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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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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totorochen
既然美國的定存利率跟台灣沒關係
那台灣的立法院為何不能限制利率的上限
你講一堆就是財團做的都對,該死的就是小老百姓
既然上限是各國自己訂的,台灣沒理由不能設定自己的上限
認為不能在台灣這種條件下做消金,那就給別人做
美國的薪資高,定存高,台灣薪資低,定存低,你到底在想啥
況且4.2%的美金定存在國內也是可以辦的,還是你以為美金定存是跑到美國去辦

無言....
都說你錢要存哪裡是你家的事了
別人管不著

簡單舉例來說
你會因甲商家與乙商家販賣同一商品
卻因為甲商家售價較高
而對甲商家抗議 咆嘯嗎?
不爽 去別家買不就的了....

利率要定給自己爽
可以啊
隨便你定啊
最好是把外商、投資人
全部嚇跑
讓那些死外國人賺不到我們的錢....
     
      
舊 2005-12-10, 05:28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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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erS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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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Elros
民法上的20% 是指高利貸的定義
而銀行不得從事高利貸之行為

我這樣解釋沒錯吧....

那這樣立委也很矛盾啊
明明民法就有界定高利貸之行為
卻又不准人家依法行事
要這樣搞還不如去修訂民法上高利貸的定義...


依你之前所說的, 訂 10% 是黑手介入, 20% 為何不是!?

照你之前所說的理由, 跟地下錢莊借高利貸, 也是「歡喜做, 甘願受」, 何必禁止!?

我之前引 日本的新聞, 定 29.2%, 是銀行法定的, 那麼, 為什麼這就不是黑手介入!?換句話說, 你的定義在哪!?標準是什麼!?

如果真要放市場競爭, 不要限制利率完全讓自由經濟去搞不是!?為什麼要設限!?反正利率高沒人借自然會消失!?是這樣嗎!?
 
舊 2005-12-10, 05:32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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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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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引用:
作者Elros
民法上的20% 是指高利貸的定義
而銀行不得從事高利貸之行為
43333
要這樣搞還不如去修訂民法上高利貸的定義...
43333..


所以又是廣告效果好,實際上沒效果,
這個法案,竟然不在輪椅扁,沒有影響力的時候闖關,
以後要過的機會,應該不大了.


所以又是一次成功的宣傳.
舊 2005-12-10, 05:36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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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erS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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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Elros
要借..
也要看你是要借哪種?
買車 去辦車貸
創業 去辦小額信貸
買房子 去辦房貸

現在信用卡 現金卡最大的問題在使用的方法
原本拿來週轉小額資金的信用卡 現金卡 被一堆人拿來當小額信貸來用
(等你看過一堆人拿現金卡 信用卡的錢來買車、創業.... 你就知道了)
只為了貪圖能比較容易拿到錢 而去使用的利率較高的借貸方式
當然銀行對持卡人過度的信用擴張也要付一半的責任.....


哪裡是一半責任!?

金融觀念不正確, 的確是國人的毛病, 可是銀行用眼花撩亂的條文來誤導消費者也不是一兩天的事, 隱藏在裡面的陷阱有多少!?

對, 買車借車貸, 買房用房貸, 只不過我想請問, 你一輩子只有這兩項消費!?如果你家裡出個重病患, 健保不付, 保險不給, 你要怎麼辦!?

尤其現在經濟不景氣, 很多人連工作都難找, 生活要顧, 家庭要顧, 只能過一天算一天, 這樣子你還能唱什麼高調!?
舊 2005-12-10, 05:38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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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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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63
引用:
作者冷ㄉ很
還是要問
姓郭還是姓高
這邊姓郭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ost1078240389)

姓郭啦,是以前中國信託的法務部主管,後來被鬥離了中國信託。
不過他是個好人啦!
舊 2005-12-10, 05:45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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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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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RogerShih
依你之前所說的, 訂 10% 是黑手介入, 20% 為何不是!?

照你之前所說的理由, 跟地下錢莊借高利貸, 也是「歡喜做, 甘願受」, 何必禁止!?

我之前引 日本的新聞, 定 29.2%, 是銀行法定的, 那麼, 為什麼這就不是黑手介入!?換句話說, 你的定義在哪!?標準是什麼!?

如果真要放市場競爭, 不要限制利率完全讓自由經濟去搞不是!?為什麼要設限!?反正利率高沒人借自然會消失!?是這樣嗎!?

政府有一定的必要去控制金融發展
但這個跟自由經濟一樣不是無限上岡

問題很簡單
今天的法案的專業考量在哪
很抱歉∼我看不到
這個法案只是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的偏方而已
這個法案通過後真的可以讓卡奴完全解脫嗎?
核卡機制、信用擴張機制不檢討
破產制度不建立
最好是這樣的方法會有效
這樣做只會讓消費者更後知後覺 死的更快而已
借10萬 18% 一下就會痛了
改了以後
10萬 簡單啦∼
20萬 勉強還能負擔
等到你借到30萬 40萬 發現事情大條了
還不是一樣變卡奴
就如同我前面所說得「溫水效應之冷水煮青蛙」一樣


那就讓我們先看看未來是卡奴先解脫 還是銀行先大崩盤 台灣經濟瓦解吧....

此文章於 2005-12-10 05:48 AM 被 Elros 編輯.
舊 2005-12-10, 05:46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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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erS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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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Elros
政府有一定的必要去控制金融發展
但這個跟自由經濟一樣不是無限上岡

問題很簡單
今天的法案的專業考量在哪
很抱歉∼我看不到
這個法案只是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的偏方而已
如果這個法案通過後真的可以讓卡奴完全解脫嗎?
核卡機制、信用擴張機制不檢討
破產制度不建立

最好是這樣的方法會有效
這樣做只會讓消費者更後知後覺 死的更快而已
借10萬 18% 一下就會痛了
改了以後
10萬 簡單啦∼
20萬 免強還能負擔
等到你借到30萬 40萬 發現事情大條了
還不是一樣變卡奴
就如同我前面所說得「溫水效應之冷水煮青蛙」一樣


那就讓我們先看看未來是卡奴先解脫 還是銀行先大崩盤 台灣經濟瓦解吧....


就以目前的發展來講, 如果不是這樣的動作, 銀行會主動釋放對消費者的利多!?你的擔心是不是太過於偏向銀行了!?

降低利率的作法, 主要目的也是要銀行審核更謹慎, 立法總不能去干涉人家的資格審查吧!?太瑣碎了只會更造成困擾.

說句難聽點的, 惡人就是要惡人騎啦, 照你說的改那些, 銀行更容易私底下運作, 老百姓也不懂, 只能乾瞪眼看著銀行跟政府鴨子划水, 搞一些看不懂的所謂改革, 卻是用我們的納稅錢去補呆帳....這就叫解脫!?

農漁會不就是這樣的例子!?銀行吸光了錢又怎樣!?

此文章於 2005-12-10 05:54 AM 被 RogerShih 編輯.
舊 2005-12-10, 05:52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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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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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ogerShih
哪裡是一半責任!?

金融觀念不正確, 的確是國人的毛病, 可是銀行用眼花撩亂的條文來誤導消費者也不是一兩天的事, 隱藏在裡面的陷阱有多少!?

對, 買車借車貸, 買房用房貸, 只不過我想請問, 你一輩子只有這兩項消費!?如果你家裡出個重病患, 健保不付, 保險不給, 你要怎麼辦!?

尤其現在經濟不景氣, 很多人連工作都難找, 生活要顧, 家庭要顧, 只能過一天算一天, 這樣子你還能唱什麼高調!?

健保、保險可以讓你欠到幾十萬的卡債?

那要不要順便建議一下立委
立個法限定每年的物價成長率的不得超過軍公教調薪幅度
要廠商們一起與久未調薪小老百姓一起共體時艱?

經濟不好 不去想辦法去振興 只會搞這種小偏方有用嗎?
舊 2005-12-10, 05:54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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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73
引用:
作者Elros
健保、保險可以讓你欠到幾十萬的卡債?

那要不要順便建議一下立委
立個法限定每年的物價成長率的不得超過軍公教調薪幅度
要廠商們一起與久未調薪小老百姓一起共體時艱?

經濟不好 不去想辦法去振興 只會搞這種小偏方有用嗎?


拜託, 我說的是當你遇到你能力以外的狀況時, 你就是得面臨舉債的情況, 你要怎麼辦!?

你一直沒搞懂我再說什麼, 健保不給付的疾病不少, 就算健保給付範圍內, 但你想用更有效的治療方法時, 價差卻得讓你付出相當而且長期的費用時, 你要不要付!?你積蓄花光了, 你要用什麼方法來付!?

保險更不要說, 理賠範圍更差, 一不小心沒保到什麼險, 連談都不用談.

這叫做什麼小偏方!?振興經濟也不是一時三刻的事情不是!?

你一直在過度延伸, 扯什麼物價成長率, 就算是物價成長率, 政府也要透過種種運作壓制通貨膨脹啦, 那是不是都別管了, 讓他漲上去算了!?

此文章於 2005-12-10 06:01 AM 被 RogerShih 編輯.
舊 2005-12-10, 05:58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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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RogerShih
就以目前的發展來講, 如果不是這樣的動作, 銀行會主動釋放對消費者的利多!?你的擔心是不是太過於偏向銀行了!?

降低利率的作法, 主要目的也是要銀行審核更謹慎, 立法總不能去干涉人家的資格審查吧!?太瑣碎了只會更造成困擾.

說句難聽點的, 惡人就是要惡人騎啦, 照你說的改那些, 銀行更容易私底下運作, 老百姓也不懂, 只能乾瞪眼看著銀行跟政府鴨子划水, 搞一些看不懂的所謂改革, 卻是用我們的納稅錢去補呆帳....這就叫解脫!?

農漁會不就是這樣的例子!?銀行吸光了錢又怎樣!?

我自認並沒有太偏銀行
前面我已經說過了
除了發卡機制 銀行單方面擴張持卡人信用的問題必須解決外

銀行現在大多吃定你不能宣佈破產來躲避債務 重新做人
所以才敢這樣猛擴張信用 (反正這些債會跟你跟一生)
修正破產法 讓債權人與債務人的權利地位相符(現在的破產法比較偏向對債權人有利)
讓銀行多一份風險考量
也讓卡奴有個重新做人的機會...
舊 2005-12-10, 06:00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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