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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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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判決,希望能為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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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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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教一下瘋狂伊凡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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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5
文章: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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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紅四色警戒二裡的自殺炸彈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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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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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紅色警戒二的應該叫瘋狂伊文吧 他應該是說"獵殺紅色十月"中提到的一種潛水艇突然轉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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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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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文也好,伊凡也罷,反正原文都是Crazy I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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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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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1 記得有次上班的路上,經過一條上下班都會有點小塞的路上 就有位開車的 "霸王" 從快車道往慢車道擠(沒打方向燈) ![]() 就一直擠....把一堆機車都擠到停下來讓他 ![]() ![]() 我就靠著技術閃到那台車前面,距離一定的距離....急煞車....然後加速離去.... ![]() 還看了一下後照鏡....他急煞車...被一堆車子嗶.... ![]() 然後打了方向燈....右轉離去..... ![]() 所以我也覺得路權這觀念很重要.... 我也遇過那個無法預測的騎士和駕駛 ![]() ![]() 總之我騎車的時候(包括騎快一點的時候)....都會預留一台辦到兩台辦機車的空間.... 以免去差撞到... 總之騎車真的要小心.......... 此文章於 2007-10-23 03:40 PM 被 andyshi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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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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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路上最怕碰到3"O" --歐伊桑騎歐多拜載歐巴桑,
不過現在更可怕的是開放重車上路, 我已經先去加裝行車紀錄器,加買保險. 不然現在撞一下可能就要六位數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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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饋小黃卡號 34923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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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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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oute]法官據汽車時速及反應距離推斷,駕駛人一般反應時間約為四分之三秒,反推楊朝鈞能夠即時反應的距離為九到十一公尺;而被告從看到婦人到撞上的距離僅七到八公尺,比反應距離還來得短。
[/quote] 這段話我想了很久 他的時速真的是50km/hr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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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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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山道
文章: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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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有一個疑問 就算機車騎到100km/h好了 犯的法頂多是超速(反應時間更不足了) 但是那位阿婆不要突然穿越馬路 騎到200km/h也撞不到她 不是嗎? 如果阿婆好好走斑馬線 又是紅燈 那撞人的同學時實在太可惡了! 就算不走斑馬線,要穿越時好歹也看一下後方有無來車. 如果真如報導所說無預警突然就穿越 絕大部分的人都會來不及反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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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認證分身= 是弄到你老豆還是你肛友還是你本人?那麼激動。 ![]() 多練練吧,一個分身是不夠的,不要再否認囉! ![]() 對什麼樣的人說什麼樣的話嘛! 你該自問為什麼我對其他人不會呢?這個解釋滿意嗎? ![]() 對方先人身攻擊的怎麼沒看您主持正義呢?只會斷章取義對客觀的人是無效的。 繼續吧,記得每天每篇都幫我推喔,感恩。 此文章於 2007-10-23 06:25 PM 被 高橋炎介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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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around the world
文章: 1,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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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騎機車也擦撞過人
當天禮拜六晚上八點多 下雨 我晚餐都還沒吃 剛從研究室要回家 經過一個綠燈的十字路口 經過路口約100多m 突然覺得勾到東西 伴隨有尖叫聲 下意識是慘了 該不會撞到人了 在離事故現場五公尺左右煞停 發現一對夫妻中的女方跌倒在地 我就跟那位先生說 我先載她到前面50公尺左右的診所 後來釐清後原來是夫妻過馬路 撐黑傘穿黑裙 我根本沒看到就擦到了 車速大概40~50km/h左右 後照鏡勾到女方的衣服 把她拉倒了 後來女方小腿瘀青了一大片 我被罵了一頓 事後想想......阿明明他們就紅燈過馬路+穿黑裙+撐黑傘是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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