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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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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就算任何餐廳 (不限定哪間) 或菜單上有標明 "要加收一成服務費", 但是所謂 "服務費" 是什麼? 什麼叫 "服務"? 就算我有清楚看到告示,但當我用餐期間,你這家店 服務態度不好, 服務生聽到客人有需求時愛理不理, 菜又送得極慢時............. 與其標明說要加收一成服務費, 我想, 除非我那時心情極好, 不然我真的很有可能就嗆回去了, 餐廳如果自覺沒有收那服務費是沒賺錢的話, 要嘛就直接把服務費加在餐費裡, 大家還心甘情願些.....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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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懷念的蛋餅... 此趟返鄉,據我弟說,發現它居然變成一碗要價四十元,只有兩.三片肉片的陽春麵的店?! 別懷疑,它真的位於高雄市,而且還是在漲價潮之前吃的 <--- 陽春麵店終於倒了, 卻變成了看起來不怎麼好吃的碗粿店,要不要抱著神農氏的精神去嚐新呢?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t=502572 真開心! 當初笨笨的不知道可以取中文名稱,趁著這波註冊潮,終於把小閘蟹的名稱註冊起來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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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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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指的當然是正常情況下,所謂正常情況就是當服務生有做好他的工作的時候,該給的小費就該給,大家按照遊戲規則。如果服務生態度不好、服務不周,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把店長叫過來申訴,或是直接告訴服務生為什麼他沒資格拿小費,這種事情我做過,服務生想跟我吵也沒有用,我當場把她們的過失一條條照順序講出來,她也拿我沒辦法。 而在台灣,基本上如果台灣的服務生不是像美國服務生是靠小費維生的 (而是領薪資即可維生),那我認為餐廳根本就不應該執行小費制度,這種餐廳我會避免,如果我看到標示了還走進餐廳消費,表示我接受了那間餐廳的遊戲規則,就如同我以前工作的地方有最低消費的規定一樣,我們的競爭者並沒有這項規定,客人可以選擇不來我們店裡消費,但是我們員工不能不遵守老闆的規定。我唯一會不按照遊戲規則,就是在服務生沒有做到該有的服務、先破壞遊戲規則,此時不論我所在的國家有沒有小費制度,我都會依情況的嚴重性決定給不給小費、或是給很少小費。(這跟 "付錢的是大爺" 是兩回事,我可是對每個服務生都超有禮貌的) 簡單來說,妳可以因為服務不周而不給小費 (但是只是不給小費卻沒有申訴,只會容易讓自己被誤會成小氣),但是不能像那位媽媽那樣以「沒看到標示」來當理由,因為明明就有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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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 you swear? - Every god-damn single d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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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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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每個台中人都有能力吃茹絲葵或是王品系列 而台中市這種不上不下價位的餐廳或是小店基本上還蠻多的 (看看公益路多少火鍋店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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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路上的女生怎麼越來越高? 女生圓臉比例似乎越來越高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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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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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出現更多不付服務費的人,總好過沒人出現好嗎 我就不信餐廳少收那幾塊服務費就會賠錢 基本上像這種走低價風的餐廳,大多有很便宜的肉類來源(反正煮熟了你也看不出來) 只要有客人,它就有賺、只要上座率高,那麼每個月的固定成本就不算什麼 像它們這麼強硬的做法,把客人得罪、把事情鬧大,只會讓生意更難做 試問看到這則新聞的消費者,會怎麼想: 1、這家店好有原則,這個社會能捍衛遊戲規則、不為現實低頭的商人已經不多了,我應該去多捧捧場 2、記住它的店名,以後千萬別去那家店消費,免得因為現金不夠不能刷卡而把自己的小孩留在那邊洗碗 我想大多數的人應該是"2" 吧 那麼店家是不是因小失大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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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馬德里
文章: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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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個人也吃過赤鬼好幾次... 道是比較推薦附近也是在公益路的洛克公園牛排 雖然標榜的美式風味有點惡搞, 不過食物或者用餐環境比起赤鬼 比較算是合格的平價牛排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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