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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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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錯,這種事很難說.. 可以說踩在紅線上,要中不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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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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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高檢署公文,原不起訴處分,並無不當,再議之聲請應予駁回
不過後面有1句,告訴人如有不服,於10天內委由律師擬具理由狀,送交第一審法院逕付審判 看來要開始準備證據寫答辯狀了 不過這位先生為的還不是那個,沒有檢察官可當免費律師使喚,不知還有多少意願自掏腰包請律師,更何況2次的不起訴處分書提供了答辯的最佳內容,要來就來吧,反正小弟請假容易可以奉陪到底 上網google查了下,去年下半年被這位先生提告妨害名譽判決不起訴超過10人(google還有更多),時間點集中在金融風暴之後,還真是巧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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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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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起訴 , 恭喜了 ....
就算上到地院 , 結果如何應該也差不多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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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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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被這位先生提告而不起訴的受害人不知後續發展如何,如果跟小弟差不多情形的就算上訴也應該都不起訴了,如果這位先生真的花錢請律師再告,律師費大概是天文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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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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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們有打算告誣告回去嗎 可以拿這當籌碼跟對方談 雙方各退一步∼不要在浪費時間在這上面....... 此文章於 2010-04-30 10:03 AM 被 cys07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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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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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告誣告 , 是指對方無事生非 , 無中生有 , 才會有誣告罪的成立 . 就好像你沒有從來都沒跟我說過話 ,不認識 , 從沒有任何交集 , 我 卻去告你公然侮辱 , 刻意造謠你曾經罵我 , 想讓你受到刑法上的處 分 , 這樣才會有誣告的問題 . 而如果你曾經跟我說過什麼 , 我聽了不爽就去告你 , 但是可能因為我 無法舉證 , 或者法官不認為那有到達污辱的程度 , 所以判決我敗訴 , 那這樣是不會有誣告的問題的 . 所以以樓主 , 甚至其他人的例子來說 , 是不太容易成立誣告罪的 . 此文章於 2010-04-30 10:34 AM 被 A RO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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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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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頂多告他在公堂上放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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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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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屁呈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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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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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也跟單位裡的法務人員討論過了,要告這位先生誣告基本上就算成案也不太可能勝訴,頂多是鬧他一下
這個先生過去的案例裡比較有可能誣告勝訴的是跟某出版公司告侵犯著作權那件,不過這位先生一定會以授權範圍辯論,這時如何判決就看法官的看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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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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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總算拿掉搜索功能減少被害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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