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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llo_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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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給樓主:

如果今天你未婚妻被綁架,歹徒要求贖金400萬,否則撕票......你去會借錢來付贖款救人嗎?

如果會,就不用想那麼多了....

如果不會,趁早分了算了....
     
      
舊 2005-04-14, 09:37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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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llo_749離線中  
we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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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341
哪天逼急了,要把女兒推入火坑賣身,不知道你和你的未婚妻是否還要盡孝,
這在台灣發生過很多了....
成年了,該自己獨立的時候了,早點定下來一起生活,日後若有餘裕就寄點錢盡孝就行囉!
 
舊 2005-04-14, 10:01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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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9021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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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1
引用:
作者jc1028
小弟沒啥好建議的,只能祝福樓主未來能夠幸福快樂。

+1,我也是........................................
舊 2005-04-14, 10:17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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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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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不就住在那裡
文章: 60
這算是無間道的翻版

佛祖保佑..................路怎摸走..你們自己選的...

不知 你有沒有看過無間道....你現在的決定..必定影響你後來大半輩子....

純照你到目前的描述..感覺過兩年又會上來問說......唉..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岳父岳母....

我老婆他爸OOXX...我老婆他媽OOXX....我老婆他哥哥OOXXOOXXOOXX....

又給你借了多少錢....唉.....

假如你這時沒有痛下決心....你以後也會下不了決的定......因為洞只會越來越大....

你現在的身分..只是他的男朋友.....當以後你們結婚了.....身分又不一樣了.....你是打算跳

下來...讓你自己跟她一樣(她可能會是你老婆).....或是你真的是要給她幸福呢


.......雖然只是網友的回應..但想必回文給你的人說的...都有切身之痛....

建議你....當然看看也好....

不過回到原先開頭的那句話..

.........................路怎樣走....你自己選的..........
舊 2005-04-14, 10:22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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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chia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台灣
文章: 481
若以簽字,那您就完了,以它父母這樣的行為,這400萬您可要背了…真慘…
舊 2005-04-14, 10:24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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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ushen
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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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引用:
作者jkjk
先做 "設定" 也就是說對方欠你錢所以用房子抵押
到時他們無法任意過戶 因為你是債權人

你跟你未婚妻 以後財產分開
到時付不出 叫你妻子直接破產
只要她不去工作(有轉帳收入)就不用怕被查扣 銀行也拿她沒輒

最根本的辦法 離開她父母 或是 離開她 不然就是等死~
或是找她哥談判



不是你想宣布破產 , 就可以宣布破產 ...
這是法院的權力 !!
法官會看你的情況 , 來決定你是可否可以進入破產情況
舊 2005-04-14, 10:25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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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ushen離線中  
mkmonkey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
引用:
作者apollo_749
給樓主:

如果今天你未婚妻被綁架,歹徒要求贖金400萬,否則撕票......你去會借錢來付贖款救人嗎?

如果會,就不用想那麼多了....

如果不會,趁早分了算了....


如果是"贖金"倒還好 ... 最怕是那些人是黑洞 , 那才糟糕 .
舊 2005-04-14, 10:37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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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de
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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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蕃薯島的中央偏左
文章: 865
引用:
作者瘋狂火星人
鄙人只能說,如果是我遇到這樣的問題,我會先跟未婚妻溝通好,以後結婚之後,財產分開計算,那至少我還可以有收入養家....至於親家那邊......有能力再說吧......


同意,至少你老婆破產時
你還不會被拖下水
還能養她
__________________
還記得小時候,作文簿上的志願
那天真的幻想,如今都到哪裡躲藏?
──「我」五月天•阿信

「If you believe in your soul and music, don't be afraid.
If you are afraid, believe your soul and music.」He said.
──CHEER'S NOTE BOOK
舊 2005-04-14, 10:47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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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g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0
寫存證信函給銀行說明不作保,銀行會通知借款人另尋保證人
__________________
pig
舊 2005-04-14, 10:51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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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g離線中  
boabo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竹北
文章: 206
引用:
作者老柏
樓主沒自暴所以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被設計的,但是之前看類似"藍色蜘蛛網"的節目的確有烙跑新娘事件

樓主要不要爆一下和未婚妻的認識經過還有樓主未婚些事的佐證,因為聽他這麼一說那400萬的確是有可能瞬間變成你的債務但是人去樓空............


多謝關心.
等我考完試我在來暴一下全部過程好了..
應該不是被設計.
因為..我未婚妻說
他媽本來要叫他爸做保..
結果那天結果沒帶身份証..後來改由硬要叫我未婚妻做保..(我覺的她媽設計她..)

至於在代書那裡簽字..
就表示已經成為定局了嗎??
因為"聽說"還在找銀行..
銀行還會過來問嗎?
如果那時在反悔可以嗎??
還是已經不能反悔了...
請知道法律的人教導我一下..

謝謝..


如果房子買我未婚妻的名字.
我會覺的還好..

結果是買他那個沒用的老哥的名字..
我如果有天忍不住可能會去砍他哥吧..
__________________
Put your hands on your conscience!
And you say:you accept that!

此文章於 2005-04-14 11:12 AM 被 boaboa 編輯.
舊 2005-04-14, 10:59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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