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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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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新天鵝堡
文章: 2,336
我一直不想對這部電影做出心得,事實上得了金馬,該爸爸還是失業吧?

那麼哭著走出戲院的觀眾跟那些依法行政的人有什麼不同?

反正這個議題過幾天就忘記了,大家永遠不怕沒有新的議題炒
     
      
舊 2009-12-18, 03:28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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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 Ch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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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
引用:
作者P&W
好像某美國電影,老爸持槍佔住醫院,要求幫小朋友換心的台灣版,事實上像這種小市民,圖的就是個溫飽,女兒是心靈的寄託,如果說我們連這種小市民都無法滿足他們的基本需求,即使台灣平均所得破十萬美金,其實一切的榮景也不過是包著美麗糖衣的垃圾而已∼∼


深有同感耶....
 
舊 2009-12-18, 03:36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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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 Ch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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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
引用:
作者好菌多多
嗯~~
這也是我想講的
以天橋的高度
他應該是沒有打算讓女兒陪葬吧....

很多爸爸都疼子女
但會把人逼到用這樣的方式表達
是多少次的碰壁造成的

圍觀群眾或許出於義憤打他
不過就像樓上有人提到
當初給他釘子碰的那些官員們
(如果)看了電影後心裡是什麼感受?!


這只能怪我們自己........
臺灣現今已成為極度變態的扭曲社會........
冷漠, 虛偽, 濫情, 人粹......
造成多數公務員抱著少做少錯, 不做不錯的心態.....

試問, 倘若區公所公務人員、家扶給了當事人方便而未照法律規章辦事..... 結果被蘋果或壹周刊揭露而遭革職..... 那攜家跳樓的可能變成他們......
舊 2009-12-18, 03:48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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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 Ch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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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
引用:
作者<< andy1106 >>.
你不了啦!!

他(阮爸爸)根本不知道小孩的老媽跟別人已經有婚姻關係

小孩是自己親生的,可是監護撫養權是小孩的媽跟她名義上有婚姻關係的第三人

而區公所要他自己找到名義上的爸媽來辦理拋棄撫養權登記

問題是他一個碼頭工人要怎麼找到失聯已久的小孩的媽?? 戶政體系的公務員都不幫忙找了

還一個推一個,讓他南北騎著摩托車載著女兒奔波好幾次,他要怎麼辦??

女兒是他一個人帶大的所以很黏爸爸,被社工送至寄養家庭的幾年中,都不曾開口跟別人說過話哩


那我問你...... 如果幾年後那個媽媽發神經突然又要小孩....... 結果發現區公所公務人員、家扶給了當事人方便而未照法律規章辦事..... 擅自更改監護人..... 告他們偽造文書或投訴蘋果日報.....
你要他們去坐牢嗎
舊 2009-12-18, 03:55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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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 Ch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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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
引用:
作者Eav
沒良心的藉口,公務員碰到法令所不及之處是可以向上呈報的。


非常不同意..........
舊 2009-12-18, 03:57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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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epupil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
沒有人要公務員作違法的事 而且事情也不是要用違法的方式才能圓滿解決

不然最後小女孩有了戶口可以上學 這當中是誰幹了所謂違法的事?
舊 2009-12-18, 04:33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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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o123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291
在我看來..抱著小孩自殘想跟抱著瓦斯桶想引爆差是不多意思..
前面有人說了.哪天女孩要嫁人前還來一次.又是一次想博得同情嗎???
社會人得跟著不定時炸彈一起引爆嗎???

我記得板上可以弄個投票調查..我是投 " 沒能力照顧小孩就別生 "
舊 2009-12-18, 04:41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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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o123離線中  
sutl
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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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引用:
作者finepupil
沒有人要公務員作違法的事 而且事情也不是要用違法的方式才能圓滿解決

不然最後小女孩有了戶口可以上學 這當中是誰幹了所謂違法的事?

原文刊登於【2005-07-12/聯合報/A11版/話題】

「我又不是瘋子,怎麼會把疼命命的女兒狠心丟下去?」
阮姓男子現在說得輕鬆,但兩年多前,他在台北火車站前天橋上持刀亂揮,又抱著女兒作勢要往下跳,
透過電視轉播,多少人為他們嚇出一身冷汗。

這名魯莽男子後來被羈押了兩個多月,又抗爭了快一年,終於讓女兒入籍落戶,順利上了小學。


那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一日下午兩點多,卅八歲的阮姓男子抱著女兒跨坐在天橋欄杆上,
數度持美工刀割腕,身上血跡斑斑,又作勢要跳橋自殺。
對峙了七十三分鐘,他才被警消人員制伏,隨即被警方依公共危險及妨害自由罪羈押。



為爭監護權 出此下策


那場抗爭,是為了爭取女兒的監護權。女兒是阮姓男子和一名謝姓婦人所生,
由於謝婦當時另有婚姻,女兒的生父遂被認定為謝婦的丈夫;後來,謝女不告而別,
一直到了女兒就學年齡,阮姓男子才發覺孩子無法上學。


他特地去驗了DNA,確認父女關係;再到高雄市前鎮戶政事務所辦妥戶口登記
,不料,隔月要把女兒戶籍遷到苓雅區時,戶政人員竟以他沒有監護權為由拒不受理,
甚至還撤銷他們的父女關係,女兒一下子變成了「幽靈人口」。


談到往事,阮姓男子還有一股莫名的不平:「我只想讓女兒入學,這麼簡單的要求,
竟然每個政府單位都說不行。當時實在無計可施,才會出此下策。」

他說,當時四處陳情,四處碰壁,官員總是搬出一大堆法令,告訴他「沒辦法」。
他不得已,帶著女兒北上抗爭,逼政府出面解決,想不到這招還真的有效。


羈押獲釋後 苦尋女兒


「跳天橋事件」落幕時,阮姓男子不僅被激動的圍觀民眾痛打了一頓,也隨即被羈押在台北看守所兩個多月。
由於他的行為涉及妨礙女兒自由,女兒隨即被緊急安置在寄養家庭。他獲釋後,連女兒在哪裡都不知道。


阮姓男子說,他回高雄四處向社會局、兒福中心查詢女兒的下落,都沒結果。
他還請外甥教他上網,發電子郵件向總統、副總統陳情,得到的卻只是官樣答覆。


眼看各種方法都失效,阮姓男子決定再度北上抗議。
九十二年底,他騎著五十西西機車,帶著帳篷從高雄出發,騎了四天才到台北,
當晚就在總統府前的公園搭帳篷過夜。在台北,他仍舊到處碰壁,總統府推給警政署戶口組,
警政署推給內政部,內政部官員則敷衍他說,高雄有位專員在處理他的事。
阮姓男子抄了專員的姓名,沒想到,回高雄找不到那位專員。
那時,他一面抗爭,夜裡常徘徊在愛河邊,多次想尋死。


折騰近一年 父女重逢


後來,「跳天橋事件」在台北地院開庭,阮姓男子向法官表示,
「只要女兒回我身邊,要怎麼判,我都接受。」法官給了他自新的機會,
九十二年底,依妨害自由罪判他緩刑四年。


去年三一九總統、副總統槍擊案前兩天,前鎮戶政事務所人員打電話給阮姓男子,
要他去辦理女兒戶籍登記,社會局也通知他領回女兒。折騰了將近一年,父女終於重逢。


對於女兒的母親不告而別,阮姓男子沒有抱怨,「因為她把最好的女兒,留給了我。」
阮姓男子說,女兒三歲起就和他相依為命,當時他在一家香水工廠工作,
每天固定接送女兒上幼稚園,自覺相當幸福。
當時他在家飼養孔雀魚,還組了一個俱樂部;
但他被羈押了兩個多月,一百五十多個水族箱裡的魚全成了魚乾。


送女上下學 甜蜜課題


目前阮姓男子住在父親留給他的一棟舊公寓,雖然老舊,但他和老母、妹妹及女兒住來仍感舒適,
女兒房間還到處貼滿了卡通畫。他從小培養養鴿之技,
現在就靠替人訓練賽鴿,抽取賽鴿獎金過日。除了與鴿為伍,接送女兒上下學,是他更重要的每日課題。


「我們生活在社會底層,沒權沒勢,從小我就很認命,
也不期待這個國家、社會為我做什麼事,只是追求活著的尊嚴而已。」
阮姓男子看著女兒,露出滿意的笑容說:「有她在身邊就滿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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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12-18, 04:49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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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 Ch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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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
引用:
作者finepupil
沒有人要公務員作違法的事 而且事情也不是要用違法的方式才能圓滿解決

不然最後小女孩有了戶口可以上學 這當中是誰幹了所謂違法的事?


那是後來法院裁定監護權歸阮姓男子....... 戶政事務所之所以不作為..... 是因為他們沒有這樣的權利.....
舊 2009-12-18, 05:08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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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s9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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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s9551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大里
文章: 761
主演:丹佐華盛頓(Denzel Washington)
片名:迫在眉梢 (John Q)
劇情簡介:
(2002)約翰是一個在工作上兢兢業業、愛家庭的好男人,他的妻子丹妮絲和他的小兒子麥可就是他世界的全部,但是當麥可得了一種難治的心臟疾病,同時需要做一個緊急的移植心臟手術時,約翰面對了一個難題:他沒有錢可以支付龐大的手術費用,而他的保險也無法理賠醫療費用,醫院見死不救、不願替麥可動手術。

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約翰決定一個人單槍匹馬封鎖醫院的急診室,他要醫院把他兒子放進心臟移植的等候名單中,這時急診室也有許多等待醫療的病患,約翰希望急診室的醫護人員還是一樣正常地幫他們進行手術治療....。

可是在這同時,約翰必須面對一個老謀深算的談判專家(勞勃杜瓦飾),和一個個性暴躁的警官(雷李歐塔飾),他們的衝突對立要如何獲得解決呢?


引用:
作者P&W
好像某美國電影,老爸持槍佔住醫院,要求幫小朋友換心的台灣版,事實上像這種小市民,圖的就是個溫飽,女兒是心靈的寄託,如果說我們連這種小市民都無法滿足他們的基本需求,即使台灣平均所得破十萬美金,其實一切的榮景也不過是包著美麗糖衣的垃圾而已∼∼
舊 2009-12-18, 05:42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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