護良善的好人。

如你熟讀法律並加以排列組合,可設計出一套其實你是侵害者(也就是壞人),而受害者(所謂的好人)在法律上反而會被判敗,還要賠償你,如同刑事上有謀殺案,在民事上也可設計謀殺案。


同意,小弟就是受害人,好像也在此論壇談過...

去年因為意氣用事跟人尬車,後來對方要攔我攔不到,就追撞我車尾,但是我還是跑給他追,直到紅燈我才停下,對方還開我車門、動作粗魯、揚言報警處理此事,嚇得我連車都沒下,趁亂之際跑了。

結果當晚就接到警局來電,邀我做筆錄,想當然是對方去報案了。
中間不論誰對誰錯,我被告了一條肇事未致人於死逃逸,吃了一張罰單和扣照。

所以千萬不要私下和解,要到警局備案和解,才不會吃虧。
舊 2011-04-05, 07:58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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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u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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