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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6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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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531
引用:
作者Crazynut
判死刑→不會執行

判無期→關20年,「表現良好深具悔意」→12年假釋出獄。

最理想的狀況,大概就12年吧。

不服抗告、上訴…查無實據…不起訴處分,這種匪夷所思的結果,也是有機會出現的啦。

每次這種講法律的討論串一出來,就會有一大堆不懂法,卻裝懂在胡說八道的傢伙

去翻翻行刑累進處遇條例吧,你告訴我12年要怎麼算出來
     
      
舊 2010-11-13, 08:13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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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6r6離線中  
j6r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531
引用:
作者solosbye
沒用的,衛道人士都會拿盾牌來擋:死刑就能讓人活過來嗎?

可笑之極,那乾脆不要判刑好了,反正怎樣也不會活過來不是

我看這例子大概又是法官說被告有悔意,然後輕判

樓上說到的沒有故意的殺人意圖也可能讓無期根本無法判的下去

278的重傷罪是故意,致死還是可以判到無期
 
舊 2010-11-13, 08:18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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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6r6離線中  
kosoo
*停權中*
 
koso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43
Red face

引用:
作者叫我錢先生
用過死亡筆記本的人死後不會上天堂也不會下地獄
會變成"無"


這話只對一半

不管有無使用過死亡筆記本

大家都一樣不會上天堂也不會下地獄

因為人在死後皆平等的不復存在化為虛無


此文章於 2010-11-13 08:38 PM 被 kosoo 編輯.
舊 2010-11-13, 08:35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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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soo離線中  
wufu
*停權中*
 
wuf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838
大快人心!!

有些事情本來就是不能開玩笑的 !!
舊 2010-11-13, 09:52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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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fu離線中  
Death_Note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141
舊 2010-11-13, 10:37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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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th_Note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引用:
作者j6r6
每次這種講法律的討論串一出來,就會有一大堆不懂法,卻裝懂在胡說八道的傢伙

去翻翻行刑累進處遇條例吧,你告訴我12年要怎麼算出來


12年不是用算的…是經驗值。工科出身的朋友大概可以理解我在說什麼吧…理論跟實際是有差別的…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0-11-14, 12:01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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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奧斯卡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385
引用:
作者76122125
我的話我會自己拿西瓜刀去解決

討個公道回來



別衝動!!年輕人!!

你應該喝點酒

剛好看到他經過

想開車從後面嚇嚇他

一不小心

方向盤沒控制好

就從他身上壓過去

這時候要記得馬上先打電話報警

喔!!

還有一點很重要

千萬要記得叫救護車

等警察一到就先自首承認上面所講的事情

在台灣玩散的法律制度

陰瞑的法官還有人犬團體的幫助之下

大概兩年內的刑期

如果律師請的好一點的話

說不定緩刑!社會服務!!再加上捐個款

事情就OK了!!



以 下請看!!

酒駕撞護士,林曉培獲判緩刑2年《公共危險罪、過失致死》
藝人林曉培6月無照駕駛撞死女護士案件,台北地方法院3日審結宣判,酒駕公共危險罪部分判50天拘役,而過失致死罪則判6個月有期徒刑皆得以易科罰金。由於林曉培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且法官認為她犯罪後態度良好,已有悔意,因此判緩刑2年自新機會

林曉培在6月時因為酒後無照駕駛而撞死女護士林淑娟,判決宣佈,判處50天拘役加上6個月刑期,易科罰金新台幣23萬元。據報導,在民事賠償部分,雙方協調結果後和解金為800萬元,而林曉培先前已先付給家屬喪葬費50萬元、應急金100萬元,未來還要再賠償650萬元,將分期償還。

法官認為,林曉培明知喝酒無法正常開車,卻無照駕駛導致被害人傷重不治,過失程度重大,但因為林曉培犯罪後坦承犯案、態度良好,再加上死者丈夫願意原諒,因此未判重刑,給於緩刑鼓勵自新。得知緩刑結果,林曉培表示終於鬆一口氣,很感謝被害人丈夫、法官以及社會大眾給她重新出發的機會。

公共危險罪

刑法 第185條-3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過失致死罪

刑法 第276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酒駕撞死兩生 師判囚1年半
資料來源:2008年09月03日蘋果日報


【徐彩媚╱嘉義報導】嘉義縣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前總務長林繼正,今年四月酒駕撞死兩名同校女學生,被校方開除,嘉義地方法院昨以他犯後深具悔意,已賠償每名死者四百五十萬元,且沒有前科,以過失致死罪判刑一年半,緩刑四年。

自首獲得減刑
林繼正的律師張雯峰說,林繼正離開稻江後,曾表示每天都在家誦經回向給兩名學生,他深感懺悔,希望在官司告一段落後再找工作,而且再也不敢喝酒開車。而被害人陳儀貞的父親陳恭永則表示,全案已和解,不想再說什麼。

判決書指出,林繼正(三十五歲)今年四月二日晚上到嘉義鹿草監獄交誼廳應酬,喝了啤酒和威士忌,晚上九時許開車途經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時,撞死該校夜間部女學生陳儀貞和吳旻書,警方測得酒測值高達零點九九(標準值零點二五)。
法官指出,林繼正猛烈撞擊兩名女學生,同時觸犯兩個過失致死罪,應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但因他在警方抵達現場尚不知何人犯罪時,即主動表示他是肇事者,符合自首要件,得減輕其刑,因此酒駕部分判三月徒刑,過失致死判一年四月,合併應執行一年六月,緩刑四年。

此文章於 2010-11-14 01:04 AM 被 奧斯卡 編輯.
舊 2010-11-14, 12:54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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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斯卡離線中  
Highlander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69
喝酒無照駕駛
過失肇事致死
不用做一天牢..........無言


引用:
作者奧斯卡
別衝動!!年輕人!!

你應該喝點酒

剛好看到他經過

想開車從後面嚇嚇他

一不小心

方向盤沒控制好

就從他身上壓過去

這時候要記得馬上先打電話報警

喔!!

還有一點很重要

千萬要記得叫救護車

等警察一到就先自首承認上面所講的事情

在台灣玩散的法律制度

陰瞑的法官還有人犬團體的幫助之下

大概兩年內的刑期

如果律師請的好一點的話

說不定緩刑!社會服務!!再加上捐個款

事情就OK了!!



以 下請看!!

酒駕撞護士,林曉培獲判緩刑2年《公共危險罪、過失致死》
藝人林曉培6月無照駕駛撞死女護士案件,台北地方法院3日審結宣判,酒駕公共危險罪部分判50天拘役,而過失致死罪則判6個月有期徒刑,皆得以易科罰金。由於林曉培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且法官認為她犯罪後態度良好,已有悔意,因此判緩刑2年自新機會。

林曉培在6月時因為酒後無照駕駛而撞死...
舊 2010-11-14, 01:01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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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hlander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Highlander
喝酒無照駕駛
過失肇事致死
不用做一天牢..........無言

她是有跟對方家屬達成和解吧?
緩刑的話好像期間生事除了新的原本的還要照算
舊 2010-11-14, 01:06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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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離線中  
Highlander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69
引用:
作者notee
她是有跟對方家屬達成和解吧?
緩刑的話好像期間生事除了新的原本的還要照算



和解是民事吧.......
刑事上都不用處罰?

緩刑是什麼? 有太多緩刑假釋的出來再殺人 要照算的話
那犯罪者有兩條命陪嗎?

講到最後這個case有錢 過失至死 竟不用坐牢
司法系統該全部廢了
舊 2010-11-14, 01:21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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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hlander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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