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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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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應該會看到一堆屁股露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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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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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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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擁槍自重形成的恐怖平衡比現在的惡人肆意橫行好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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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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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法官都是很耐死的
那種有人根本不是他責任的,就判個 "應注意而未注意" 雙方有爭執各打個50大板就好了! 要是遇上作惡多端的人 判個"犯後有悔意"輕判了事 重點就是本該輕判或無罪的,給它加重 本該是要重判的,就給它輕判 凡事走中庸之道,也不用去深入了解到是誰的責任 這樣子多輕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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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縣唯一賣燒餅油條的地方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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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身為台灣人民的悲哀。 這種案件應當一命還一命,「犯後態度良好」這根本是唬扯。 以前陳進興殺人後,犯後態度良好,照樣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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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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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哈~~~ 看來這位網友應該是在中山大學上法律在職專班 因為這個笑話以前我也有聽過~~ 也是在中山大學上法律在職專班 其實法律在職專班若是各位網友若是有空的話~~可以去上看看 有時有一些有關刑法主觀意識在上完課後,會有另一種不同的想法~~ 4.5年前在上在職專班裡面的人士應有盡有 如警察局的一些中高階主管,會計師,銀行人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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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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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程度低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就連法官法也躺在立法院很久了 前幾年不是有上街抗議嗎 就算亂判又有啥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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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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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說 該替陳進興平反了 再申請個國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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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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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他不是找上白冰冰的女兒 也沒有挾持南非武官一家 **殺的是一個普通家庭出身的女人 現在說不定早就已經被假釋出來了!! 然後又再姦殺另外一個女人了 認清事實吧 前一陣子那個殺了前女友 出來後又殺了現任女友的傢伙就是這樣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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