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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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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解釋學上 殺人的行為客體不包刮自己 動機有很多沒錯 但是 要把問題簡化才能討論 動機:羞愧 畏罪還是從容就義 等等等 有很多 但是我一開始是說他懦弱P 網兄提出~P後 討論他是不是懦弱?(P) 我才提出~~P=Q 畏罪 且若Q 則P 所以我只要鎖定畏罪這個動機 就可以了 可是網兄並沒有照後退堆垛式論證去討論 他提出的東西 在語意學上是犯了相干性謬誤 所以我都沒有做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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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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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你的回應喔 為什麼不是懦弱?才是我所要質疑的 我從頭到尾沒有提過羞恥心喔 還有 WATCH UR MOU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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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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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老大你的標準的話
公民與道德課本要改寫一下 {好公民準則:被起訴的話,請自殺,以表示負責&羞恥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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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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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閣下的見解果然不同凡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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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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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閣下如此有見地的分析了台灣健保的利弊 面對台灣 民眾 醫生 健保局三方上下交相賊 想必對斬斷這三者的因果關係有"實際"的解決方法吧? 不知閣下是要集會遊行抗議健保不公嗎?還是要參選總統 還是立委 民代 依我個人微薄之力 一定相挺到底拉 若閣下只在網上公談論政 但空口白話又無實際作為 那... 跟閣下所謂的 躲在家中看看政論節目、打嘴砲給老婆聽則可 在公開場合論政,徒然貽笑大方、自取其辱罷 又有何種差別? ![]() ![]() 但願pkpkpk網兄的強烈道德勇氣 目光遠大 到最後不會淪為嘴砲之徒 貽笑大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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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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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除了錢的多寡之外 真正重要的是 這個案子對醫界的影響 有沒有讓其他人收斂 達成一般預防的功效 畢竟 我們不可能每個醫生抓 每個醫生查(照網大的想法要全部自殺光光來表示羞恥心 ![]() 自律才是重點 還有一點很重要 養一個醫生出來 花了多少社會資源 包刮:父母的心力 重考多少年 當了多久米蟲 政府花多少錢摘培 醫院花多少錢摘培 不懂得潔身自愛 去A那一點小錢 搞的身敗名裂 抗壓性不足 適應人生風險能力不足 不願意做更正向的事 EX轉污點 連自己的命都玩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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