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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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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通姦只是表面上冰山的一角 用刑法來修掉這座冰山,忽略底下的那一大塊,這是犬儒的作法不負責任的作法 我在另一個討論串友達以上,戀人未滿 裡面提到的故事 同學一週要兩次,老婆一年給三次 逼得他當野獸(至少不用強姦路人) 這刑法管嗎?光是判我同學通姦罪這樣對嗎? 如果在這個case裡面我同學情有可原的話,那就得把****的次數明文化,以減少其中的模糊空間。這就好笑了,全世界可能是我們唯一的立法規定。 通姦罪好笑在這個地方,當你遇上的時候你才知道這個法有問題之處。道德上你可能同意,但是實際上碰上的時候這個法很荒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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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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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最不人性的約定.
一對年輕人在意亂情迷的情況下結婚. 之後只能跟對方一起面對50年. 雖然有離婚條款,但是也要雙方都同意. 所以很多國家已經將通姦除罪.大概也覺得沒人性吧. 難怪有不婚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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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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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何必多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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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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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狗只有發春期才會癢,一年可能只打那麼兩次! 你........撐得住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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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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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不是強姦
只有道德問題,那當然還好 你看一堆政客無恥到極點還不是一堆人擁護 通姦一般是在你情我願下發生,講難聽一點兩方都有爽到哪有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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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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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這麼多
男人大部分只是想爽 男人外遇那一個是沒有肉體上發生關係的? 套桃子說的如果你老婆出去外面偷吃 你沒有生氣再來說要不要將通姦除罪 此文章於 2009-11-20 09:30 AM 被 $.$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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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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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男: 未婚媽媽也是再幫別人傳香火 只是男人認不認帳的問題 持家真的是比較需要婚姻 女: 有些厲害的女人還沒結婚也拿到短期飯票 更厲害者搞不好不只一張 只是考慮到年老色衰 應該還是會拿一張長期飯票 可現在拿到飯票還是要自己也出外賺飯錢 這些都是正相關,不是完全相關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從婚姻中得到這些 只有政府的福利是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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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基隆*七堵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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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也認同如果不能從一而終的話,那為什麼要走入婚姻這個理論,不過開板的兄台,古語有云:吹皺一池春水,干卿底事
別人的外遇,為什麼鄉民們需要有事?鄉民不就是盡到看熱鬧的義務就好了嗎 話說樓上那幾個偷偷在搞置入性行銷的鄉民,你們在本壇做生意有經過壇主冰人的同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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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老先生作壽~壽比南山~山高水遠~遠走他鄉~鄉人飲酒~酒色糊塗~塗炭生靈~靈驗良方~方命恕罪~罪惡難逃~逃於法外~外強中乾~乾槁欲死~死於非命~命合遭災~災殃不斷~斷子絕孫~孫老先生作壽~尚饗 ![]() 老熊貓學不會新把戲,不會貼圖不是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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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流放中
文章: 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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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大宇宙的神秘意志,我只是預先知道這狀況會發生而已 本教的強大正念讓台灣變成世界出生率最低的國家了,這麼威這麼神的正信宗教再不加入以後一定 會後悔 外遇?加入本教,家裡沒人,大家天天到外面相遇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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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教三大指導原則: 投降輸一半 退一步海闊天空 禁止相親聯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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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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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事不關己漠不關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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