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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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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禁止玩電玩一個鐘頭網咖要一千元 這樣也可以吧 因為玩電玩也不好 大家心知肚明 X的 法亂訂 稅亂抽 亡國前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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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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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真是服了你了........數學濫到這種程度也敢講出來讓人笑..... All age groups---21.3% 12-14 groups----3% 你竟然把這兩個相減, 21.5% - 3.0% = 18.5%當成是15up groups的比例!!!! 你數學老師是誰,我請他打你屁股........ 因為不知15歲以上的人數,以及12-14歲的人數,但我確定15歲以上的人數必大於12-14歲的人數,所以雖然我無法得知15up groups的正確比例,但是可以肯定大於 21.5%,絕對不會是你所謂的 21.5% - 3.0% = 18.5%.... 不相信?! 我寫個簡單的方程式,正常人就看的懂了.... [(X*A)+(3%*B)]/A+B=21.5% 其中A為15歲以上的總人數,B為12-14歲的總人數,且A>B.... 求出X,X就是15歲以上的吸煙人數...........必大於21.5%!!! 如果看不懂,去問別人,我懶得教你......... 看懂了的話,就道個歉,表示你的風度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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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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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犯了相同的錯誤......... 自己好好想一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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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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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玩電玩根本沒有不好,不要把電玩污名化了 但是電玩玩過頭就不好了,適度的玩電玩可以紓解身心,訓練思考與反應能力,有的還可以活動筋骨 很多人都用自己的惡好來判斷事情,而不會考慮別人的感受.如果自己不喜歡的事,就覺得把它禁掉很好..... 抽菸的人在台灣很多,可是你們都不發聲,做出任何行動的話,當然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啦... 你們如果來個百萬人大遊行,或是組個抽煙工會,來跟政府民意代表協商... 那你們的聲音才會被受到重視,還是你們覺得自己理虧呢?? 此文章於 2006-01-07 02:58 PM 被 tari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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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辦公桌?!生產線??
文章: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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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ㄚ?難道網君真的認為內籬仔就沒煙可賣??買不到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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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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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位,不覺得
這個跟卡奴事件是一樣的東西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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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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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喔∼抱歉,數學的地方沒注意到。 不過,妳的新聞還是一樣錯誤的! 我的數學計算錯誤不代表妳的新聞就是正確的。 我們就用真實的數據來算吧! 妳第一帖回我的是 2000~2001 年的數據。 A 為 24,647,073,B 為 1,154,646,總共 25,801,719 (24,647,073A + 34,639.38) = 5,547,369.585 A = 22.3% ----> 妳的新聞上寫說 24%???24% 在何處? 另外,2003 的數據我並沒有算錯。 因為是 (A+B)/總人口。我 2003 年那一份並沒有說我要去算年紀部分,而是說總吸煙人口的部分。A 是有煙癮,B 是無煙癮,總共吸煙人口不就是 (A+B) / 總人口 = A/總人口 + B/總人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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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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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呵呵~知道自己錯在哪裡了,還有救........ 可是,你只會說我引的新聞數據錯誤?!你忘了你最早提出的數據嗎? 我貼給你回憶回憶......... 引用:
22.3%是你自己算的,如果你的人數資料沒錯(注意"如果"這兩個字!!),我也算過了,如果你要取到小數點第一位,四捨五入應該是22.4%........算了,就如你算的好了,22.3%..... 那麼,你的21.5%是對的嗎?????換句話說,flyone150網友說你的資訊是假的..........根本沒說錯吧~ ![]() 對了,最後請你提出"A 為 24,647,073,B 為 1,154,646"的數據依據,否則你算了也是白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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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樹林家樂福對面
文章: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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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煙對身體有害是肯定的吧,提高點健康捐讓人有戒煙的動力,不好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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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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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拍謝.小弟不抽煙.但是我對這次菸酒稅法滿反感的.. 修正通過的菸酒稅法規定,未來紙菸每千支徵收五百元(即每包二十支徵收十元),菸絲每公斤徵收五百元,雪茄每公斤徵收五百元,其他菸品每公斤徵收五百元。且依法稽徵的健康福利捐百分之九十用於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百分之十用於中央與地方的菸害防制、衛生保健、私劣菸品查緝、防制菸品稅捐逃漏及社會福利。 問題出在增稅之後的稅金會流向不明.一部分變成高官的私房錢.一部分變成濫健保局人員的 年終獎金..有些特殊的營業場所要全面禁菸.乾脆直接斷水斷電封店算了.就像之前有人提過 .會抽煙的人不太會為了提高稅金而戒煙.為了逞罰這些煙槍而亂加稅金.稅金流向交代不清楚 .. .小老百姓沒辦法監督高官吃錢.濫法果然出自濫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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