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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無止盡的文件地獄~~
文章: 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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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這個比喻不太適當......... 請教您,奧運這個紀錄有幾個人達到過,這紀錄的締造者長跑的成績如何??? 而您自己本身走路時速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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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喵園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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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國人的守法道德怎會如此倫喪,難怪台灣交通這麼亂
看完各位的"抱怨",個人有個小小見解 首先,守法是人人應盡的義務,不是做給警察看的好不好,如果每個人都有守法認知 警察有的抓嗎,就算躲在哪也跟你無關不是嗎,現在大家好像是倒果為因,認為警察不該躲起來偷拍,但是你可曾想過如果你不違規他怎麼拍的到你... 像很多先進國家人民本身就有守法習慣,即使沒有警察或是在三更半夜,該遵守的交通規則一樣不少,守秩序和守法是你自己本身就要有的道德,警察只是代為執法,並不是有警察才要守法沒警察就可亂來好嗎. 再來,請問大家對法律的見解如何?如果照大家的論調,那只要沒警察就可以幹壞事囉??今天你投機一點,明天他投機一點,只要不被警察抓就盡情幹壞事?自己違法在先,等你被警察抓再來怪警察?這是啥世界啊?如果每個人的道德都如此薄弱,這樣對你對我都是一種傷害,因為今天你貪圖某些理由冒險觸法影響他人,明天也會被同類的人影響,這樣生活水平會好嗎??法律制定的目的是要約束人民而不是要你做給警察看的,難怪台灣治安越來越敗壞,今天要改善交通和改善治安應該是從我們人民自己本身下手,並不是靠警察來"嚇阻".. 我只想說這不是假道學,會認為假道學的人本身道德根本就有偏差,今天你影響別人明天別人也會來影響到你,然後等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時在來大罵治安敗壞...這樣的態度你們認為對嗎? 大家老是怨恨外國人看不起台灣人,如果台灣人民都這樣自私自利,素質一直不提升,自己都先不尊重自己的話,誰會看的起你呢... 此文章於 2005-05-20 08:12 PM 被 pretty c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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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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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很好啊
絕非假道學哦 警察領人民的納稅錢充薪水,偷拍一下算是正職啦 那…那…那…那…什麼是歪哥哩? 像擄妓勒贖啦,栽槍領獎金啦 我覺得還是偷拍的警察比較口愛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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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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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拍自然會很不爽...以前我也是這樣想...
但是現在想想...有時候看到那些飆車族的 還是台客流氓騎機車...我還是很期待警察可以偷拍他們.. 我覺得樓主可以去申訴...但平常就還是小心一點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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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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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張錫明先用宣傳車廣播一天再上山抓人~~
以免見不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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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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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律有沒有規定行人為了過馬路,依規定通過行人穿越道需要多快?時速1km?30秒內? 沒有,那麼行人只要在燈號變換之前通過即可,為何卻常聽到開車的抱怨行人走太慢? 只是法律有沒有規定的問題嗎? 機車常喜歡逆向到車道最前方去,試問轉彎進車道的車輛怎麼辦?等大批機車通過嗎? 法律規定任何人持科學證據並具備車號與違規事實,皆可向警務機關檢舉交通違規。 證據才不管是誰拍的!違規人卻抱怨警察拍照?隨便一個路人拍照都可以開罰。 至於路人會不會閒閒沒事在那拍?或者警務機關是否都能公平公正開出罰單?這裡不討論。 另外,法律的問題與執法態度小弟不於置評,畢竟那跟法律素養、人文素養比較有關係。 話說惡法亦是法,不滿意?請想辦法廢除或修改它... 如果您有權有勢有錢,又認識一堆黑心民代與貪官污吏,有差嗎? 除了可以不用受罰外,搞不好還可以將法條修改成對您有利的咧... 小弟就曾經看到有機車騎士違規右轉後發現前方警察向它招手,它老兄二話不說馬上油門一吹回頭逆向逃之夭夭... 霎時小弟還真是希望它被來車輾成肉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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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士林劍潭
文章: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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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的意思並沒有不服從被拍照後的結果
我承認是因為違規 所以才被拍照 這沒錯阿 我從頭到尾的重點是 ~ 偷拍能夠解決交通問題嗎 舉個例來說 今天承德路上很多機車走快車道 多多少少造成危險 今天拍完照後 過了一個禮拜 違規的人收到罰單 那這個禮拜內呢? 他可能還是繼續鑽來鑽去 走快車道 ...這又如何 我知道警察不能 也不方便站在快車道上取締這種行為 , 只是說是不是有更有效的方法能夠立即的遏阻違規行為 , 而不是 只能夠 開一個禮拜後的罰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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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討厭捷運裡 架拐子,偷跑,暴力搶座位的歐巴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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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士林劍潭
文章: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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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警察對於飆車族 爆走族 還不是 現身出來抓... 沒有偷拍 寄一個禮拜後的罰單的吧 當然也有拍照存證的情形 不過對於這種違規 還不是 現身出來抓....這才是真正的遏止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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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討厭捷運裡 架拐子,偷跑,暴力搶座位的歐巴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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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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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 承德路 慢車道 都是....客運..公車..還有小黃.. 機車很難騎
規定 慢車道 只能跑2輪的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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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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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身出來抓很快, 大家當場就會改善,
不過也會很快學到: 警察不在就無所謂. 用偷拍的效果發生的比較慢, 不過當效果開始出現後, 就算警力調到其他地方去取締, 這邊的嚇阻力還是存在, 並不會因為今天警察不在大家就突然亂衝. 環河北路往北在十八標底下大家多乖啊, 每個都乖乖遵守速限沒人亂衝, 因為你不知道今天到底有沒有架上三角架測速, 只知道那裡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有三角架抓超速, 不過我好一陣子沒在那裡看到三角架了, 可是大家還是一樣沒人敢亂衝, 這才叫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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