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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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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你理解錯誤吧,請你先了解什麼「吸食」和「食用」的差別,吸食是你的 肺在吸收,食用是你的胃在消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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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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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很了解大麻跟其他注射或吞服的毒品吸收方式一不一樣
不過這類的毒品不都是對我們的大腦中樞神經造成相當程度的影響嗎? 不管是肺部吸收或是胃部消化,都會經由血液輸送到身體各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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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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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靠大麻來提昇食慾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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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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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在「國外」吸毒
就刑法上來說,與國內有差嗎 或是像之前安雅所解釋,是「不小心」抽到內含大麻的煙.... 認定上有沒有分固意或非固意吸食的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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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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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哪種"食慾" 吃妹妹也算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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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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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就一個字 掰
你捉到多少證據,我就承認多少, 你不是很明確的,我就 掰 什麼做為公眾人物,要當小孩的 榜樣,都是屁啦, 為什麼你還沒被捉,不先出來說? 你在吸、在爽時都沒想到? 有本事就永遠不要出現在演藝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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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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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然是100%掰,外加200%的害怕, 這兩個應該是被警告過了, 是真的在害怕的(快沒命了)。 哭也是真的在哭的,不是在“搬戲”的 至於被誰警告,大家就自己想吧。 此文章於 2006-12-11 05:23 PM 被 mondeo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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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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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所有的藥物(包括中藥),
都是“毒物”,但卻是“大量稀釋”的毒物, 稀釋過的毒物(EX:濃度極低的砒霜)能治病, 正常人不生病是不會把藥物當成 習慣性的食物在服用的。 人即使不吃不喝也得做新陳代謝的動作, 而這個動作要靠“NO”(一氧化氮)這種毒物 來作交換媒介(但濃度極低)。 這裡所講的有害如果指的是不會馬上喪命, 那當然是無害;但如果某種物品長期累積 在體內造成你無法復原的某些功能衰弱的話, 這種藥物是不是有害? 所有藥物長期服用都是有害的, 不管它是什麼做的。 此文章於 2006-12-11 06:20 PM 被 mondeo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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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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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如是單單自已吃是還好~頂多勒戒一陣子
但..............開夜店的~難免也說不定............. 牽扯到供給的話問題就不是勒戒就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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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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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這麼多家夜店的人
要說跟毒品一點關係都沒有 鬼才相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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