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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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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我不知道到底是台灣媒體嗜血 還是台灣民眾嗜血.... 當自己置身其中的時候 就會說指責媒體 當不關自己的事或不了解而且又不喜歡的事物 卻又隨著媒體起舞 這算精神分裂嗎?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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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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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讓我想到一個法律上的問題,就是法律上好像有所謂的"追訴期"?亦即即使是一個殺了人的殺人犯,只要他能夠成功逃亡二十年不被抓到(現在擬提高到三十年?),則在超過了刑法上的追訴期後,其二十或三十年後即使再被抓到也是無罪? 如果我沒有弄錯,則當初之所以會有"追訴期"這樣的規定,即是考慮到犯人即使能在外成功逃亡二十年,但這二十年來其所受到良心上的苛責與逃亡時的種種限制及不便,也已等同坐牢無異。換言之,從法律的精神來看,是認為一個人遭受到良心的責備,其制裁力是等同實際受刑坐牢的。若然如此,就誠如你所說的:"失手害死人已經一輩子都不好過了"的這種心情,則即使那位陳姓熱心助人的同學真有過錯,不也已經因為這樣一輩子道義上的內心自責而已受到最好的懲罰了嗎?為什麼卻還要再在金錢實質上要求其賠償如此巨額的損失呢? 總而言之,這個法官的這個判決,無論從什麼角度來看,都是完全,極為不合理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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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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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4789兄已經回答你的問題了。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45&postcount=33 你是否也應該看看別人的意見?若只會暗諭別人有精神分裂的可能性,這也只是降低了你自己的格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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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宜蘭
文章: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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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算是吧 但我們的媒體可以歸類為"製造業"了 一般人的缺乏求證的精神也就算不了什麼 所以還是看看就好....少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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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咕咕鳥住在咕咕鐘裡面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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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賭看看啊....
拿母獅當例子... 她第一次幫助人...OK...沒事..心裡很高興 她第二次幫助人...OK...沒事..心裡很高興 . . 她第N次幫助人...OK...沒事..心裡很高興 然後有一天...半夜騎車回家.... 又看見路倒了...於是她照常打電話給110,119 救護車來了...一看...人掛了... 警察通知家屬...也來了 然後死者家屬就圍著母獅.....(以下省略..) 上了法院...無罪開釋....鬆了一口氣 萬一被判過失殺人.....找誰討.... 再下次...騎車回家...又看見路倒.... 你覺得母獅還會打電話嗎? (還是很希望母獅能好心有好報...) 熱心幫助人...就像一個小小火苗... 成功了...火會越燒越旺 旁邊的人也會感受到 但是...也很容易被冷水澆熄就是了... (我身邊大慨沒這種會熱心助人的小火苗....而我也熄火很久了....) 話說...那查詢系統....怎麼用... 我老爹以前被告過恐嚇...(因為拆馬路..有兩方人馬.互看不爽.就彼此嗆聲...) 後來好像..... 用我爸的名字查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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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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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以今日的眼光, 看昨日的世界 我們沒法看穿未來, 只能看到當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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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121.29E,25.00N
文章: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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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判決對玻璃娃娃家屬來講"也許"只是要告訴大家助人要量力而為也不要忽略專業
問題判決的結果會連帶影響會讓多少人怯步幫助傷殘同胞 我看以後傷殘人士在要求幫助他時也請順便指明要有專業技術執照的人 不然喇賽道路過的好心人對的起自己嗎? (P.S 當同學背玻璃娃娃下樓時玻璃娃娃是不是可以要求危險不要去做這樣的動作? 沒人強迫要背他下樓巴,為何出意外只把錯歸咎在背的人而不是被背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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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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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看到這種案例,讓我感到有點無奈
以前看到路上有意外發生 都是直接二話不說上前幫忙 似乎是本能吧,也從來沒有想到事後是否會被告的問題 現在,我可能要三思而後行... ![]() 希望法官能夠做出適當的判決,不然...這個社會...將會越來越冷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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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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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沒有說誰 大家自己想 若自己沒有 又有何需要擔心? 基本上我只是給大家另一個思考的角度 沒有什麼 多方面接納別人的意見並不是壞事 懂不懂一個東西並不是重點 重點是有沒有想要了解 還是只喜歡從人家窗外看到幾個影像就去論斷在屋子裡面發生的事情 或甚至更慘的 自己連窗子外面都沒有走過一趟 還是經過好幾手得知... 熱誠並不是壞事 但在沒有完全了解一件事的時候 就妄下評論 對事情會有幫助嗎? 來說個笑話 大家都知道台灣記者的"衝勁"十足 之前職棒簽賭放水案 記者還質疑為何飛勇不上去投球 ...他們或許很熱誠 但他們沒有去了解飛勇是投手教練沒有登錄成球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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