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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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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約定成俗(約定俗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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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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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士林住了十幾年
士林夜市在星期六日應該規劃徒步區 文林路到了假日~車道可以說是人車共用的 人太多了 附近不缺停車場 但是可能會沒車位(假日) 可以的話 還是搭計程車 或捷運吧 車子在那裡通常會塞很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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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家中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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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不是約定成俗, 而是警政署曾經行文各交通單位, 是有白紙黑字的. 內容是為避免糾紛, 加強取締超過速限10公里以上的車輛. 此外, 交通容易堵塞的地點, 拖吊持續時間都會比較晚. 並不是所有路段全部一律9點之後不拖吊, 這才是約定成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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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桃花島
文章: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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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確定是"約定俗成" 不是約定成俗 查一下就知道了 昨天才幫某家的董事會議程校稿 出現"相輔相乘"~~無言 是相輔相"成"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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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又殺了顆3TB的回來了 總容量變成32TB了 嗯~~檔案不交流ㄡ~~謝謝~~^^ 要來硬坳無理取鬧的~~也不要給我引言回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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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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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規原本就有 10 Km 道路速限的寬容值, 那不是約定成俗. 拜託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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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國台北市
文章: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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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不起停車費學人家開啥車?
拖吊車問蔣~~ GOOD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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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亞希子登場...可是沒有空間可放縮圖...好個爛雅虎奇摩... Orz..Orz..Orz..Orz..Orz..Orz..Orz..Orz.. ![]() タブブラウザ Sleipnir 公式ペー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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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桃花島
文章: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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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有說付不起嗎?? 你看清楚再說 如果是拖吊車業者自己拖的 那他犯法~~你懂不懂啊 少用你的台灣國語在那胡言亂語 滾回你的領土去太平洋沒加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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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又殺了顆3TB的回來了 總容量變成32TB了 嗯~~檔案不交流ㄡ~~謝謝~~^^ 要來硬坳無理取鬧的~~也不要給我引言回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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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桃花島
文章: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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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規的寬容值是在後來才訂的 最早是沒有這一條的 你可以去查看看 看剛開始有使用測速照相的年代有這一條嗎?? 那是後來先有共識不會抓超速10KM以內的 後來有部分員警不甩這"共識" 才開始立法規定有"寬限值"這一項 "荀子"已經都說是約定"俗成" 不是約定"成俗" 拜託~~去找國文老師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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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又殺了顆3TB的回來了 總容量變成32TB了 嗯~~檔案不交流ㄡ~~謝謝~~^^ 要來硬坳無理取鬧的~~也不要給我引言回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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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9
文章: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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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他有嗎?......=_= 不能說別的殺人犯沒被抓 而你殺了人被抓了就說一堆藉口吧 一般來說 被取締是有犯罪事實在先 自覺一點吧 別怪東怪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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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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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 士林夜市的停車位根本不敷使用.
2007~08住士林一段時間, 週三週五週末停車場排隊車龍非常恐怖! 所以我都停秘密基地, 免錢又近還不拖吊! 不是不願意付錢停, 等排到夜市應該也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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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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