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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彰化
文章: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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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可以叫那位產險公司的人在去多翻款條看看,什麼叫"投保人不是撞我的人".... 基本上強制險是從車的,而不是從人主義的,只要是讓車輛有投保強險,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有身體傷害的就是要理賠。你可以請那位保險公司的人弄清楚,什麼是任意險、強制險的承保範圍~ 另外你可以直接跟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的部份,理由就如同網友講的垂直理賠的觀念。我是建議你先打電話到富邦去客訴一下,真是受不了那些沒搞清楚承保範圍就直接跟保戶拒賠的人~~保險公司就是有一堆那種人,才會讓人對保險印像那麼不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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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Taiwan
文章: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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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潛水已久,就著很多前輩的發文,小弟發表一點淺見,如有意見訛誤,尚請法界前輩不吝指正:
有關車輛肇事訴訟事件,有幾個要點: 一.車禍(任一方因故意或過失致他人受傷之情形)發生時點:應注意留下所有證據,包括,現場各角度照片(越多越好),證人,警方測繪圖與筆錄(包括完整街道圖,行進方向與馬路標線之相對距離描繪等,如有覺得不對的地方,要堅持修改,再予簽名),其次,通知保險公司,速請承辦窗口業務至現場一併加入紀錄行列. 二.如發言版大所述,本案已進入訴訟程序,就對方民事責任而言: 1.會採簡易訴訟辦理(而非採一般訴訟程序),係因法院分案裁量,因本案為輕案(未有生命或財產之重大損失),故予分案以簡易訴訟辦理,要注意的是,簡易訴訟之判決常不不允許上訴,所以一審就要專心進行官司. 2.舉證責任是民事官司進行時勝敗訴之所在,出庭時要積極以穩定的口氣或以詳實之書狀向法官陳述並舉證發生之經過,並詳加舉證(例如:前第一點所述警方測繪圖,證人等),如有必要,可聲請法官依職權或當庭請法官准予交付本案予各縣市交通事故鑑定單位進行鑑定,鑑定結果必將影響法官心證(註:請務必記得不管任何官司,因為法官不是神,他不可能在雙方無依據地唇槍舌戰間,瞬間回復並完整瞭解事實原貌). 3.肇事人無駕駛執照,駕駛車輛因而肇事,依實務法(院)官見解,絕非審判之惟一或重大依據,一則因為駕照之持有只是行政法令之位階,無拘束法官裁判之絕對力量,另外盡責的法官會看事實以釐清駕駛人之行車能力(小弟盡量口白一點形容:一位無照駕駛但每天騎車送貨的人,其駕駛能力應該會比已領取駕照10年但日常生活無用車經驗的人強很多,這點法官會考量到). 4.保險與本案無關,發言版主請記得您的保險或對方的保險只是您們繳交保費的對價,法院未來將作出之判決書,是基於民事賠償之法律條文給予您們所謂法律上之"請求權"決定的.所以官司期間,對方因保險願意賠償你的固然可收下,但不代表您在訴訟上就必需考量折讓賠償金或表示得(或應)或必須不追究對方責任. 5.對方如您覺得有刑事責任,要看他是否構成您或對社會之刑事責任.如確定的話要另外以書狀或言詞(按鈴),向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告訴".這可收"以刑(法)迫民(法)"之效果,讓對方知道事情嚴重而在民事庭閉口,但如您在刑庭舉證不足...小心,刑法有誣告罪...對方可以反訴您的. 簡單建議如上,敬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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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can't beat the feel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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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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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在進行調解程序之前,記得先向事故所在地的交通警察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來幫助釐清肇事責任之歸屬,如分析結果對樓主有利,則是一大利多 2.車禍事件,如果當中有人受傷,則被歸類為A2事故,警察機關須介入調查,所以關於肇事致人受傷的過失致傷罪,樓主可向原處理單位的員警表明提出告訴的意思,他會連同調查卷宗一併移送予檢察官,可節省多跑一趟的功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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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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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樓主所請求的賠償金額只有十萬元,而且不是民事訴訟法427第二項所列之案件,因此案件應該是以小額訴訟程序進行。 小額訴訟程序一審由地院法官獨任審判,上訴二審由地院法官合議審判,二審終結,不得上訴或聲明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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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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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板問一下~
我有一位朋友在一處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發生車禍,據他描述,他過了一個車道後在中間有減速再行, 時速不到40Km/h,可是就在他要經過另一車道途中,莫名其妙就摔車,等他站起來發現他與他的車相距10於公尺,令他驚訝的是,在他車子另一邊倒著一個人和一台機車相距約五公尺左右,他說後來那個人是有醒了,然後看起來也好好的,送醫檢查,然後他到派出所做筆錄,警察跟他說發現對方車踏板有撞擊裂橫,然後對方又是從他右方來車,所以陸權應該是對方優先怎樣的,不過當天警方也有要求對方到警局,不過打電話到醫院詢問卻已經出院沒事,不過事後有沒有到警局就不知.然後前些日子我朋友跟我說,對方調解時,只有對方母親和對方的一位朋友到場,跟他說警察說是我朋友撞的,一開口要求索賠8萬,賠償原因說是因為機車壞掉,然後雙腳受傷(事發當天警察詢問醫院,得到答覆是已出院沒事 ==+|過了幾天就變成還住院 ),然後有打工不能工作的薪資給付,我朋友不知道該怎麼辦,我朋友的車子我後來有陪他去修車廠看,龍頭全毀,超級誇張,整個龍頭是歪掉的,另外他還跟我說,當時撞的時候根本不知道撞車了,而且他的機車當時還飛了180度 @@|||我個人都不知道該怎麼說,因為應該沒人會不要命的往對方的機車撞下去吧~跟對方又不是有仇,而且在沒有號誌燈處責任的歸屬只有一方有責任嗎@@?此文章於 2005-04-09 03:24 PM 被 ally01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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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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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找警察要對方的筆錄來看
這種沒憑沒據的事 一是比誰受傷比較嚴重 二是比哪邊找出來談判的人比較「欠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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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確的時間, 正確的地點, 做正確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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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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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的態度太差 一直不願跟我和解 我想可能下次上法院 也是不可能跟我和解
可能會轉到民事法庭 有於對方未成年 所以我現在還是在少年法庭 當初 警察就幫我寫 刑事附帶民事 對方是無照 又無兩段式迴轉 當時我是直行車 又是綠燈 也沒有左轉的指示燈 對方從我右方 撞過來 我想我打民事的勝算應該是很大 這樣子對方 還認為他是對ㄉ 不願意賠償我的損失 我打算 如果 真的要打到民事法庭 我就會要求精神賠償 並且 把傷害金額給提高 (我已從15萬降為10萬對方依舊不願意賠) 我會提出假扣押 假處分 凍結對方的戶口(這該如何提出??) 並且要求敗訴一方來付訴送費 (我會告對方家長 少年 以及車主) 上次出去法院門口 我看到對方家長 遞一根煙 給少年 然後對方 就騎乘他的車子 回家了 後面 還載位女孩子 看來少年並不因為這件事 爾有任何的悔改 好像撞了人 不用賠一樣 絲毫不願於以理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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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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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 幫幫忙 教我 如何對付 對方這樣子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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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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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來這位大大有點誤會了, 書記官就是負責打字的, 和打字小姐功能一樣, 是不能寫起訴書的, 起訴書一定是檢察官自已寫. 如果當事人是未成年人, 則送少年法庭,不上地檢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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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Taiwan
文章: 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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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方有出示醫院診斷書 ?? 出院沒事的那家醫院問問 , 應該有病歷表 , 不過要調那病歷表 , 可能得請警方出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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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卡美, 號鳥, 請多指教 ![]() 音響也可省省玩 , 一萬塊買七零年代 Rotel Marantz Luxman 三美聲 我的 Canon 中三元 , Bronica Mamyia Pentax 中片福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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