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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1978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3
我看是老闆愛上你了...屁股夾緊一點 小心
     
      
舊 2008-06-20, 08:02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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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1978離線中  
鬼塚
Major Member
 
鬼塚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278
引用:
作者uno

今天那協理又來這招了
我RD同事被那協理告知
某個案件要他處理
我同事就說:很忙,沒辦法分身處理
結果那協理說:你就手邊的事情放著,花十分鐘處理就好啦
結果我同事看都不看他...就自己做自己的事情了
喔喔~那大大您還蠻強的
表格十分鐘就可以完成!!高手!!
您可以來我們公司唷~~
我們協理最愛表格達人了~

沒錯...這句話我也常跟我同事說
反正我濫命一條
你辛苦那麼久拼到經理或著總經理
你要搞我,我就搞你全家
看你辛苦一輩子是不是等於白忙
好人爆發的時候會比壞人更可怕

可惜我討厭你們主管那型的
那就沒機會了.........

好人老實人的反應應該會比壞人激烈

版上範例:卡美大哥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post1081034324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露天:
http://class.ruten.com.tw/user/index00.php?s=a6xscvfr
舊 2008-06-20, 08:02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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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塚離線中  
diadiadd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8
引用:
作者iDemon
這個問題以前問過親戚(專門處理勞安事務的退休公務員)

為了防止不肖雇主利用手段將實質事務正式員工以臨時工條款的雇用,影響勞工權益
如工作三個月解雇、再雇之類
所以實質認定上只要同性質工作三個月以上,即認定為正式員工
.....



您說的是相對參考,卻不是絕對參考
不然法令明定三個月即可,不是嗎??
但您說到了重點...工作性質是重要參考依據

第九條(勞動契約種類)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複製真好用....只是沒標色,似乎就沒人看......)
舊 2008-06-20, 08:53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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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diadd離線中  
segaworld
Regular Member
 
segaworl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60
引用:
作者iDemon
這個問題以前問過親戚(專門處理勞安事務的退休公務員)

為了防止不肖雇主利用手段將實質事務正式員工以臨時工條款的雇用,影響勞工權益
如工作三個月解雇、再雇之類
所以實質認定上只要同性質工作三個月以上,即認定為正式員工


另要注意勞基法是"最差"的工作條件,並非唯一的工作條件


如勞基法雖訂離職前二十~三十日前要事先告知
但只要有更優的前例,是可以比照辦理的

例如你的同事告知老闆後立即離職,老闆也有沒有表示反對意見
那你離職也是可以比照辦理

二十~三十日離職告知的規定法條就未必適用


你好
想請教一個問題
最近想換跑道 去了幾間公司面試
都會說三個月試用期 這算是合理的規定嗎
__________________
從前有一隻狗
狗的前面有一隻貓
貓的前面有一隻鼠
鼠的後面有一隻貓
貓的後面有一隻狗
請問狗的後面是什麼?
舊 2008-06-20, 10:03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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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gaworld離線中  
east5016
Junior Member
 
east501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屁吸低咪低
文章: 784
Question

勞方通常是比較吃虧的那邊,勞基法會比較站在勞方的立場

這句話看不太懂.....

大大可以用白話一點的方式解釋一下嗎??
__________________
有站友想學實務的有機米酒製作嗎?

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腦中帶殘,華佗難醫,
腳踏入泥,寸步難行,嘴掛上炮,神仙難敵,心中有愛,世界和平.
舊 2008-06-20, 10:17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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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5016離線中  
east5016
Junior Member
 
east501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屁吸低咪低
文章: 784
Talking

引用:
作者William
日本發生過,離職員工挾持主管在公司引爆炸彈
不過還是要冷靜,不足取
強者我朋友,前一陣子離職
他的年資才3年多,因為是主動離開,所以沒有遣散費也沒有離職金
可是就在上班的最後一天,老闆塞給他100張小朋友(現金)

姑且稱之為封口費,只因為公司內幕他知道太多了
台灣又不能隨便把人做掉


其實只要一半的小朋友找缺小朋友的人幫忙,不能說的秘密就永遠不會被說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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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8-06-20, 10:23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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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5016離線中  
36多蒙卡修
Elite Member
 
36多蒙卡修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4,544
引用:
作者segaworld
你好
想請教一個問題
最近想換跑道 去了幾間公司面試
都會說三個月試用期 這算是合理的規定嗎


勞基法取消了試用期的相關規定
但也沒有公司有試用期就違法的法條

所以現在公司有試用期就是看它內容怎麼說
當然有違反勞基法的還是不行
如果內容沒有違法勞基法規定的
就看你要不要簽試用期規定

不過通常你不簽就一定不會被該公司錄取
他會錄取有簽的人...........
舊 2008-06-20, 11:51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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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多蒙卡修離線中  
uno
Major Member
 
un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鬼塚
可惜我討厭你們主管那型的
那就沒機會了.........

好人老實人的反應應該會比壞人激烈

版上範例:卡美大哥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post1081034324

呵呵...卡美大哥
看來已經忍很久了
我也想要爆發一次看看
無奈已經要離職了說

看來我要學的還很多啊....
EQEQ~~
舊 2008-06-21, 12:19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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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o離線中  
iampcus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基隆中間
文章: 225
引用:
作者QQQer
感謝各位大大的指點
小弟獲益很多耶,心裡大概知道要怎麼做了
真是謝謝諸位的開示

小弟會比較"謹慎"的原因是

之前同事要離職,結果經理當面烙狠話
要你在同產業混不下去

還好我已經決定要離開這個產業了,只是....

怕會在背後捅一刀而已

就順其自然吧

再次感謝各位前輩的說明



會咬人的狗通常不會叫喔~
何況只是一個小"經理",能對整個產業有啥影響力?有的話早就高高在上了..
舊 2008-06-21, 12:30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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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pcuser離線中  
原千尋
*停權中*
 
原千尋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嗯..喔..耶..舒服
文章: 150
要你在同產業混不下去

??????

好大的官威

嚇死人啦
舊 2008-06-21, 01:12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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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千尋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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