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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where the light is
文章: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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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真正問題的癥結不在於體罰與否,而在於心態吧
到底體罰的時候是真心想教育他,還是只是想把他打發走 那些對小孩體罰的家長或老師,有沒有花了足夠的時間關心小孩呢 這之間的差異,小孩應該可以感覺的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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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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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見解正確 , 小孩子出生是獨立個體了 , 除了幫助他成長外 , 其他跟小孩用情緒過的生活 , 必要嗎 ? 小孩很多情緒 , 都是事出必有因的 , 大人們不細心觀察 , 只一味用自己情緒跟小孩鬧 , 當然 , 這牽扯到每個大人的成長方式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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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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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父母的愚蠢不要緊,但是如果被小孩子發現到你的愚蠢而你沒能好好補救,那麼教育子女將會變得很困難。
小孩子其實一點都不笨,我想大家都會有這樣的感覺。而不管你是打是吼是哄是勸是禁....如果你沒能讓你的小孩覺得你有說服力,那麼你的教育就不會成功。 每個小孩的資質不一樣,有的好教有的難教,遇到難教的,你可要更當心,你的挫折感如果化為憤怒和暴力發洩在他們身上,他們的眼睛可是看得很清楚,而他們心中的暴力因素也會從此著根,畢竟反擊是每個人的天性。其實打不打不是重點,重點是父母能不能讓孩子感覺到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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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蕃薯島的中央偏左
文章: 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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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重要來了,就是要建立權威,但建立權威就一定只有用打的嗎? 建立權威有很多方式,有的人就是坐在那裡就能讓你危襟正坐,有的人即使是拿了鐵管水管塑膠管,還是得不到孩子一點打從心裡的尊重。 訴諸體罰的權威是一種最低層次、以暴制暴式的權威奪取方式,也可以說是一種失敗,長輩的做人失敗卻要孩子買單,則是一種活生生的悲哀。 就是有這種老師,即使不動用藤條也能治得全班小朋友服服貼貼,還能成為全校各項比賽、成績評比的第一名連續三年,我知道,因為我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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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小時候,作文簿上的志願 那天真的幻想,如今都到哪裡躲藏? ──「我」五月天•阿信 「If you believe in your soul and music, don't be afraid. If you are afraid, believe your soul and music.」He said.──CHEER'S NOTE BO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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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蕃薯島的中央偏左
文章: 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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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呵呵呵...吉他叔叔一出場,果然字字珠璣呀。 有了權力的人,最可怕的就是濫用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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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小時候,作文簿上的志願 那天真的幻想,如今都到哪裡躲藏? ──「我」五月天•阿信 「If you believe in your soul and music, don't be afraid. If you are afraid, believe your soul and music.」He said.──CHEER'S NOTE BO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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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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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也說了...."適當適量",不到最後關頭不用,不是為了不高興而懲罰,而是因為做錯事
還有就是"約法三章",有人不先警告就直接處罰的嗎? 的確,有些時候小孩子犯錯是無心或是有什麼其他的因素導致不合作,這個時候我認為 不應該使用體罰來教育小孩子,那只是圖個一時方便,真正該做的事情應該是了解那個原因 幫小孩子各服障礙才對.人性嘛,有好有壞,小孩子也是一樣,當用小孩子的眼光來觀察他們的行 為跟想法,有的時候會發現,小孩子有的時候做了一些事情,其實沒有什麼太大的動機跟理由 純粹祇是想那樣作而已,這個時候除了教育他"不可以"還有"為什麼"之外,也要讓他知道在 超過界線那一端,會有懲罰在,在小孩子還不懂的時候用適當的方式建立權威是必要的(當然 不見得一定要打下去才行) 說到體罰的暴力,我的看法是,說理和言語其實又何嘗不是一種暴力,因為小孩子說不贏你, 所以屈服,不代表小孩子真的認同,那麼說理與暴力合異? 回應網友慕凡大,我從來沒有說過歐美是只會打嘴砲國家喔,我說的是,您這樣的見解對於 實際上的第一線教育者(家長老師)在教育上並沒有任何實質上幫助,每個人都有其優點跟缺點 學習別人的優點,避開他人的缺點並檢討自己有沒有缺點,這才是一個健全的心態吧 我認為學習英語是必要的,因為很多專業書籍大多是歐美英語原作,而且原文書用字比較精確 比較少出現模糊的地帶,所以具備一定的英文能力是必須的,小孩子有"認真"學習就好, 每個人資質不同,學不起來也沒什麼好勉強的,既然盡力過,頂多就是知道小孩子沒這方面的才能就是了 推吉他大那句:"孩子最厲害的地方,就是你永遠不知道他們從你身上學到什麼東西。" 我一直都覺得教育小孩子,是一件必須很謹慎小心的工作,大人某些無心的行為,有時卻會對 小朋友造成一輩子的影響,我的觀念是,我不要求成果成效,但是我希望孩子能努力學習做好 本分,建立正確良善的價值觀(至少不要讓別人造成困擾),我覺得一個小孩子從教育過程中 學到了上面這些事物觀念,能有機會探索自己各方面的才能,再加上家長適時卻不過頭的關切關心, 我覺得這樣就夠了,對小孩子還需要有什麼多於的要求?把自己的責任本分盡了,我希望自己 的孩子長大之後不會因為我在養育他的過程中,沒有好好的教育指導他而導致他的人生遭遇 到困難甚至是因此而懊惱.所以..教育真的是一種不能偷懶的責任阿... ![]() 此文章於 2005-07-10 01:28 P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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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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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雖然我覺得爭辯這個很沒意義啦.... 有哪本史書記載過華盛頓在他的成長背景中完全沒有遭受過體罰嗎? 反倒是砍櫻桃樹那件事,如果根據華盛頓跟他父親相處的經驗是他父親是不會處罰他的, 那麼他又何需感到害怕?這不是說明他父親是會處罰人的,而且是會視"情節輕重"調整 ![]() 此文章於 2005-07-10 01:42 P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原因: 錯字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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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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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講的沒有用,用打的就一定有用嗎?
結果還不是一樣,我到是不反對體罰啦 只不過雖然有很多例子,光用講的沒用 但也同樣有很多個案,光用打的反而造成反效果 兩者同樣都是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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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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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到是覺得,父母跟老師的標準,多少有點不一樣,父母有養育的責任,而小孩犯罪,監護人也連帶的要負責。
但是老師呢?老師的責任是傳道,授業,解惑,但小孩學不會,學不好,行為偏差,這不是老師該負的責任。所以在這種狀況下,老師本來就不該體罰學生 但說歸說,這在台灣是不可能的,如果當真要老師對學生的學校成積負責,台灣家長若還是一直抱有這種觀念,那要老師怎麼可能不體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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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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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所謂的傳道授業解惑,是指用在男子(較年長者),可是現在的教育是從小學(七歲左右) 就開始,學校教育有五育(德智體群美)五育不可偏廢,行為偏差,老師還是要負一點道義責任的 只是現在的社會環境....我只能說...夫子難為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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