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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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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全世界只有他會做,當然只有他投資的公司會得標。
將來要避免這種弊案唯有中研院自己設工廠,一切自己生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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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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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要有利益關係,一切就會變得很複雜,會賺錢的東西,政客在看,廠商在看,不同的人在中間角力,只要有一方不爽就來個玉石俱焚。 嚴格說來,政府採賺法是一件藝術品,要想在採購過程中全身而退,那是一門高明的藝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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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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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就是法官說了算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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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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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若是一個不知名的教授這樣做,會有多少人幫他辯護(我是不懂法律啦,但照記者這樣寫,依照一般人的常識,應該是非法的吧),臺灣人對於這種事,是先看他的貢獻度,再來評斷他作的事是否合法(他不會是這種人啦,以他的成就,他才不會a這摸少錢),就算是非法,臺灣人也會認為他貢獻這摸大,a這點錢也沒關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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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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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整個事情的結構就是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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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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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政客就會把歷史因素, 大水庫的理論搬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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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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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件事,個人覺得只是不了解台灣法律造成的問題而已
一個有機會賺到數十倍錢的人,會放棄那機會 只為了在台灣賺那一千五百萬? 就某方面來說,我不知道該藥賣多少錢 但自家人來作該藥,其定價會不會比起大廠來作可以便宜非常多呢 如果是一個不知名的教授作這種事 其實也很簡單,因為不知名,代表其研究不受重視 也就沒可賺到數十倍的機會,單就其原本的薪資,一千五百萬相對就變大很多 自然容易受到更多質疑,而比較沒人幫他說話 我相信所長是清白的,單就他放棄大廠的工作機會,連帶讓該藥可能因此不需賣到天價這點 而該藥多少錢,不知有沒有人可以提供一下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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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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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站上有很多法律達人可以解釋一堆法條給大家聽 再來跟大家說大家都不懂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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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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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不容易,因為中研院工研院研發的技術很多都是基礎科技, 往往距商品化還有一大段距離,需要投入不少資金開發,還不見得能成功; 就算成功量產了,也不見得就一定賺錢,像近場光碟就是一例。 如果投入政府資金卻沒有成功商品化或賺錢,那鐵定被公幹, 所以把風險交由民間企業去承擔比較好,政府收權利金就可以。 民間企業成功開發了商品,賺到錢也是它的本事,不能說就是圖利廠商, 畢竟它也需要冒失敗的風險,而且由政府經營效率也很差。 企業賺到錢,刺激產業經濟活絡,政府稅收也會提高,大家都得利,這才是雙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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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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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講的很好,但政府來做會鐵定賺錢的,且商品化不難的,一定會被"依法標出去"給廠商。 而成功機會不大的,風險高的,如你文提的"近場光碟"會留下政府來做,反正是花別人(2300萬人)的錢,就拿來玩玩,反正花別人的錢又不會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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