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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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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我曾經在八德路某巷內看到有一家店的員工用一輛推車載了十台LCD左右,結果三四個員工在那邊打鬧,打翻了那堆LCD,當然LCD機哩框郎全倒在地上。我當時心裡想來這家店買東西的顧客還真倒楣,她們一定不知道他所買的LCD曾經這樣被對待過。
當然箱裝 LCD不會因為從不到一公尺的高度跌落就摔壞,但是該家的店員如此對待她們進貨的產品,可以想見為何交易紛爭會如此不斷地發生。 (小弟曾經 發 生過一次車禍,手提一個19吋LCD,被騎車的撞到箱子,他 車速大概六七十左右,我飛了大概十公尺遠全身挫傷扭傷。那個箱子被撞凹了一道痕跡很淺啦,我本來以為被撞壞了,要叫對方賠,結果頭好壯壯繼續用了三年還沒壞),可見這些紙箱和內裝 的保利龍,可以充 分的保護產品。 這家店隔壁開了家牛肉麵店,對面是賣飲料和機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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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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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要拿庫存品或者倒店貨低價促銷並不是不可以
而是在推銷時要先有告知的義務 1.業務先行告知這批貨的生產商或者代理商結束營業 所以保固上還有維修上可能會比較嚴格審視或者無法保固 2.業務做了第一項告知之後要再詢問消費者 基於第一點你現在依然選擇低價購買此物品? 或者選購其他物品,不過其他物品可能比較貴 3.基於以上兩點作責任歸屬劃分 A.業務有告知但是消費者仍然執意購買則責任瑕疵歸屬於消費者 B.業務沒有告知而讓消費者誤買則責任瑕疵歸屬於店家與業務 基於第三點如果確定責任瑕疵歸屬在於店家與業務 你可以透過消費者保護機構進行申訴,申訴要點 1.購買商品時店家業務未善盡告知義務致使消費者判斷錯誤而購買 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 2.得知商品與認知有落差,落差大到嚴重影響使用 請店家處理但是店家態度不是很正面不是很積極 3.消費者主張願意以該瑕疵設計品補價差更換其他品牌 並沒有強硬要求店家無償吸收損失甚至賠償損失 然後接下來就看他們怎麼去要求店家了 不過很多人都有惰性,雖然看到了你的申訴申請 但是未必會很積極去處理 你必須緊迫盯人隨時注意他門處理的速度與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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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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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x屋買到的中獎品
比台中的隱藏商店機率還高 ![]() 且換貨退貨很會凹和硬 工程部?...理智線不夠硬和初心者進去要三思 若是打電話的...請小心不要摔壞自家的電話 特別是外縣市網訂的! ![]() 再來..巴XX特上很多人愛丟某X物的線上估價網頁 結果出事...當初丟的那些人都不敢出來負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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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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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價屋本就這樣,態度不好、愛理不理的
雖曾遇過一二位不錯,但不曉得還在不在 若價格一樣,通常會去別家店,譬如紐頓 或許不是很熱忱,但至少中規中矩,不會給你臭臉 光華遇過服務最好的,是老婆婆樓上的良興 曾購買一物品後,須透過業務與和原廠聯絡 處理約一個禮拜,其間良興數次主動來電關心,所以印象很好 但良興大部份的售價,就沒有其他來得漂亮 總而言之,雖然常去原價屋 但若購買多樣物品 售價又差不多,寧可讓別家賺 此外,筆電的話,站前 NOVA 還不錯 不論價格、或業務的態度,都滿優的 只要本身乾乾淨淨的,通常不會太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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