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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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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根據購物系統 約略可分析出哪些是正常消費行為 哪些是湧入的不正常訂單? 就算法官要求把分析條件放寬 你想想,有多少人具備資格? 也就是階梯式,愈是比其他消費者慢一步,愈是無利可圖 當然,你們還是可以主張那些數據是偽造or不客觀 此文章於 2009-07-07 02:36 PM 被 sunnywalk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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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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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放心,我們不打算將行為的部分視為爭點 純走事證及物證路線,DELL的行為只是凸顯他的免責聲明不利於消費者 基本上這塊對訴訟的影響不大,我們也無意就這個部分訴諸道德訴求 現有的事證及物證就對DELL方相當不利 不便再此透露太多,但是還請認為DELL方占優勢的網友 能夠多注意DELL的"免責聲明內容"及"結帳流程中約款的部分" 這是台灣戴爾最大的死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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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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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慮一起告國.內外其他廠商的網站
因為他們的免責聲明.約定條款都是對自己有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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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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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要這次告成功∼以後他們也會改的啦∼ 沒成功∼就會繼續裝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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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lass.ruten.com.tw/user/index00.php?s=victor http://tw.user.bid.yahoo.com/tw/booth/Y8433205965 我的拍賣 燦坤卡號:30042267 歡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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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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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整個事件已經要進入訴訟階段
對條文或是買賣契約有什麼法律上的見解,再歡迎不過 但如果只是沒有什麼具體內容的冷嘲熱諷,建議可以省下來自己留著 瀏覽器左上方的上一頁請自行按下,慢走不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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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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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需要..告贏Dell, 其他家就自己知道該修改條款了. 就算沒有贏, 企業也會評估屢次面對這樣的訴訟成本是否划得來. 就好像早年金融業流行綁三年約, 未滿三年離職要罰兩個月薪水, 例如中國信託. 以往連勞工局都會告訴你, 在自由意識下簽署的契約, 若不違背善良風俗與法律都是有效的, 所以企業是佔得住腳的. 但是隨著勞工保障的意識逐漸抬頭, 越來越多勞工告贏了這一類的官司, 所以現在幾乎已經沒有銀行要求新進員工簽署這種不平等條約, 但這不是因為法律規定企業不得訂定這種條款, 而是企業經過評估後, 決定不再用這種方式佔勞工的便宜. 如果所有的勞工都一樣的奴性, 覺得契約訂了就是契約, 即使不平等條約也是自己賤要簽字, 那這種職場上不平等的情況永遠不會改善. 其他諸如連動債, 投資型保單等等, 白紙黑字都寫得清清楚楚, 我自己是金融業的顧問, 我也可以很不負責任的說那都是消費者自己不長眼要簽字, 自己統計數量沒學好, 沒唸過機率, 又貪婪. 但是問題不是這麼簡單的用二分法就可以解決. 直接把抗爭的消費者貼上貪婪的標籤並不會使得企業貪婪的行為收斂. Dell 是無心還是有意的標錯價格, 除非你就是始作俑者(那個出包的業務人員或工程師, 或者獻策的公關公司), 否則我們永遠不會知道真相. 標錯價格的事件永遠會發生, 假借標錯價格的行銷策略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創意. 下單的消費者心態也不會全都一樣, 帶1 CC或1000 CC液體上飛機, 下場也不一樣. 卡神是卡神, 執行長是執行長, 我是我. 一台液晶螢幕折價7000很不可思議? 那其他折價10800的產品是被駭客的嗎? 我以前買15"螢幕要價20000元, 現在只要2000, 廠商賠了18000了嗎?. 誰敢保證明年20" LCD不會降到1699? 興訟只是手段, 反對Dell的這些人中, 有些人的目的是希望自己能撿到便宜的螢幕, 有些人的目的是希望阻止Dell繼續使用這種詐欺式的行銷手段, 有些人的目的是希望Dell改善電子商務流程. 請問支持 Dell 的人的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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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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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論如何我是支持開版大的∼畢竟總要去試試看∼不然每個人都窩在螢幕前面自砲(自己打嘴砲)說一堆都是沒有用的∼ 每次想到那個廖總說:造成許多消費者半夜上網買許多東西........... 靠北∼編咧∼ 夠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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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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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的是,迫使政府.廠商注意免責聲明.約定條款的公平性
悲的是,這幾乎+快要跟原始事件脫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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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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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早已聲明過,這起事件具有指標性意義
台灣DELL如果承受不起結果,也是不得不為之的必要犧牲 並不是針對特定企業,今天換做是任何其他企業廠商 連續兩次出這樣的問題,用這樣的態度方法來處理自己的錯誤 一樣都會招來相同的禍果. 反過來說,不出包,不用這種方式處理問題,誰能沒事找他開刀? 真正該可悲的是,一個有公權力的政府對廠商的行為竟然無法可管 還要消費者用自己的力量進行訴訟,而唯一能懲罰廠商不當行為的手段 竟只有藉由勝訴令其履約導致虧損一途? 總之,這個十字架台灣DELL現在非背不可, 目前的最新消息,其所有的公司帳戶都已被凍結 無論結果如何,台灣DELL已是註定會在消費者爭取權益的發展史上 記下一筆,但究竟是正面還是負面,這就不得而知了. 此文章於 2009-07-07 06:25 P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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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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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集體訴訟請與我聯繫∼∼我也要參加..小弟也有買nb 1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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