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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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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弟不是說你吧 ![]() 那些規定之前可是被認真執行過的 冏 在那邊被莫名其妙停權的可不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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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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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樣就可以逃避道德上的錯誤行為嗎 ![]() 唬爛最可恥有沒有聽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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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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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不能混為一談的 說謊可以罵,黑別人錢可以罵,但目前並沒有證據,或有其他明顯的邏輯矛盾可以 "合理懷疑" 他有黑錢 但那篇的人卻是要他 "認罪" 如果無罪,何罪可認? 群眾是法官嗎?又如何定罪? 你這種說法,和把每個 "嫌犯" 當真犯的媒體有何不同? 群眾主觀認為有罪就是有罪,那又何需法律?抓到犯人,同村裡的人投票要不要處決他就好了 我要表明的意思很簡單,你可以罵他說謊,但你沒有要他認罪的資格;也沒有要他證明自己清白的資格;甚至連懷疑他的資格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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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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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可以罵他為什麼要虎爛說謊,但你不能強迫他要認罪吧 我說的自以為正義魔人,就是那些已經定他罪,要他認罪,還要他證明自己清白的人 一事論一事,不是把道德兩個字掛在嘴上就可以為所欲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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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花蓮市
文章: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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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管他拿15000給人家濫電腦一事是真是假,至少都有道德瑕疵,但是你看過他的回文就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打心底認錯了...(他只怕鬧下去會毀了他前途之類的) 我要表達的意思也很簡單,我不想知道他是不是真的那樣做,只想提醒大家,沉倫的力量正在發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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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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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弟" 指的是 01 那個說謊的小弟弟. 那些規定被認真的執行, 跟被認真的根據規定的內容執行是不一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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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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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說謊是已經可以肯定, 也可以 "合理懷疑" 他有黑錢. 只是沒有足夠的證據說明他確實黑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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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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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管他有沒有真的想認錯,誰都不能把沒有確定的罪狀強加在別人身上 就如我說的,想鞭他,就鞭他說謊和是否有誠意道謙的問題上,而不是認為他有黑錢,要他認罪,或者證明自己的清白(看到有人要他證明自己的清白,我真的只有三條線,很想回他 "你算什麼東西,要人家對你證明清白",不過樓築那麼高了,不想再淌渾水了) 你注意到一個***男小弟弟沉淪了 卻沒注意到 01 一群打著群眾暴力的正義魔人也在沉淪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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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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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何來合理? 如果你認為他說謊是真的,那你對他的懷疑就不合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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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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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抱歉會錯意 ![]() 所以敝人才說想看X1這次會怎麼辦這次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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