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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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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殘忍帶動物的人是社會的不定時炸彈,將來很有一天它有很高的機率,對人也會有同樣的行為~
當時震驚日本社會的小學生被斷頭,分屍的連續虐殺案件,兇手平常的嗜好就是虐殺小動物....等到哪天小貓不能滿足他的時候,就是換人了,只是關個一年不能解決問題,要是兇手哪天交女朋友甚至生小孩,要是發作起來,身邊的人一定第一個遭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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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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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貓權,反對該死的人權團體!
換成以前,大概罵一罵就算了,可見現在「貓權」有進步!
期待槍決那些死刑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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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追尋北國之春、尋覓國境之南
文章: 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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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洪曉慧殺人案
就知道高級知識份子的態度 請永遠記住 死人是沒人權的 哪怕被殺死的是清華的研究生 前清華校長退休還念念不忘要幫洪曉慧忙 卻忘了他被殺死的學生是在意識昏迷下被王水活活澆死 唉~~這就是台灣的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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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的門面又改了 漂亮的兩層紅磚建築早已灰飛湮滅 大門對面的滷肉飯攤販 如今已轉型成鬍鬚張連鎖店總店 國中的舊址面目全非 改成醜陋的柏油停車場,只剩老樹在嗚咽 2005.06 醜陋的柏油停車場正拆除,老樹已無法嗚咽 2006.09 廣 告已經出現,台北新地標--京站 2011.07.04 我在君品17樓吃小外甥女的雙滿月酒 國中新校址在舊市府後方 舊市府改成當代藝術館 我還是懷念20元的市府員工午餐 怎麼全變 我的青春 我的記憶 台北還是我的 【 家 】 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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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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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答案是有的 不得緩刑是因為被告不肯認罪,難道有法官佛心到對不認罪的被告給予緩刑? 再看看以下另一段報導,法官想用更有意思的解決方式,可惜被告不接受 ============================= 本案審理中,法官曾一度詢問李念龍,是否願意接受一百小時的「義務勞動」去照顧小動物。據了解,法官如此詢問,主要是作為如果宣告緩刑,可將義務勞動作為附條件,符合當前「附條件」宣告緩刑的刑事政策。因李念龍未接受,加上又矢口否認犯罪,法官認為他既不認錯又不悔改,最後決定將他所犯三罪,都判處不能易科罰金的七月徒刑、合併執行一年六月徒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31/4/231a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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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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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認為李念龍惡性程度是大於洪曉慧 洪曉慧是很惡劣沒錯,但她殺的是情敵,她們之間早有了深仇大恨.對於欺負自己的對象,施以殘忍手段,是符合人性的.比如PCDVD對於勞工打死通鋼總經理一案,也是一片叫好聲.當然這種事還是應該制裁,但人們比較能夠體會. 李念龍虐待是毫無傷害,與他無仇的小貓.這是心理變態,純粹從虐待中取樂.這人入了社會,很容易變成虐待勞工取樂惡質主管,或如前面網友說的虐待妻小.像上次富士康那位欺負空姐的彭鏡齊,沒事在飛機上欺負空姐取樂,就是個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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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TNN, TW
文章: 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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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位狐狸康主管的嘴臉我還記得很清楚呢.....這麼機車的人好像也沒甚麼報應齁? http://lh3.ggpht.com/_iOYD41FxEhQ/S...%2005-47-30.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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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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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網路上關於洪曉慧一案滿多資料,與虐貓案根本不能相提並論 洪曉慧與情敵並沒有深仇大恨,只是爭風吃醋動殺機,他們二人本是好友情同姐妹,感情好到死者媽媽想認他為乾女兒 明顯洪曉慧與死者一家是長期建立感情,而虐貓案的博士生與被虐殺的貓亳無感情 不冋的地方的洪曉慧認罪道歉及悔改(是否真的改過只有他本人最清楚),而台大博士生自始都不認罪,連演都懶得去演一下,兩人可惡之處是程度上的不同 請再看以下報導,洪曉慧殺人完全不符合人性,所以死者母親至今仍無法原諒他或放下心中的怨恨 ================================== 清大溶屍案 洪曉慧出庭下跪認錯 更新日期:2008/11/28 18:10 楊鎮全 11年前,清大研究生洪曉慧調製王水,殺了自己的好友許嘉真,犯案十分冷靜的洪曉慧,在當年開庭的時候,面對死者母親的種種指控,洪曉慧顯得激動,甚至下跪認錯,其實洪曉慧和許嘉真在學校情同姊妹,甚至想認許嘉真的母親當乾媽,只是2位好姊妹,卻因為同時愛上自己的學長埋下殺機。 站在庭上,陳述案發經過,洪曉慧面對死著許嘉真母親沉痛的指控,一向冷靜的洪曉慧,再也無法平靜。許嘉真母親(87.8.7):「請她告訴我真相,讓我能夠在我的餘生裡面知道真相,我不要不明不白,她都不肯給我真相,這種情況下她有悔意嗎?她絕對沒有。」洪曉慧:「真的不是這樣。」許嘉真母親:「她那都是假的,她都是空口說白話,今天她絕對沒有後悔。」 洪曉慧當庭下跪,許嘉真的媽媽直覺在演戲,因為洪曉慧在研究室裡的冷靜,讓人不寒而慄。洪曉慧(87.8.7):「那時候我沒去拿哥羅芳。」法官:「不然她為什麼會昏倒?」洪曉慧:「沒有,不然我就去實驗室拿了。」 重擊死者頭部後,洪曉慧還到實驗室拿「哥羅芳」給許嘉真聞,最後再調製王水毀屍,下手這麼重,洪曉慧為的是自己最愛的人。時為清大博士班學生曾煥泰(86.3.12):「我就是很難過啊,因為大家同學那麼久了,應該料想不到會發生這種事情,既然都發生那就是覺得,我應該要負一些道義上的責任。」 為了曾煥泰,洪曉慧殺了情同姊妹的許嘉真,複雜的三角戀情,用無法彌補的悲劇收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28/8/1a9hy.html 此文章於 2010-03-31 04:30 PM 被 sc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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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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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怪怪的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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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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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非主流思維 ∞ 非主流主義 ∞ 非主流宣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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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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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覺得判太重?那也是法律授權的範圍,有什麼好叫的?要覺得不合理,立法時就該發聲;現在看不慣,去動員修法啊!扯些有的沒的?
此文章於 2010-03-31 05:35 PM 被 forbe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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