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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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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好的文章, 每位讀者都會因為自己的成長環境, 閱讀心境等, 而有不同角度的啟發... 以一個文章的分享來說, 這就夠了。
若有朋友在意小弟的感觸, 那就是... 在最後一段... 發文的時間與時事有無慢了一些, 有無100%符合, 並非小弟想分享的重點...只是想給一些朋友看過後能在心裡有些想法... 能有感觸而發想, 就是好事, 不必然一定要找到樓主或其他跟自己立場得相同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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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想回火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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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寧以義死,不茍幸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
對君子我們講信義,對小人則需要動用到刑罰。犯的罪行重到值得被判死刑的人,可以說是比小人還小人。寧願失去生命也要成全義、把死這件事視作理所當然的終點而不苟且偷生,連對君子來說都是很難能可貴的事。 方唐太宗之六年,錄大辟囚三百餘人,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難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歸,無後者:是君子之所難,而小人之所易也。此豈近於人情? 當時唐太宗執政第六年,放了登記有案的死刑犯三百多人回家,跟他們約定一段時間,到時自動回來受刑。這是期待小人中的小人去作君子之中的君子才作的到的事。到了約定的時候,所有的死刑犯都回來了,而且沒有任何一個遲歸。君子都很難做到的事,小人竟然輕易作到了,這難道正常嗎? 或曰:「罪大惡極,誠小人矣。及施恩德以臨之,可使變而為君子;蓋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被縱而去也,不意其自歸而必獲免,所以復來乎?夫意其必來而縱之,是上賊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復來,是下賊上之心也。吾見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也,烏有所謂施恩德,與夫知信義者哉?不然,太宗施德於天下,於茲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為極惡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視死如歸,而存信義;此又不通之論也。」 可能有人會說:「犯了不可原諒的罪行,的確是小人作的事。他們能因為這樣的恩惠而一變行君子之事,那正是因為他們受到恩惠的感召,痛改前非,才會有這樣不可思議的事發生。」我說:「太宗正是為了得到這樣的美名,才會有這種做法。你們怎麼知道他不是想著那些人一定會為了被赦免而回來,才放人回去的呢?因為料想死囚們會回來才放他們回家,這是太宗為了不正當的目的揣測他們的想法;猜想遵守約定回來就會因而被赦免,這是死刑犯推測太宗的心思。我只看到太宗跟死囚在互耍心機,哪裡有什麼用恩德感化、還是突然知道信義這種事?太宗六年的"恩德"沒辦法讓重大犯罪減少,反而偶然一次的動作就能讓小人變成君子,這說起來又更不合理了。」 「然則,何為而可?」曰:「縱而來歸,殺之無赦;而又縱之,而又來,則可知為恩德之致爾。」然此必無之事也。若夫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為之爾。若屢為之,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為常者,其聖人之法乎?是以堯舜三王之治,必本於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干譽。 「那不然要怎樣作才對?」我會說:「把依約回來的犯人處以死刑,下次如果再行赦免,還有人回來這才叫做受到恩德感化。」不過事不是這樣作的。放了死刑犯,等他們回來再赦免他們這種事只能久久來一次,如果每次都這樣,那殺人的都不用為他們犯的罪付出代價,國家長久的法制怎麼能容許?不能作為長久制度的政策,怎麼會是聖人遵循的方式?堯、舜和夏、商、周的開國賢君治理的方法就是從通常的人性為出發。不會為了顯示自己的高尚,作特立獨行的事;也不會為了爭取名譽,作出違背人情常理的事。 此文章於 2007-07-26 09:24 AM 被 ym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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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想回火星去
文章: 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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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ontent.edu.tw/senior/chines.../tong/newo.html
<舊唐書.太宗紀>:「貞觀六年十二月辛未,親錄囚徒,歸死罪者兩百九十人於家,令明秋末就刑。期後應期畢至,詔悉原之。」許多人把唐太宗此舉,解釋為德政,並大大歌功頌德一番,但歐陽修卻認為此舉違背常法,而加以批駁。 本文可分為三個大段落: 第一段: 以「人情」立論 本段又可分為三個層次。首先作者提出「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寧以義死,不茍幸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論述貪生怕死乃人之常情,做為本文立論的基礎。接下來,論述唐太宗縱囚,而囚犯們都自行歸來接受死刑,即使是君子都難以辦到,而小人中的「尤甚者」卻從容就義,這是違反常理之事。最後,作者指出兩者的衝突現象,以反詰語氣問曰:「此豈近於人情哉?」雖未直接作答,而答案已呼之欲出。 第二段: 對「恩德速化論」加以反駁 議論文除了提出自己的觀點之外,必須進一步鞏固自己的觀點。因此,作者必須假設有人對文中的觀點提出批駁,然後進一步補充說明,藉此強化自己的論點。 本段可分成兩個層次來說明。第一層以「或曰」來提出反面的論點,假設有人會以「恩德速化論」來駁斥作者自己的立論;緊接著又以「曰」字,引出作者者自身的說明。如此,在一立一破之間,縱囚的不合理性昭然若揭。 第三段: 強調治理天下必須本於「人情」 在批評了唐太宗縱囚的荒謬之後,作者提出有德者治理天下必須以「人情」為依歸,不可以「立異以為高,逆情以干譽」,唯有以常法治天下,才是可長可久的治國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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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殲滅捍衛道德人士聯盟
文章: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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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是我專科唸的耶
難到我專科唸的是國中文章? 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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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想回火星去
文章: 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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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寧以義死,不茍幸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
對君子我們講信義,對小人則需要動用到刑罰。犯的罪行重到值得被判死刑的人,可以說是比小人還小人。寧願失去生命也要成全義、把死這件事視作理所當然的終點而不苟且偷生,連對君子來說都是很難能可貴的事。 『方唐太宗之六年,錄大辟囚三百餘人,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難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歸,無後者:是君子之所難,而小人之所易也。此豈近於人情? 』 當時唐太宗執政第六年,放了登記有案的死刑犯三百多人回家,跟他們約定一段時間,到時自動回來受刑。這是期待小人中的小人去作君子之中的君子才作的到的事。到了約定的時候,所有的死刑犯都回來了,而且沒有任何一個遲歸。君子都很難做到的事,小人竟然輕易作到了,這難道正常嗎? 『或曰:「罪大惡極,誠小人矣。及施恩德以臨之,可使變而為君子;蓋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被縱而去也,不意其自歸而必獲免,所以復來乎?夫意其必來而縱之,是上賊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復來,是下賊上之心也。吾見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也,烏有所謂施恩德,與夫知信義者哉?不然,太宗施德於天下,於茲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為極惡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視死如歸,而存信義;此又不通之論也。」』 可能有人會說:「犯了不可原諒的罪行,的確是小人作的事。他們能因為這樣的恩惠而一變行君子之事,那正是因為他們受到恩惠的感召,痛改前非,才會有這樣不可思議的事發生。」我說:「太宗正是為了得到這樣的美名,才會有這種做法。你們怎麼知道他不是想著那些人一定會為了被赦免而回來,才放人回去的呢?因為料想死囚們會回來才放他們回家,這是太宗為了不正當的目的揣測他們的想法;猜想遵守約定回來就會因而被赦免,這是死刑犯推測太宗的心思。我只看到太宗跟死囚在互耍心機,哪裡有什麼用恩德感化、還是突然知道信義這種事?太宗六年的"恩德"沒辦法讓重大犯罪減少,反而偶然一次的動作就能讓小人變成君子,這說起來又更不合理了。」 『「然則,何為而可?」曰:「縱而來歸,殺之無赦;而又縱之,而又來,則可知為恩德之致爾。」然此必無之事也。若夫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為之爾。若屢為之,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為常者,其聖人之法乎?是以堯舜三王之治,必本於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干譽。』 「那不然要怎樣作才對?」我會說:「把依約回來的犯人處以死刑,下次如果再行赦免,還有人回來這才叫做受到恩德感化。」不過事不是這樣作的。放了死刑犯,等他們回來再赦免他們這種事只能久久來一次,如果每次都這樣,那殺人的都不用為他們犯的罪付出代價,國家長久的法制怎麼能容許?不能作為長久制度的政策,怎麼會是聖人遵循的方式?堯、舜和夏、商、周的開國賢君治理的方法就是從通常的人性為出發。不會為了顯示自己的高尚,作特立獨行的事;也不會為了爭取名譽,作出違背人情常理的事。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07-07-26 09:43 AM 被 ym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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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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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高中國文
國中好像沒唸過啥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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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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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沽名釣譽的話 縱囚減刑還不如汽油減價 現在為了放出來的減刑犯 還要動用預備金去用什麼更生計畫 那些錢都是人民辛苦的納稅錢 人民寧願希望自己的納稅錢拿來補貼油價的啦 某人真的頭殼壞壞去 ![]() 此文章於 2007-07-26 09:57 AM 被 oralb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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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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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有感而發,古文共賞 - 縱囚論
汽油減價 換財團抗議 政府不敢得罪財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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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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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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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本來想把這一篇寄給某人看
可是轉念一想他的手下說 文言文是敵國文字 要去中國化 我想這一篇他應該是看不懂>"< 只好作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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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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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一點點不同 現在是政府大赦 直接放出來 以前那個 是把死刑犯先放回家 約定時間到要自動回來喔 時間到 死刑犯竟然神奇的都自動回監獄 原來他們早就猜到以前那個好大喜功的皇帝 如果死刑犯自己回去 皇帝就會認為他們已經就被感化了 就會放了他們 最後大家都回去 唐太宗果然想說我的德政感化了他們 最後就放了他們 以前那個 起碼還有拐彎抹角 上下交相賊一下 才放人 現在這一個 不分青紅皂白全放 也沒有配套措施 所以我個人覺得 現在這個比較混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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